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33-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9.全力配合支持项目业主省滇中引水建设管理局红河分局,积极协调州、县(市)各部门确保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建设。10.承担红河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11.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和州委财经办秘书科、州开放办秘书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产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西部开发科(州西部开发办公室)、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的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评估督导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红河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红河州信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力度,制定“一县市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园区进行精准调度,协调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加大重大项目投资督办力度,保持全州服务支持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住餐等稳定运行,确保2022年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上半年平稳增长、全年平稳运行。二要吃透摸准中央政策方向,主动向上对接汇报,争取得到更多支持。要加快制定全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各县市也要相应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协同,推动全州经济平稳发展。三要出台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消费行动等具体工作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2.千方百计保障全州投资稳定增长。一要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投资的理念机制,不能单纯地认为投资增长仅是发改系统的工作职责,下步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全州实际情况就如何抓投资具体事项向州人民政府作专门汇报,拟请州人民政府与11个重点行业部门签订投资目标责任书,切实让抓投资项目在全州上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二要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对投资增速较低的蒙自、开远、个旧等县市以及能源工业、非能源工业、教育等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同时协调州委州政府用好督查机制,针对全州在建项目、入库项目、重点项目,特别是增速较低的县市和行业开展专项督查,对投资不到位、形象进度缓慢的县市和项目主管部门将进行通报。三要扎实做好项目与金融市场的信息互通工作,拟联合人行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召开2022年重点项目投资推介会议,争取通过搭建银政平台、向金融机构公开推介等方式加速推动一批质量好、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建设工作。四要继续抓实要素保障,紧紧围绕中央预算、省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3.不断加快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抓实我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各县市要不断压紧压实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主体责任,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严格管控,同时执行好节能审查制度,确保按要求完成下达的单位GDP能耗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加大对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项目前期准备和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相关县市要严格按照《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方案要求,按时按质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持续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实效。一要继续做好“三张牌” 打造工作,确保在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同时借助山东魏桥集团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进驻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为契机,努力打造形成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集群,建设世界一流“中国铝谷”。二要重点打造电子信息、绿色化工、新能源电力装备、绿色铝及精深加工、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烟草、节能环保等10条主导和优势产业链。三要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制定完善的产业配套政策、提供产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推动红河工业高质量发展。四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5.推动内外统筹争取沿边开放取得新进展。一要继续扎实推进“三区”联动高质量发展,结合“三区”优势特点,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签约率和成功率,做优做强园区现有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二要做大做强对外贸易,按照“育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产业发展思路,强化商品集散地和贸易强州功能,推动对外贸易从以服务外贸市场为主向国内国外市场相互促进转变,从线下商品市场为主向线上线下市场齐头并进转变;推动边民互市创新发展,鼓励“互联网+边境贸易”模式创新,推进河口、金平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工作。三要加快推进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中国河口铁路国际物流产业园、河口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产业园、金水河口岸第二通道多功能跨境大桥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优化通关保障服务,发挥河口口岸农产品“绿色通道”和获批成为泰国水果入境口岸优势,助推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打造新的进出口贸易增长点;推进金水河口岸进境水果、冰鲜水产品、粮食3个指定监管场地验收合格工作;严格落实好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强化对口岸人员封闭管理、跨境运输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四要加大沿边金融制度创新力度,推进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打造河口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探索完善“互联网+边民互市”新模式,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不断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红河片区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电商平台、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完善边境仓、海外仓、国际快件管理服务中心等设施服务。五要抢抓RCEP签订重大机遇,积极拓展以越南为重心、中南半岛为重点、东南亚为主体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力争把河口打造成为国内企业进入越南投资和越南企业进入国内发展的“双向跳板”,不断增强沿边地区资源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六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做好打通连接南亚东南亚铁路、公路国际大通道建设工作,推进中国河口—越南老街—海防铁路、中国坝洒至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金水河跨国多功能大桥等项目建设工作。
6.坚持安全发展筑牢安全底线。一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优化政策组合,提高执行效能,确保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不断加强对全州的经济运行分析,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精准调度,主动加强预期引导,确保一季度平稳开局、上半年平稳增长、全年平稳运行,保持全州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要继续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不断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和突发应急调控机制,提升价格调控能力和水平,做好大宗商品价格走势调查工作、做好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及消费端的影响分析、密切关注 CPI及CPI中的食品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关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及突发情况时物资保供稳价情况。三要配合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物防项目收尾工作,不断促进“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切实巩固拓展好强边固防项目建设成果。
7.按照省委、省政府“2022年滇中引水工程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要求和滇中引水工程要“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同步发挥效益”的思路,扎实完成滇中引水工程红河段投资目标任务和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红河州二期工程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全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制定全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和规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承办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和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工勤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6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2.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6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62.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6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收入与上年数13428.52万元对比减少1466.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比上年减少“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1393万元;二是财政调减2022年预算将要支付的滇中引水规划方案编制经费16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62.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6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64万元,支出与上年数1662.89万元对比增加79.75万元,增加4.8%,主要原因是各项财政刚性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0219.53万元,支出与上年11845万元对比减少1625.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数比上年减少;二是财政调减2022年预算将要支付的滇中引水规划方案编制经费16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11469.7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及重点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3.72万元,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9.4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19.7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9.53万元,用于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支出。
用于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19.53万元,用于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5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数5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2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因为近年全球新冠病毒疫情严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委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所以减少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数10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30%,预计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4次,共计接待56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确因工作需要方可安排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67万元,较上年11.67万元减2万元,下降17.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7万元,较上年数11.67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17.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有效保障公务应急用车,切实履行节约原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履行部门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含: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部分。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17万元,与上年数228.81万元对比15.36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财政刚性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08.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5万元,固定资产85.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2.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附件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