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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09-28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9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县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屏边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和屏边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屏边县全面加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攻坚战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联防联治,确保2023年城区空气优良率达继续保持100%。二是强化污染源监管力度,确保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达到Ⅱ类标准)、2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三是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全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横向、纵向协调顺畅,特别是时间节点加强县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序推进。同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确保指出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等“四类典型案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4、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积极争取环保资金、拓展资金渠道。强化环评审批“放管服”,坚持项目现场指导、跟进服务,结合项目特点,增强服务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屏边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修编工作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以规划引领,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4.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3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社保、公积金基数相应提高;2、2023年将新增退休人员1人,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万元;3、2022年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保、公积金预算较上年大幅增加;4、正常人员工资晋升及岗位变动;5、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本年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预算0.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4.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4.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社保、公积金基数相应提高;2、2023年将新增退休人员1人,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万元;3、2022年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保、公积金预算较上年大幅增加;4、正常人员工资晋升及岗位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4.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社保、公积金基数相应提高;2、2023年将新增退休人员1人,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0万元;3、2022年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社保、公积金预算较上年大幅增加;4、正常人员工资晋升及岗位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37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2万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43.38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318.12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2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6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万元,用于本年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43.38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98万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76万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9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211节能环保支出318.12万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38.60万元,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79.52万元,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221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3.35万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福利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1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0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5.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1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3年,有所属事业单位监测、监察执法用车2辆,与2022年一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发生的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车辆管理及使用,有效控制车辆运行及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25万元,上年为37.93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1.32万元,增幅为3.4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调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人员工资晋升及岗位变动,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提高,按工资百分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资产总额83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8万元,固定资产776.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900111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预算公开样表2023022709165646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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