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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08-6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辖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市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9.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州委、州政府,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2个下属事业单位:1.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2.弥勒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推动保护与发展并进。树牢底线思维,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执行上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切实强化环评审批,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重点污染行业转型升级,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城市扬尘、渣土运输、秸秆禁烧、露天矿山、餐饮油烟等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对各类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分步完成“十四五”上级下达减排任务。主动融入国家及省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约束指标任务。确保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上级要求。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确保区域内4个断面水质达上级下达约束性指标。督促乡镇与重点行业部门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督促45个入河排污口涉及单位部门严格落实“一口一策”要求,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南盘江(弥勒段)、甸溪河流域水质稳步改善提升。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化农用地、建设用地、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联动监管机制。配合推进环保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达44%、15%。

  (五)完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查处一批涉嫌环境污染违法典型案例,着力化解一批生态环境敏感矛盾问题。全面坚决、不折不扣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及省州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有效。

  (六)加大生态环境宣教力度。抓好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契机,充分运用现有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统筹开展“进校园争当宣传小卫士、进机关争当低碳先行者、进家庭争当风尚引领者、进企业争当生态践行者、进社会争当绿色倡导者”等系列生态环境宣教活动,推动市域绿色生活方式进步。总结生态文明创建经验,组织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规划,切实提升生态创建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

  退休人员2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1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5辆,其中有3辆为省级划拨车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6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与2022年468.26万元对比增加了98.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月、7月我部门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各1人,2022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6人,2023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8人,2023年增加了2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二是2021年10月调资增资,工资性收入整体增加;二是2023年增加其他收入20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2年468.26万元对比增加了78.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月、7月我部门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各1人,2022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6人,2023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8人,2023年增加了2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收入;二是2021年10月调资增资,工资性收入整体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6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6.4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2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6.40万元中:基本支出546.40万元,与2022年468.26万元对比增加了78.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1月、7月我部门调入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各1人,2022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6人,2023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8人,2023年增加了2人的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支出;二是2021年10月调资增资,工资性支出整体增加。

  自有资金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单位资金支出20万元,与2022年支出0万元对比增加了20万,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服务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为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任务。弥勒市政府设立弥勒市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持续改善弥勒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40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208类款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6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0.0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助0.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2023年预算数为55.14万元。

  210类款项:卫生和健康支出54.0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4.3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2.4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0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58万元。

  211类款项:节能环保支出415.75万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3年预算数为167.25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主要反映监测站和监察大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3年预算为228.50万元。

  2110301大气污染防治指出20万元。

  221类款项: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公积金支出,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41.3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1.36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维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购买保险费用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2万元。购买打印纸1.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9万元,较2022年34.60万元减少17.71万元,下降51.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2022年增加0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4万元,较上年3.80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6.84%,主要用于环保督察、各专项检查的必要接待。2022年共接待26批次、280人次,2023年预算接待24批次、26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35万元,较上年30.80减少17.45万元,下降5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23万元减少23万元,增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5万元,较上年7.80万元增加5.55万元,增长71.15%。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我局购买特种业务用车1辆,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的开展的,2023年无购车计划,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等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88万元,与上年41.76万元对比增加10.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部门财政全额保障28人,较2022年增加2人,二是2022年我部门购置特技术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资产总额45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2万元,固定资产356.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8.01万元。与上年455.6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1万元,减少0.5%。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

  本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41.21万元,明细为:购水泵1台0.66万元,购14台台式电脑6.65万元,购监控设备1套2.59万元,购4台离心机、1台浊度仪0.66万元,州生态环境局无偿调拨固定资产一批17.75万元,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江边桥水质自动监测站转入固定资产90万元,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9元。在建工程转固在建工程减少90万元。2022年无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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