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06-8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4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异龙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提出督察问责建议,并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作为北部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自然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蒙自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蒙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气质量明显改善。扎实统筹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行动,紧盯空气质量AQI指数,充分发挥联防联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联动各成员单位,召开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绿色发展(大气联防联治)圆桌会议,印发《蒙自市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蒙自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适时发出《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函》12期。出动1928人次开展大气污染巡查企业519家次,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取得实效。蒙自市2022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为363天,轻度污染为2天,优良率99.5%,同比优良率上升1.6%。其中:SO2平均值11μg/m3,同比下降8.3%;NO2平均值8μg/m3,同比下降11.1%;PM10平均值31μg/m3,同比下降11.4%;PM2.5平均值23μg/m3,同比下降14.8%;CO95百分位数0.8mg/m3,同比下降11.1%;03日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数122μg/m3,同比保持不变。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持续推动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推进五里冲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加强两海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点位和频次。积极争取到4120.16万元的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红河州五里冲水库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红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五里冲水库保护区猛拉、桥头等8个片区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如期推进。2022年,五里冲水库水质Ⅱ类、菲白水库水质Ⅲ类,长桥海省控断面实现脱劣达到V类水质。6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3、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制定下发《2022年蒙自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功能区噪声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根据声环境功能区2022年度监测数据分析,蒙自市除4a类功能区夜间偶有超标情况外,一、二、4b类功能区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4、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6家涉重金属企业和11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场、4个历史矿区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蒙自市东方红农场历史遗留废渣堆场原位风险管控工程已完工待验收,总投资1178.3万元。启动中重度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协同推进污染溯源排查和治理。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着力推进工业固废治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小微危废收运体系覆盖面,共有危废产生单位296家。持续扩大省固废信息系统应用覆盖面,目前已转运处置危废112批次。持续保障涉疫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有序运行。
5、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高位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对重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题会议,2022年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专题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4次,迎接各级督导检查5次,开展市级督导2次,发布通报3期,及时督促、及时跟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和优化整改措施和方案,推进整改达标达效。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市主动认领整改问题18个,按整改时限完成5个(其中2021年任务1个,2022年任务4个),全部通过州级验收;2023年整改任务6个,已提前完成1个;其余12项问题按整改时序推进中。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件13件,已全部办理完结并通过州级验收。省委、省政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涉及蒙自市7个,整改完成4个,其余3个问题按整改时序推进中。州委、州政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涉及蒙自市8个,整改完成4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4个。红河州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及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蒙自市4个,整改完成2个,推进整改2个。
6、全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落户,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将“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科学指导、精准引导,确保项目建设在产业政策、选址选线、功能定位等方面不踏“生态红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降低环评门槛,推动环评手续快速办理,2022年共计审批、审查项目16项,完成网上登记表备案67项,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112家;排污登记备案416家。解决千企万商大走访企业困难问题8项。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为目标,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持续抓好2022年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红河绿剑·2022”蒙自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巡查等专项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328人次,检查各类工贸企业533家次,共处理信访件116件,约谈企业17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2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件,罚款金额538余万元,同时对2家环境严重违法的单位行政处罚后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对2家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单位实有车辆3辆,一辆为机要通信用车,一辆为特种车辆用车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此两辆车辆有编制。无编制车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蒙自生态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用车,未参加车改。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上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用车未申请到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5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20万元,其他收入0.45万元。
与上年624.7万元对比增加23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7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其中:执法大队招录1人,公开遴选2人,分局机关调入1人。二是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120万元,本年其他收入增加0.45万元,为蒙自市级财政2022年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指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3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24.7万元对比增加113.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其中:执法大队招录1人,公开遴选2人,分局机关调入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8万元,与上年624.7对比增加113.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其中:执法大队招录1人,公开遴选2人,分局机关调入1人;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无变化;单位资金支出120.45万元,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20万,其他支出0.45万元,上年单位资金支出0万元,本年增加原因是2022年度蒙自市财政收回我单位资金指标120万元,需2023年重新要回,0.45万元为收支专户利息收入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8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2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72.39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538.49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54.2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2万元,其中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72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2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7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72.39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2.3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8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4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538.49万元,其中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49.46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249.46万元;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289.03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89.03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54.2万元,其中21102住房改革支出54.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4.2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61.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不变,不作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与上年保持不变的原因是: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维持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减少100%,2022年通过车编办批准同意购买特种技术业务用车一辆,本年不再购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保持不变的原因是:持续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维持不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此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04款-自然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10401款-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用于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34万元,与上年72.36万元对比增加16.98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4人,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71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68万元,固定资产1156.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93.73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