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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105-4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2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划,能区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排污费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办州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承担市级生态环境局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作为北部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全面压实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整充实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今年共听取和研究生态环境重点工作17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会会议4次、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会议9次、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议3次。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2、突出重点领域,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效整改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个旧市整改问题共18个,完成整改1个,其余17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今年内将验收6个),达到序时进度15个,未达序时进度2个(未达时序部分主要涉及2021年底建设完成的2个工业污水处理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25件转办件,已办理完成23件,其余2件(黄茅山2250排土场整治、小凹塘搬迁重复2件)正按时限推进整改中;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个旧市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2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按时序进度推进。

  3、坚持“监、减、联、管、控”,做好“气”文章

  一是抓实制度建设。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和重点突破,加强二氧化硫(SO2)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二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开展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专项执法,检查506辆,处罚262起,处罚金额41万元。三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对各乡镇(街道)定时、定点、定人开展日常巡查。制止、扑灭露天焚烧行为44起。四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五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管控力度。六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措施。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8.0%,同比上升0.8%。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4、坚持“退、减、调、治、管”,做好“水”文章

  一是加强水质预警分析。强化重点流域14个断面水质监测,按月开展分析研判,发出通报、预警30次。二是深化河(湖)长制工作。通过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全力推进重点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评定2个市级、2个州级美丽河湖并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其中白云水库已通过省级专家现场复核。三是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四是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工作。五是开展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大屯海清淤扩建、乍甸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全市3个劣Ⅴ类断面有1个断面实现脱劣。六是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七是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善主城区截污体系,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已提升至51.89%。持续推进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治理行政村数为34个,生活污水治理率43.04%,其中收集处理率17.72%。

  5、坚持“查、防、控、管、治”,做好“土”文章

  一是巩固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25家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64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评估及治理成效复核。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2022年以来转移危险废物17.23万吨。二是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减排工作。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依规将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镉等污染物排放。三是有序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四是重点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完成48座尾矿库的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实,建立尾矿库分级监管清单,尾矿库环境分类分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五是强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今年以来,德远公司共计收运处置常规医废和涉疫废物6212.14吨,其中:常规医废收运处置4195.35吨;涉疫废物收运处置2016.79吨,未发生因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而导致的疫情扩散问题。六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0.1万亩,主要农作物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42%。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24.698万亩次,防治面积34.321万亩次。七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个旧市火谷都片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个旧市历史遗留固废堆场(黑神庙2#堆2区、八抱树12#堆场)风险管控项目,完成火谷都尾矿库闭库主体工程,进一步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治理模式。

  6、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个旧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列为省级试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510人次、车辆316辆次对30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开展联动执法检查企业18家次,对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下发违法行为改正通知。2022年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4件,罚款226.32万元。接待各类群众环境污染来电来访共109件,已办理108件,办结率99.8%。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152.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43.75万元,其他收入0.2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1.86万元。

  与上年1,682.78万元对比减少了31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比上年增加了157.97万元,项目支出方面比上年减少了6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公调字(2022)第1-2号、公调字(2022)第1-14号、公调字(2022)第1-45号调入3人、根据红组通〔2022〕182号录用7人,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2、2023年无项目资金安排,故项目支出较2022年688万元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2.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52.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5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 1,682.78万元对比减少了5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方面增加了157.97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减少了6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公调字(2022)第1-2号、公调字(2022)第1-14号、公调字(2022)第1-45号调入3人、根据红组通〔2022〕182号录用7人,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2、2023年无项目资金安排,故项目支出较2022年688万元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8.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75万元,与上年994.78万元对比增加157.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公调字(2022)第1-2号、公调字(2022)第1-14号、公调字(2022)第1-45号调入3人、根据红组通〔2022〕182号录用7人,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故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等收入有所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688万元对比减少6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无项目资金安排,故项目支出较2022年688万元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2.75万元,其中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1万元,210款卫生健康支出118.91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825.05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84.48万元,具体如下: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1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2.51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6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6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0万元,20808抚恤1.8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80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118.91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8.9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8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8.4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09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0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825.05万元,其中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2.38万元,2110101 行政运行202.38万元;21102 环境监测与监察622.67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622.67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84.48万元,22102 住房改革支出84.4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4.48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此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80万元,较上年72.05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1.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万元,较上年21.5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2.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5次,共计接待20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80万元,较上年50.50万增加1.3万元,增长2.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80万元,较上年25万元减少3.2万元,减少1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25.5万增加4.5万元,增长17.65%。共计购置专业技术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52号)要求,原县市环保局组建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7月上划州生态环境局作为派出机构,我单位负责本区域的生态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任务日趋繁重,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环保污染投诉案件日益增多,应急监测能力急待增强,目前,我单位原有车辆云GVD920购置于2006年7月,车辆里程数49.5058万公里,车龄16年,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车辆处置的复函》(红财资复〔2022〕65号)已于2022年10月报废。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单位计划用个旧市非同级财政拨款补助经费购买车辆1辆,购买金额为21.80万元,车辆保有量比2022年增加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11款-残疾人事业是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1105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是反映残疾人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及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21104款-自然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10401款-生态保护是反映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211 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 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211 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用于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310资本性支出包括为完成部门职能工作所购置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40万元,与上年96.88万元对比增加25.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公调字(2022)第1-2号、公调字(2022)第1-14号、公调字(2022)第1-45号调入3人、根据红组通〔2022〕182号录用7人,较上年新增人员5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部门资产总额97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9万元,固定资产709.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6.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5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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