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7-8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联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全州合作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供销行业发展、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项目建议,推进服务“三农”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建设。
3.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州农资公司和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4.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5.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会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安全统筹科、基层党建科、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紧密结合全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系统全面学习领会,深入细致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推进红河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纵深推进全州供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社,加快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统筹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社向供销领域纵深发展。
3.坚持推进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一是着力推进供销经济合理运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努力实现供销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重点经济指标增长6%以上。二是着力服务乡村振兴。坚持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发挥供销优势,全面助力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助力产业振兴,建立全州农资保供稳价有效应对机制,深入开展绿色农资提升行动,全州供销系统计划销售各类肥料75万吨以上,新增农化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助力组织振兴,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60个,规范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50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庄稼医院)26个。助力人才振兴,年内培训乡村人才1200人次。三是着力深化供销改革。稳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努力把供销社建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持续推进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重点推进泸西县国家级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强县培育,建立县有批发配送中心、乡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促进乡村商品流通畅通。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社有集体企业改制,深入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加快社有企业集团化进程,指导建水、泸西供销集团市场化营运、法治化监管,不断增强供销企业经济发展力、市场竞争力、风险抵抗力、为农服务力。四是着力发展食用菌绿色产业。健全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生产种植基地,规范支持和培育发展野生食用菌产业,探索食用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确保食用菌年产值突破10亿元以上。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及州委“337”工作思路,壮大综合实力、厚植发展潜力、迸发创新活力,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创供销合作事业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良好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4.坚持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进“平安供销”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坚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抓好金融风险防范、信访维稳、机关保密、农资保供、防震减灾、食品安全及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供销安全发展底线。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5.坚持推进供销事业协调发展。持续抓好疫情防控转断、定点帮扶、绿色供销建设、“四个创建”工作、老工青妇工作、民族宗教及统一战线工作、法治建设及配合做好政协、人大等工作。突出“重点”、找准“盲点”、把握“特点”,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加快推进红河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预算数同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4.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预算数同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4.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以及各项缴费基数较上年增加所致;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投入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15万元,主要为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遗属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0.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有所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4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主要是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即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每人1500元/月,共5人全年合计9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41.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7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01199”-其他行政基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和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216020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行政运行)474.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74万元,主要为调整基础工资收入,导致经费减少。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供销发展经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万元,主要为单位2023年根据州级财政情况及供销高质量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了整合,其中:“供销发展经费”项目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文办会、设备采购、档案整理、定点帮扶、宣传制作、购买服务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奖补、农资销售网点建设等供销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县域流通网络服务提升项目奖补、再生资源业务拓展项目奖补。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7.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2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调整缴费基数所致。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供销发展经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万元,主要为单位2023年根据州级财政情况及供销高质量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了整合,其中:“供销发展经费”项目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文办会、设备采购、档案整理、定点帮扶、宣传制作、购买服务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奖补、农资销售网点建设等供销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县域流通网络服务提升项目奖补、再生资源业务拓展项目奖补。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万元,较上年减少7.76万元,下降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4.85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152人次。
主要是上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根据财政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作下降3%调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是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也无计划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实践的关键之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扭住重大关键环节,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早思考、早动手、早准备,科学谋划、超前布局2023年各项工作,不断开创红河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供销力量。
(一)供销发展经费项目:为加强和规范州供销联社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办文办会、设备采购、档案升级、定点帮扶、宣传制作等列支专项业务费;通过搭建全州供销合作社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化建设,良好的实时性和交互性,及时召集各县市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项目:
1.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奖补:主要支持建水县、石屏县、蒙自市、红河县野生食用菌保护发展、野生菌促繁保育基地建设等,共计奖补20万元,带动提升食用菌产业产量产值,帮助四县市完成产值3亿元;
2.农资销售网点建设等供销市场主体培育奖补:主要支持红河县、建水县、泸西县、元阳县农资销售网点建设等供销市场主体培育,共计奖补8万元,完成农资销售网点建设(包含改造提升和新建)16个,推动农资保供稳价与供销市场主体培育壮大;
3.县域流通网络服务提升项目奖补:完成县级配送中心建设2个,主要支持泸西县县级配送中心建设2万、元阳县供销冷链物流配送中心8万,共计10万元,今年建成保鲜冷库150立方米,有效解决县域流通不畅,农产品进城难和工业品下乡难的问题,同时促进供销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4.再生资源业务拓展项目奖补:今年对泸西2家开展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各补助1万元,推动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业务发展,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供销系统再生资源产业恢复,带动地方经济,壮大供销事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打造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有效融合,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由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生产主体、供销主体作为成员社加入联合社(联合会),在联合社(联合会)内部设立农资农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资金信用互助服务、合作保险服务、生活消费服务等部门,以联合社(联合会)为平台推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后核定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7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万元,固定资产71.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