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6-4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0000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23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是:
依法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承担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监察一科、环境监察二科、环境监察三科、环境应急科。
属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无下级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内涵,使其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贯彻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美丽红河的政治责任。
二是紧盯交叉执法整改目标推动问题整改。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分解方案》具体整改措施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强化跟踪督办验收工作,对较难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倒排工期,按时序推进项目工程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把整改的彻底性和长效性作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实施。在总结今年“红河绿剑·2022”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经验基础上,计划2023年度对屏边县、金平县、河口县、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6个县市及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助力被检查县市摸清生态环境状况,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关心问题,达到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提升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力量执法水平的目标,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水平。
四是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红河州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23年工作计划,全年特殊监管对象最低抽查84家、重点监管对象抽查60家、一般监管对象抽查72家、建设项目抽查36家、排污许可证56家、异龙湖流域40家,并做到全年度对异龙湖流域监管企业抽查检查全覆盖。
五是深入推进国家部署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滇南中心城市大气联防联治、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异龙湖流域生态环境执法等各类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行动。
六是提高生态环境信访处置水平。持续做好“12369”环保举报电话、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及日常污染投诉的查处工作,多平台综合分析寻找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并加大对环境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转办件的查处上报工作,避免出现因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重访、上访、群访、越级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七是全面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抓紧个旧市试点建设,并向全州所有县市推开覆盖,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和复核评估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强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落实中央关于执法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要求,特别是要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应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执法监管能力与执法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5.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 633.48万元对比减少188.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减少及项目经费压缩。上年度申请预算项目2个,本年度不再申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资金减少171万元。2023年仅申请《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同时压缩项目资金从94万元减少至32万元;二是人员变动。根据《关于录用戴微等297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2〕182号)新招录公务员1人、《关于陶丽娟等七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2〕4号)遴选调入2人、《关于李向杰等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红环党〔2022〕88号)调入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增加;三是人员工资变动。鉴于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档次工资以及5人晋升职务职级工资,因此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财务收入预算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5.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5.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的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一致,均为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其他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188.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减少及项目经费压缩。上年度预算项目为2个,本年度不再申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资金减少171万元。2023年仅申请《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同时压缩资金从94万元减少至32万元;二是人员变动。根据《关于录用戴微等297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红组通〔2022〕182号)新招录公务员1人、《关于陶丽娟等七名通知的任职通知》(红环党〔2022〕4号)遴选调入2人、《关于李向杰等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红环党〔2022〕88号)调入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增加;三是人员工资变动。鉴于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档次工资以及5人晋升职务职级工资,因此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5.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39.04万元和公用经费增加5.72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3万元。因本年度业务工作安排,本年度不再申请《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仅申请《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意外保险费等。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节能环保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具体如下: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5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77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39.19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9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337.92万元,其中: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37.92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29.08万元,全部为21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6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2.5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20%。2023年拟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因近三年均未有人员出国(境),因此本年度适度减少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2万元,较上年2.7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2.9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接待200人次。
减少预算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来编制,故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预算持平原因:本单位外出进行生态环境执法次数较多,加大了公车使用频率及运行成本,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下,为确保能正常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需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重点项目为《红河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活动项目》,预算资金32万元。总体目标:为巩固我州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暨实战大练兵工作成效,督促各级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完成南部6县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暨实战大练兵以及北部7县市整改销号工作。项目具体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2 3 4 5 6 7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联合执法的人数 >= 50 人 定量指标 反映参与检查核查的工作人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检查县市数量 >= 5 个 定量指标 反映检查核查县市的个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 5 次 定量指标 反映检查核查的次数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排查隐患问题数 >= 150 个 定量指标 反映检查工作排查隐患问题数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查办案件数 >= 15 件 定量指标 反映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后期督察整改问题销号个数 >= 995 个 定量指标 反映整改情况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联合执法检查任务及时完成率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是否按时完成检查核查任务。
检查任务及时完成率=及时完成检查(核查)任务数/完成检查(核查)任务数*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联合执法结果反馈率 = 100 % 定性指标 反映相关检查核查结果是否反馈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检查区域当年内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率 = 0 % 定性指标 反映生态环境是否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联合执法人员被投诉次数 < ="1" 次 定量指标 反映服务对象对检查核查工作的整体满意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职业年金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保险费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2万元,变化幅度不大,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按比例计提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约1.46万元。同时,因工资基数变动,工会经费增加1.15万元、行政单位福利费增加1.4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增加0.8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资产总额10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1万元,固定资产79.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少18.2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4.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