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42-38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23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检察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州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州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 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视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 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州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2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管理科)、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具体是: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第一至七州委巡察组。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2.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3. 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全会部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实践,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红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 深刻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要求,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3.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持续扛牢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
4. 深刻把握作风建设内在规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5. 深刻把握“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持续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6. 深刻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7. 深刻把握系统集成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8. 深刻把握强化自身建设的使命担当,持续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1人,其中:行政编制219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26人(与预算编制时点11月在职人数230人不一致,12月退休3人调出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59人。(与预算编制时点11月退休人数56人不一致,12月新增退休3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3辆(其中两辆特种专业用车不占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1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10.9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639.16万元,同比增加8.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17人增至230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599.16万元;二是因年度巡察工作任务增加,州委巡察经费项目增加了40.00万元的差旅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1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0.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1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639.16万元,同比增加8.22%,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639.16万元,同比增加8.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17人增至230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599.16万元;二是因年度巡察工作任务增加,州委巡察经费项目增加了40.00万元的差旅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10.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9.16万元,同比增加11.4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17人增至226人)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5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万元,同比增加1.59%,主要原因分析:因年度巡察工作任务增加,州委巡察经费项目增加了40.00万元的差旅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255.29万元;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1340.00万元;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218.00万元。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85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5.88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00万元。208类08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万元,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39.06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9.31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8.83万元;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9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1.9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年初预算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80万元,较上年减少63.00万元,下降33.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以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减无变化。2022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出国追逃等突发情况作出2023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2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0次,共计接待1250人次(不含陪餐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实际执行数为4.99万元,接待批次51次,接待人次418人(不含陪餐人次)。本年预算增加较大,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影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实地开展,去年接待费基数较小;二是上级指定管辖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公务接待数量增加。结合上年办案及专项检查等其他相关工作接待情况做2023年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4.80万元,较上年减少73.00万元,下降41.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00万元,较上年减少73.00万元,下降73.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换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减变化原因: 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3.00万元,主要是上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4辆,2023年计划更换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州本级年度安排项目5个,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一)州纪委州监委新建留置点项目安排100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5个,指标值: 按工程合同支付工程留置点建设进度款≥1000万元;配套设施完成率=100%;工程后续纠纷发生率≤5%;工程项目结算执行准确率=100%;工程款会计核算准确率≥95%;工程款结算手续合格率=100%;工程款结算及时性≥95%;工程完工后续工作及时率≥95%;预算支出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有无超工程终审结算总投资情况;设计功能实现率≥98%;建筑(工程)综合使用率≥98%;持续提升留置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工程评价满意度≥95%;留置办案工作人员满意度≥85%。
(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项目安排4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0个,指标值: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15次;开展2022年度全州党风廉政考核1项;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6项;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人次≥5人次;监督检查任务完成率≥90%;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预算资金目使用规范,符合财务制度,内控制度100%;推动全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性100%;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社会公众满意度≥85%。
(三)州委巡察项目安排93.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4个,指标值:开展年度计划巡视巡察工作≥2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2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200人次;会议出勤率≥95%;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人均会议标准≤州级机关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巡察抽调人员人均食宿标准≤州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综合定额标准;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巡察工作评价满意度≥85%。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四)州纪委州监委宣传及警示教育项目安排85.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5个,指标值: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次数≥15次;培训参加人次≥6000人次≥10天;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人次≥200批8000人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制作期数≥3期;发行纪检监察政策研究及宣传刊物4期;;培训人员出勤率≥95%;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宣传教育内容知晓率≥85%;提高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教育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88%;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员满意度≥88%。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五)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项目安排134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保障留置工作点安全运转100%;保证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的正常运行100%;案件安全责任零事故;问题线索处置率100%;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年度结案率≥75%;信访件分流率100%;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95%;12388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时长≥2900小时;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经规定,严格按预算支出100%;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接访群众满意度≥85%;留置工作点服务对象满意度≥85%,资金使用提升信访举报工作附加值和贡献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办案留置陪护人员、接访群众社会及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委员会。
2. 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5.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5.85万元,同比增长4.3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由217人增至226人),增加了相关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含州委巡察机构)资产总额3019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0.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488.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8683.9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95.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54.4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1.81万元(主要是已结案涉案款上缴及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5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2.8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20.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