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004-2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 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 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 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学习促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政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头雁”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
2.抓制度促公平,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效。
3.抓落实促惠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推动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做实“红河惠民保”,鼓励引导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发挥保障合力。
4.抓监管促规范,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
改革完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医保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健全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5.抓改革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坚持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的基础作用。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打包付费。创新协议管理,建立健全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协商谈判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6.抓服务促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
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完善适应新业态新经济的参保服务,巩固提升参保质量,确保应保尽保。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严格执行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着力实现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5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57.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5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57.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5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5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57.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5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3万元,主要原因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公积金基数调整;项目支出929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9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0.17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6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8.93万元,其中:48.93万元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0万元用于州级机关保健对象医疗保健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5万元,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19万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1.2万元,其中:3.20万元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1208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798.83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7.21万元,用于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29.88万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用于医保核心业务网络运行保障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用于打击医疗保险基金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和飞行检查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2万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3.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2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2万元,下降3.7%,共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2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3.17%,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56次,共预计接待329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3.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3%。共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车辆运行费用。车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2、 保障州级机关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待遇水平,确保各保健对象顺利进行医疗保健活动、及时报销医疗保健费用;3、资金安排合理,有明确的标准,州医保中心每年度结合上年离休干部人均医药费实际发生额合理确定次年统筹标准,制定次年预算。在预算范围内,州级财政根据州医保中心用款计划逐月按进度安排资金,州医保中心对离休干部医疗费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款项拨付给医疗机构及离休干部个人;4、保障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水平;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3.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7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0万元,固定资产247.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