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37-9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09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建于1952年4月,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母婴保健法》和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健康计划、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管理等等工作重点。立足全州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实际,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基层和院内保健临床工作,挖掘妇幼保健特色,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服务能力,使全州及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全面提质。
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8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三大部,孕产保健部下设:孕期保健科、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科、产一科、产二科;妇女保健部下设:盆底疾病科、妇科、生殖内分泌科;健康管理中心下设:妇女保健科、健康体检科、产后保健科、中医科(包含中医儿科、中医围产保健科、中医妇科及中药房);儿童保健部下设:儿童诊疗中心(包含儿童康复科、儿童感染科、儿童综合门诊),儿童消化中心(包含儿童消化血液科、小儿外科)、儿童呼吸中心、儿童保健中心(包含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遗传内分泌科、儿童心理行为科),新生儿诊疗中心(包含新生儿保健科,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区);其他临床医技科室:麻醉科、眼耳鼻喉科、皮肤与医学美容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病理科、药学部下设临床药学门诊、西药房、药品采购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十四五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与规划,结合医院实际,以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主基调,以内涵深化和科研突破为核心,聚焦品牌建设、学科领先、布局优化、效益提升、精益管理的目标,深入开展名医选树、学术争先、技术比拼、管理改革、资源优化配置、精英团队打造、文化传承创新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助力行动,坚决打好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健康红河妇幼新篇章。
一、加快妇产、儿童两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抓手,依托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合作共建事项,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相关资源输出,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推进医院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快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创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以公立医院等级评审为抓手,积极争创三甲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推动医院规范化管理,为争取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打下基础,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医疗区域影响力。
三、走创新发展道路,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发展
一是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强化专科协同,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推进学科中心化建设,组建消化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心脏中心、“颜值”中心和生殖遗传中心等中心化学科。二是以健康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托,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探索“医疗健康”新模式,组建临床医疗保健延伸服务公司(后勤商务中心),发展大健康产业,为社会公众提供与健康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产品(货物和服务)。三是以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颁布实施促进国际(特需)医疗发展,推进国际(特需)医疗服务,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实施医院国际(特需)化服务提升工程,结合实际设置和发展国际(特需)医疗部,制定国际化(特需)医疗服务诊疗标准,吸引周边地区人群就医,开拓医疗服务贸易市场。四是深化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妇幼集团管理模式,按照国家关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要求,遵照双向选择、自愿合作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由牵头医院对加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进行托管,承担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运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区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四、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妇幼卫生均等化水平
充分发挥州妇幼保健院“龙头”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细致调研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继续深入指导培训,加大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人员指导培训力度,针对妇幼健康工作短板,开展轮训、复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能力。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州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妇幼健康工作标准化、同质化。四是夯实母婴安全底线,以院内临床技术为支撑,加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质量控制工作,切实担起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母婴安全保障兜底作用。确保2023年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工作指标均按要求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0人。在职实有68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525人。
离退休人员 4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7人(现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2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2.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0,829.6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03.42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根据2022年年末在职在编人数测算基本经费,2022年增加在职在编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因此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事业收入增加729.64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继续保持良好运营,新老院区同时运行,运行能力持续提升,因此增加事业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9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2.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42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根据2022年年末在职在编人数测算基本经费,2022年增加在职在编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因此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422.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9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08.42万元,增长13.99%,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根据2022年年末在职在编人数测算基本经费,2022年增加在职在编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因此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00万元,降低5.8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安排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基本建设及基本建设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费。
按功能科目分组: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2.68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57增加0.11万元,增长4.28%。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262.31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26.24万元,增加36.07万元,增长15.94%。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人员或调往差额拨款单位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5.58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9.52万元,减少3.94万元,降低41.39%。
4、210(类)04(款)03(项)妇幼保健机构,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及人员经费开支。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1,823.7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659.89万元,增加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79万元,较2022年1,574.89万元,增加168.9万元,增长10.72%。项目支出80万元,较2022年85万元,减少5万元,降低5.88%。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175.42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45.03增加30.39万元,增长20.95%。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82.17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69.44增加12.73万元,增长18.33%。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大病医疗补充险单位部分缴费。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15.9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7.11增加8.83万元,增长124.19%。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数224.8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69.56万元,增加55.33万元,增长32.63%。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9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8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58万元,增长151.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11%,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接待41人次。
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78万元,增长215.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5万元,较上年增加133.8万元,增长324.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3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0%。2023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及体检用车),预计202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取数为财政拨款经费及自有资金,2022年取数为财政拨款经费,本年度增加主要为包含2022年单位报废公务用车一辆。预计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体检车一辆,导致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车辆购置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19,47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2.72万元,固定资产7,046.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368.28万元,无形资产921.8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7.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05.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6.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271.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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