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905-4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08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4.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 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 负责拟订示范州创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州创建工作。
12. 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组织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4. 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 指导县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 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红河州民族宗教委,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归口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9个内设机构和红河州民族工作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一科、宗教业务二科、宗教业务三科(朝觐事务办公室)、示范创建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科)。
下属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和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一条主线”,全力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践行《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持续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联合开办“同心筑梦”广播电视专栏、“跟我说普通话”空中课堂,组织开展“学说普通话”电视教学、“推广普通话”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枝繁杆壮”工程,认真做好各世居民族一首歌、一支舞、一本志书行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2.围绕“两个表率”,全域创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紧扣九届州委四次全会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作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表率、宗教和顺和谐示范表率,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平台,有序推进与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启动红河州“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建设行动,持续推进“点带圈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争创成一批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全域创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
3.突出项目引领,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支持,落实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推进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边境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统筹,持续发力,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任务指标基础上,将工作重点转向产业提质、边民增收、精神富足等方面,抓实项目入库,强化资金保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基地。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积极引导群众拆临拆违,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深入挖掘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打造边境村寨独特风貌。深入推进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文化睦村、治理兴村、开放带村、守边稳村,全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4.加强依法治理,巩固发展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大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常态化开展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全力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事业编制27人(红河州民族研究所24人、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3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39人,红河州民族研究所23人、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6人,红河州民族研究所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辆,红河州民族研究所1辆、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0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02.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02.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02.8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0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02.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0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项目支出307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压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658.24万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986.00万元;“2012350”事业运行支出308.55万元;“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36.12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2090.0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5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99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支出32.0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3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2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1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3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4.5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26.83万元,项目支出3076.00万元)。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1279.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5%;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6万元,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万元,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占基本支出的0.18%。
2. 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民族工作专项经费986.0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9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6.8万元,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等占项目支出的19.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0万元,包括生活补助占项目支出的3.45%;资本性支出23.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占项目支出的0.75%;其他支出236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72%。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入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36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经费360.0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00.0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总额4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82万元,较上年减少1.07万元,下降1.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3.8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7.47%,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54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1次,共计接待2568人次。
增加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部门调研、汇报工作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0万元,与上年相同。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加强并指导县市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化解率达100%。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州、县(市)、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信息报送。
(二)打造红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升级版。丰富内涵,拓展外延,融合创新,实施“五级联创”,形成州县乡村组联动格局。2023年,继续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创建和命名工作。实施好“石榴红”工程和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进一步完善“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示范创建格局。
(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开展宪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开展国家“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活动、“法治走边关”宣传活动、“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和《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化拓展“光辉思想照边疆 红河儿女心向党”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民族大团结 建设示范区 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演讲比赛及学思践行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
(四)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组织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十百千万工程、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推进乡村振兴等领域调研。
(五)推动全州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繁荣发展。计划出版《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44—48卷)》,积极开展《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49—55卷)》资料收集编译工作,组织编纂苗族志、瑶族志等世居民族志书。支持红河州各民族“一首歌”“一支舞”文化资源库、红河州世居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做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基地巩固提升建设,开展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培养工作。
(六)基层干部群众培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完成少数民族干部、农村实用技术、文化人才培训450人次。
(七)民族宗教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开展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业务学习培训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配合做好民族成分更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资产总额94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万元,固定资产810.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28万元,无形资产114.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