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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44-2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000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9个正科级行政科室和4个正科级事业科室,分别是:

  正科级行政科室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

  正科级事业科室包括: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包含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按照“政治建统、业务立统、实干兴统、依法治统、队伍强统”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统计调查、报告、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1.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三级七岗”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重点关键和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问题。持续推进“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扎实做好“五经普”各项工作。一是压紧压实普查工作责任。聚焦重点抓好查遗补漏,加强单位清查成果联动评估及分析应用,做好新增单位的补充登记工作,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二是抓实主要经济指标的普查登记工作。聚焦现场登记,扎实抓好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工作。三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强化普查综合业务培训指导,健全完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性,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四是加强“两员”管理。严格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两员”职责,压实任务分工,确保单位清查查遗补漏、普查登记等各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五是强化经济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普查各环节工作稳扎稳打推进。严格依法普查,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事件发生,对经济普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和严肃查处。

  3.持续提升统计服务统计监督提质增效。紧扣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判,做好数据解读,做精做优统计服务。加大数据审核力度,认真落实专业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数据质量管控责任体系。加大对县市和项目单位(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按照“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等宣教工作,形成“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震慑效应。

  4.持续抓牢涉统计领域安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盯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好网评员队伍作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保密观,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牢牢抓好开展统计调查、五经普工作和专项治理行动及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持续做好相应保障服务工作。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广泛开展弘扬清廉家风主题宣传教育等活动,持续深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继续扎实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信访工作、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老干部服务及工青妇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26,90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26,909.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13,725,012.03元对比增加1,896.97元,增长0.014%,根据工资实际,两年财务总收入基本持平,财务总收入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晋升工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3,726,90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726,90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26,90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3,725,012.03元对比增加1,896.97元,增长0.014%,根据工作实际,两年财务总收入基本持平,财政拨款收入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晋升工资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3,726,90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26,9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6,909.00元,与上年10,825,012.03元对比,增加401896.97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本年比上年增加2人;项目支出2,500,000.00元,与上年2,900,000.00元对比减少400,000.00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经济普查工作实际减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501款行政运行”支出7,737,23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务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活动费、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维护、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租用费,保障网络安全所需设备和耗材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必需的支出。(办公室政务管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统计设计管理、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生态能源统计、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统计、贸易外经统计、投资领域统计、农业农村统计、人口就业统计、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城市和县域经济统计、政府信息工作、名录库管理及相关工作、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计教育科研共19项统计业务工作,含40多个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业务和综合能力培训)。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支出9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普查设备购置及聘请主流媒体进行经普普查报道等普查工作必需的支出。其中:州本级600,000.00元,对县市转移支付350,000.00元。

  5.“201050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费(含《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及其他统计资料编印等)。

  6.“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5,964.0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7.“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3,45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2,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380,28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317,5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349,146.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499.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82,59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下经费,金额350,000.00元,主要用于部分较贫困县进行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等普查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4,000.00元,较上年102,000.00元增加62,000.00元,增长60.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0元,增长350%,共计安排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统计局工作安排,预计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并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2,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7.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上下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7.4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原则进行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的工作目标:全面调查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年主要工作是:1.宣传动员(2023年7月-2024年3月)。2.普查登记(2024年1-4月)。3.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2024年1-8月)。4.数据汇总、质量抽查、数据评估(2024年12月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基本支出:用于红河州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物业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残保金、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支出。

3.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统计资料编印、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4,485.00元,与上年1,321,078.00元对比减少565,93.00元,主要原因是保民生、保运转,压缩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统计局资产总额2,243,391.41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871.11元,固定资产1,000,592.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928.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4,994.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1,929.77元,无形资产增加14,149.52元,流动资产增加1,192,774.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0111

附件【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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