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739-6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08002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负责拟订示范州创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州创建工作。
12.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组织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4.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县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 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归口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9个内设机构和红河州民族工作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一科、宗教业务二科、宗教业务三科(朝觐事务办公室)、示范创建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宣传教育,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深入实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实践,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边关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庆活动工作,持续推进《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约活动,签约人数已达102.8万余人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为平台,举办论坛、讲座、交流、会展、展演等各类活动138批次4300余人次。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组织开展好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品8000余份。常态化开展主题宣传7560余场160万余人次。实施以党旗、国旗、国歌、主题广场、村史馆(室)为主要内容的“5+N”系列工程,建成云南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2个,红河州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基地10个。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5个、教育基地19个、教育馆(室)22个、教育示范学校32所。在全省率先成立“红河州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金”。
2.拓展路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域创建更加深入扎实。出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红河州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配套文件,积极打造“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两个单位进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建水、泸西、个旧3个县市和33个单位创建为全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开展首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荐申报工作;启动州级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命名工作。“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格局逐步形成。
3.项目带动,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更加坚定有力。全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统筹到位建设资金16.61亿元,承办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现场推进会。争取上级资金10117.9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53个。扎实推进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项目25个,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22个、精品工程项目1个;奖补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100名;在沿边行政村(社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3660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978,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974,71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余结转3,9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68,064.7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宗教对下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00元,二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项目调减3,500,000.00元,三是宗教专项经费项目调减800,000.00元,四是民运会运动员奖励经费项目2024年申报减少560,000.00元,五是民族工作对下专项经费项目2024年财政预算未安排减少3,6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978,611.2元,其中:本年收入19,974,711.2元,上年结转3,9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74,71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368,064.7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宗教对下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00元,二是民族团结保障经费项目调减3,500,000.00元,三是宗教专项经费项目调减800,000.00元,四是民运会运动员奖励经费项目2024年申报减少560,000.00元,五是民族工作对下专项经费项目2024年财政预算未安排减少3,6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78,61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978,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9,374,71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035.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较2023年在职人员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0,603,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56,1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压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行政运行6,607,1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支出,用于2024年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支出。
3.“2013404”宗教事务10,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管理,开展宗教工作支出。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9,430.00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人员,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活动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01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0,000.00元,主要用于调动、退休等在职人员变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0801”死亡抚恤19,206.2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9,81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8,339.00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支出。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23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9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670,49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374,711.2元,项目支出10,603,900.00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8,213,261.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1%;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604.00元,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46.2元,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占基本支出的0.3%。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用于保障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民族工作专项经费500,000.00元,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0,1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3,9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5,140.00元,包括委托业务费、印刷费等占项目支出的5.33%;资本性支出38,76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占项目支出的0.37%;其他支出10,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94.3%。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00元,功能科目为2013404宗教事务,主要用于宗教工作专项改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7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3,690.00元,较上年减少7,540.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2,230.00元,与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460.00元,较上年减少7,540.00元,下降7.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8次,共计接待1143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与上年相同。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抓实“石榴红”工程。全力做好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深入推进“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建设,拓展提升“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格局。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红河卷》,举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题展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2024年力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1个,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到2025年,创建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机构1个,建成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5个。
(二)抓实“枝繁干壮”工程。扶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出版交流和传承开发等,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开展世居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世居各民族“一首歌”“一支舞”“一本志书”资源库项目,创作一批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各民族优秀图书、音乐、戏曲、舞台剧、影视剧等文艺作品,建设并命名一批主题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持续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三年行动计划。
(三)抓实“幸福花开”工程。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做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推进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文化睦村、治理兴村、开放带村、守边稳村。深入推进抓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2024年“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做好第四轮“十百千万”工程收官工作,谋划好新一轮(2025—2027年)“十百千万”工程计划,全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3,60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8,496.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压缩幅度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0,754,901.29元,其中,流动资产2,059,054.59元,固定资产净值7,555,84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4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9,87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98,6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08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