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606-5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900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科室(正科级)和政治部,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非煤矿山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属于非独立核算,负责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各类行为。
2.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负责全州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3.灾害救援管理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负责综合减灾救灾信息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等保障工作;参与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为应急救灾、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提供信息支撑和技术服务;承担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力争2024年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3年相比保持“双下降”,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全省排名走出前三,最大限度减少较大事故,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行业监管领域(危化、基础、非煤矿山)守住不发生较大事故底线。在抗震救灾工作方面,做实做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方案、人员、应对措施等准备,做到地震应急职责明确、组织领导明确、人员配备明确、方案措施明确,确保一旦发生震情,信息上得来、人员出得动、物资跟得上、灾情能处置。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提前筹备、提前部署、提前检查,加强防范全力实现3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在防汛抗旱工作方面,总结2023年工作经验,修订完善“1262”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2024年汛期人员“零伤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红河见行动,应急走在前。
二是持之以恒抓业务建设。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当前应急管理任务多、人手少的实际,建立“1室7中心”工作机制,“1室”是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局党委日常工作;“7中心”是应急指挥中心(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指挥)、行业管理中心(危化、基础、非煤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培训、考试、宣传、教育、许可工作)、协调中心(综合监管、事故调查、综合督导检查)、救援队伍管理中心(军队、消防、防汛、防火专业队伍的协调,以及社会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的管理)、执法中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执法检查)、预防救助中心(自然灾害的预防和救助)。
三是持之以恒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成册印发全局干部职工,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物。一是每天工作行程报备制度,科室、单位每天收集所属人员行程安排,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梳理局领导行程,与科室单位人员行程一并提交局领导掌握;二是工作提醒督办制度,由办公室常态化梳理重点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提交各科室单位推进落实,并做到销号管理;三是会议管理制度;四是公务接待制度;五是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六是请销假制度。
四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增强“十种能力”内化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理念,推动“十种鲜明导向”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让好作风高效能成为红河应急标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一步一个脚印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622,07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22,07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1,136.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净增加5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关于核实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申报情况的函》的要求,本年新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60万元,具体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622,071.00元,其中:本年收入22,622,07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22,07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1,136.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净增加5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关于核实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申报情况的函》的要求,本年新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60万元,具体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622,07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622,07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2,0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1,13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净增加5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9,4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项目支出1个60万元,具体是“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但连续性项目“州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本年资金安排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81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05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0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1,216,5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2080506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费347,88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5.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经费438,14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6.2101102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经费375,40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7.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381,143.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8.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53,30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及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的支出。
9.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经费912,39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10.2240101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经费5,326,68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因公出国(境)支出。
11.2240106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 安全监管经费2,6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2,000,000.00元;对下转移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600,000.00元。
12.2240150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经费4,161,414.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3.2240703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境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支出。
14.2300260款: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8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级政府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446,03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6,033.00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76,0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038.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的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的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1.2240106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资金。
2.2240703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境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支出。
3.2300260款: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6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级政府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0,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800.00元,较上年减少13,200.00元,下降2.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35,800.00元,较上年减少4,200.00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4,000.0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822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审批手续,有效地控制了不必要的接待。但由于我局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繁重,且随着“三个指挥部”办公室划转到州应急局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明显增加,主要用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到我州进行督查检查、考核以及应急救援、县级应急部门到州级汇报交流工作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事故查处、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力争2024年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3年相比保持“双下降”,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全省排名走出前三,最大限度减少较大事故,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行业监管领域(危化、基础、非煤矿山)守住不发生较大事故底线。在抗震救灾工作方面,做实做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方案、人员、应对措施等准备,做到地震应急职责明确、组织领导明确、人员配备明确、方案措施明确,确保一旦发生震情,信息上得来、人员出得动、物资跟得上、灾情能处置。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提前筹备、提前部署、提前检查,加强防范全力实现3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在防汛抗旱工作方面,总结2023年工作经验,修订完善“1262”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2024年汛期人员“零伤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6,03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00.00元,增长0.37%。主要原因:年末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方面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195,000.00元,印刷费5,000.00元,水费7,854.00元,电费15,300.00元,邮电费14,000.00元,物业管理费27,540.00元,差旅费457,247.00元,租赁费45,600.00元,会议费25,000.00元,培训费79,926.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工会经费125,373.00元,福利费156,71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1,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18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376,780.45元,其中,流动资产1,189,776.39元,固定资产2,187,00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013.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069.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