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95555-2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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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300000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大剧院管理运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于2016年2月3日起,红河大剧院及红河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州委宣传部正式移交给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管理。2016年3月29日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的批复》(红编〔2016〕38号),同意成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1.主要职能
(1)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的调研和策划,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
(2)承担国家级、省级文化艺术类课题和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文化及跨界融合领域相关工作;
(4)提升、打造全州文化艺术精品;
(5)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和宣传营销工作;
(6)指导、管理红河大剧院和演出公司工作;
(7)组织承办各类公益性、商业性演出活动;
(8)完成州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相当于正科级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属单位0个。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部室,分别为:行政部、服务部、策划营销部、工程部、安保部。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坚定地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团结带领文产中心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旅游品牌,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协助、配合红河州歌舞团做好红河大剧院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参与管理剧场职工的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力度,加强与国内知名剧院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培养能够满足国际要求的剧场经营管理人才,确保各项演出活动顺利开展,逐步走向“优质服务、严格管理、品牌经营”的路子。
(二)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文旅融合。积极探索“演艺+旅行社”跨界融合演艺模式,丰富城市旅游吸引力,做好《云上红河·花腰恋歌》旅游驻场演出相关工作,将剧场驻地变成文旅结合的新亮点,将地方文化提升为红河州面对全国乃至全世界旅游者的一张新名片。
(三)树立精品意识,打造文艺产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走访,听取他们当前在文化艺术需求方面的建议、意见,提供给红河州诺玛阿美文艺演出有限公司有针对性地包装、打造本地艺术产品,同时引进国内外优秀剧目到我州开展商演,促进我州演艺发展。
(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堡垒作用。一是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双向融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二是全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排查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岀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三是树立阵地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培训,切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工作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以实际行动助推红河文旅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五)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剧场安全生产工作。对剧场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完成任务,确保观众、演职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平安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中心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0,80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0,802.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总收入2,036,840.00元对比减少116,038.00元,下降5.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各项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0,802.00元,其中:本年收入1,920,80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0,80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总收入2,036,840.00元对比减少116,038.00元,下降5.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各项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0,80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20,8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802.00元,与上年2,036,840.00对比减少116,038.00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各项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减少;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大剧院于2023年划转至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管理和使用,我中心无项目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
1.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66,273.00元,较上年1,451,102.00元减少84,829.00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各项工资、失业保险及公用经费的减少。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02,849.00元,较上年214,281.00元减少11,432.00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5,655.00元,较上年143,301.00元减少7,646.00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3,248.00元,较上年56,249.00元减少3,001.00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减少。
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单位部分及工伤保险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0,640.00元,较上年11,196.00元减少556.00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2,137.00元,较上年160,711.00元减少8,574.00元,下降5.34%,主要是调出1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此说明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用于接待文化部门正常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预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中心无公务用车编制,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此说明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934,469.17元,其中,流动资产304.70元,固定资产900,914.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250.1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647.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765.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