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sthjzhzfzd/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0000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编〔2023〕13 号)文件相关规定,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副处级。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实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具体执法事项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明确的执法事项。
(二)负责全州跨县(市)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四)参与全州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并开展调查处理。
(五)负责全州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担县(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七)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综合稽查科、应急信访科。
属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二级单位,无下级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执法大练兵活动继续创先争优。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抓紧党风廉政教育,实施2025至2027年三年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夯实思想基础,梳理各项执法业务存在的短板,研究对策,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措施创新,激发全员练兵热情,继续争先创优。全州上下“一盘棋”,2025年力争至少入围1个省级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各县市大练兵指标得分排名递增进位。
(二)执法能力提升措施持续加强。一是全年组织开展2期岗位培训,覆盖新进执法人员和执法队长;并组织全州执法练兵比武竞赛,选拔强兵育苗,迎战省级比武。二是坚持“罚处分离”原则,严格调查办案。经立案调查、法制审查和处罚下达三阶段审核,以及调查单位、法制部门、案审委员会三级审核,规范提升案卷质量,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标准供全州学习借鉴。三是遵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开展执法稽查13县市全覆盖,预警式督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规范执法着装等,并对反馈稽查问题整改闭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红河绿剑”专项执法帮扶持续开展。进一步丰富和优化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坚持联防共治、属地管理、会商研判预警。聚焦大气、水、土壤和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强化雨天、夜间和节假日等薄弱时段执法力度,推动区域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同时总结适用我州的执法监管模式经验,修订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5年)》,编制印发《红河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裁量清单》,组织好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执法帮扶活动。
(四)深入推进各类专项工作。一是以“四直两不”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检查“回头看”,运用“互联网+监管”执法方式,强化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异常情况精准执法,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二是推进2024年300万装备配备的招标工作,2025年启动省级100万装备配发项目的申报,并预算150万元用于对个旧、开远和泸西三个化工园区的应急风险评估项目申报。
(五)完成好其他工作任务。在完成日常检查及专项任务的同时,按照支队职责范围和分工要求,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等工作。配合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加强车辆和人员管理,杜绝安全事故或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争取执法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12,65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12,65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4,730,094.00元相比,减少217,443.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7,443.00元,其余收入无变化,均为0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度人员较上年预算人数减少,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经费收入减少。主要是根据《关于宋铁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关于高婷婷、吴疆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出2人。二是因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比例较上年减少3%,安排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12,65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512,65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2,65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17,44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本年度人员较上年预算人数减少1人,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经费收入减少。主要依据《关于宋铁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关于高婷婷、吴疆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出2人。二是因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比例较上年减少3%,安排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2,65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12,6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12,65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44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本年度人员较上年预算人数减少1人,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等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是根据《关于宋铁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入1人、《关于高婷婷、吴疆同志调动的通知》调出2人。二是因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比例较上年减少3%,安排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具体减少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120.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5,571.00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00,661.00元,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费减少9,091.00元。
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年初未安排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40.00元,用于单位参公编制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0.00元,用于单位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8,336.00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6,867.00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5.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0,019.00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0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389,80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27,184.00元,用于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800.00元,较上年减少94,200.00元,下降53.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上年度年初预算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本年度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原因:因本单位近些年来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充分考虑资金使用效率,本年度不再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元,较上年预算公开数26,000.00元减少24,800.00元,下降95.38%,预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接待15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知》(红财行发〔2024〕52号)规范预算编制,本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公开数为单位实际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公开数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与上年存在较大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600.00元,较上年减少49,400.00元,下降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0,600.00元,较上年减少49,400.00元,下降3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知》(红财行发〔2024〕52号)规范预算编制,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公开数为单位实际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公开数填报口径不一致,因此与上年存在较大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资金,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款-职业年金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保险费支出;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中的30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9,637.00元,与上年655,606.00元相比,增加4,031.00元。主要原因:因预算公开中,残疾人保障金上下年公开取数口径存在差异(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9,000.00元作为人员经费,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反超上年度;若统一预算口径,按照本年度预算公开口径对比,将上一年度残疾人保障金计入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则本年度659,637.00元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84,606.00元,减少24,969.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1人,按人数计提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相应较上年减少12,750.00元,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补贴等较上年减少12,219.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611,101.24元,其中,流动资产214,311.67元,固定资产389,41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374.8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080.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514.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