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lshwzcb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100000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粮食储备和物资能源储备科、规划建设科、财务审计科、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局、人事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牵头完成了2023年度省对州、州对县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抽查考核;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级做好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细化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州级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有力保障全州粮食安全。
2.强化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健全储备粮轮换和调运机制,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落实原粮、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储备规模任务,储备冻猪肉320吨。二是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粮油价格监测和粮油统计监测周报告制度。四是健全粮食加工应急体系,建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268家。其中,供应网点201家,加工企业22家,储运企业16家,配送中心16家,应急保障中心13家。五是确保13个县市军粮供应站点执行国家军粮统筹供应,加强军粮质量和财务监管,及时兑现军粮差价补贴款。
3.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效力。一是开展信息化监管调度,在线巡查红河州14家已实现智慧粮库建设的国有粮食承储企业;完善粮食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二是组织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根据省局要求通过企业自查、县(市)级交叉检查、州级督查,积极配合省级开展交叉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获好评。三是粮食执法取得新进展。组织校园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抽查,与县市联合执法、指导县市执法,加大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粮食行政处罚案件56件。四是开展储备粮春秋定检、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政府储备粮食出入库及定检、军供粮检验共179批次,新收获粮食样品抽样检测138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4.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一是加强救灾物资管理,建立保障制度,确保及时调运,随时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推动工作的规范运转。二是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2024年安排州级财政资金416万元,采购救灾物资2.3万件,已于9月底验收入库。截至目前,红河州共代储省级救灾物资种类13种,总价值1540.56万元,共计98630件。储备管理州本级救灾物资种类13种,总价值1410.19万元,共计58794件。全州13县市共储备帐篷、棉被、棉大衣、床垫等各类县市本级物资共计114751件,总价值合计1466.56万元。三是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演练,为今后在应对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5.推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一是完成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积极做好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十五五”规划编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共申报项目7个,获得批复项目7个,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1个、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项目6个(含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项目1个,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5个)。三是强化对县市储备项目的工作指导,2024年共储备粮项目14个,其中粮食仓储类项目8个,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类项目6个。
6.加快推进节粮减损。一是突出全链条管控减损耗。引导州内9家产后服务中心提供粮食产后“五代”服务;加快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与州政府办、州发展改革委等5家部门联合开展农户储粮专题调研,形成《红河州农户储粮专题报告》,与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红河州农户科学储粮指导意见》。二是强化科技赋能。红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与省粮科院合作探索节粮减损的新方法;2024年10月,云南省节粮减损优储、农户储粮现场会在蒙自举办,国内众多专家教授、涉粮科技企业等300余人齐聚红河。三是通过粮库智能化建设,对全州国有粮食企业17个储存库点、161个粮食货位进行储存环节粮食损失损耗监测数据分析,逐步完善粮食损失损耗监测指标体系。四是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000余份,粮食行业“五小”活动收集各类创新案例7个。
7.粮食产业发展取得实效。一是组织州内11家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占云南省59家参展企业的19%,“元阳红”“卧龙谷”“大红屯”等14个品牌及139种系列产品备受关注,现场成交金额11.6585万元;与省内外38家企业达成采购和销售意向。二是与湖南省益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整合双方粮食产业资源优势,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
8.深化党建引领促进发展。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截至目前,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二是抓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以及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以及清廉储粮回头看工作。三是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0次、各类警示教育13次。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有序逐步完成安可替代任务。各类工作信息被云南网、红河网、红河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采用50余次,正面宣传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事创业新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036,809.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035,490.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19.0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51,542.53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一是刚性支出州级粮食风险基金增加11,334,580.30元,2025年根据实际储备数量和补贴标准测算,2024年为消化往年结余资金,预算批复20,000,000.00元;二是非刚性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035,490.70元,其中:本年收入47,035,490.7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35,490.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52,990.58元,增加19.74%,主要原因:一是刚性支出州级粮食风险基金增加11,334,580.30元,2025年根据实际储备数量和补贴标准测算,2024年为消化往年结余资金,预算批复20,000,000.00元;二是非刚性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036,809.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035,490.70元,其中:基本支出8,440,87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2,926.40元,减少22.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划至州检验检测院,人员减少13人,2025年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8,594,616.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35,916.98元,增长36.09%,主要原因一是刚性支出州级粮食风险基金增加11,334,580.30元,2025年根据实际储备数量和补贴标准测算,2024年为消化往年结余资金,预算批复20,000,000.00元;二是非刚性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2,55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离休干部特需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工作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23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转退休后记实职业年金缴费。
5.2080801死亡抚恤39,550.0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20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02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5,77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707.0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大病补充统筹基金;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574,67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
11.2220101行政运行5,775,63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机关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12.22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项97,0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十五五”规划和建立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系统。
13.2220106专项业务活动642,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经费支出。
14.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742,100.00元,主要用于州级承担新增挂账贷款利息和新增财务挂账利息支出。
15.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2,260,000.00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由州级承担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支出部分。
16.2220119设施建设9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
17.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732,536.40元,主要用于州救救灾物资州级仓库管理和各县市代储管理经费支出。
18.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14,641,638.9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贷款利息补贴支出;红河州州级成品粮储备保管费补贴支出;红河州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保管费补贴支出。
19.2220402储备粮油差价补贴15,950,841.4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州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支出。
20.2220503肉类储备828,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冻猪肉储备费用补助及第三方监管经费支出。
21.2220511应急物资储备1,8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救灾物资采购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2,260,000.00元(州对下转移支付),主要用于由州级承担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支出部分。
2.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492,536.40元,主要用于州救救灾物资各县市代储管理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7,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3,700.00元,下降61.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54,000.00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三公”经费的预算填报口径要求与2024年不一致;二是单位公用经费紧张且2025年工作安排暂时无需出国,故未在公用经费中细化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2025年“三公”经费的预算填报口径要求与2024年不一致;三是单位公用经费紧张,在编制预算细化公务接待费时首保单位基本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300.00元,较上年减少34,700.00元,下降40.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00.00元,较上年减少34,700.00元,下降40.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单位公用经费紧张,在编制预算细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时仅考虑的日常的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和其他杂项33,900.00元,维修费16,400.00元,因经费紧张,未预留发生突发性故障可能需要支出的大额维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红河州州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31,334,580.30元。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围绕省核定的红河州地方储备粮任务和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落实好州级政府储备粮油储备任务和年度轮换任务,及时兑付利费补贴。认真落实《红河州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红河州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红河州政策性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财务管理等方面从严从实管理储备粮油,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急救援提供粮油保障。2025年主要绩效目标是:1.按照省级下达红河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完成州级储备粮油任务,储备粮中小麦和稻谷的储备量不低于70%,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量不低于90%;按照轮换计划对州级储备粮进行轮换,正常情况下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轮换入库粮食为2024或2025年度生产的新粮。2.粮食入库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储备期间对储备粮的品质和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完成储备粮抽检任务。3.州级储备粮库点符合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对州级储备粮实时性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存安全。4.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5.储备粮利费补贴兑付及时率达100%,储备粮轮换交易竞价机制有效执行,水分杂质减量具备核销手续。6.力争实现2025年地方储备粮粮食质量不发生安全事件;原粮价格未出现价格暴涨,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的情况。7.承储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州级储备粮食安全保险;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买卖双方在线协商交易达到60%以上。8.承储企业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二)县市储备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2,260,000.00元,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红河州粮食安全发展及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围绕州级核定的各县市储备粮规模任务,落实好县市级政府储备粮油任务和年度轮换任务,及时兑付利费补贴。认真落实《红河州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红河州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办法》《红河州政策性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从数量落实、质量管理、储粮安全、执法监管、财务管理等方面从严从实管理储备粮油,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急救援提供粮油保障。2025年主要绩效目标是:1.按照州级下达的各县市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完成县市级储备粮油任务,储备粮中小麦和稻谷的储备量不低于70%,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量不低于90%;按照轮换计划对县市级储备粮进行轮换,正常情况下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轮换入库粮食为2024或2025年度生产的新粮。2.粮食入库具备质量检测报告,储备期间对储备粮的品质和质量进行自查,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完成储备粮抽检任务。3.县市级储备粮库点符合相关规定,承储企业对县市级储备粮实时性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储存安全。4.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正、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5.储备粮利费补贴兑付及时率达100%,储备粮轮换交易竞价机制有效执行,水分杂质减量具备核销手续。6.力争实现2025年地方储备粮粮食质量不发生安全事件;原粮价格未出现价格暴涨,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的情况。7.承储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县市级储备粮食安全保险;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或买卖双方在线协商交易达到60%以上。8.承储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策性粮食: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粮食,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储备粮。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离休费、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3,16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305.0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划至州检验检测院,人员减少13人,2025年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总额24,327,041.97元,其中,流动资产263,718.43元,固定资产866,546.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288.28元,其他资产23,181,488.7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53,543.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3,604.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507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298,590.99元,其中出租资产650.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98,590.99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7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