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gghqlhh/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100000
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归国华侨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发挥侨联组织统战性、民间性、群众性、涉外性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有序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项职能,为全州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作出侨界积极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三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工作部、海外交流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州侨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侨联部署要求和省第十一次侨代会精神,围绕州委工作思路,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进一步履行侨联职能、凝聚侨界共识、涵养侨务资源、发挥侨界力量,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紧紧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侨界贡献。
(一)凝聚侨界共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侨联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深入到归侨侨眷群众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积极参与祖(籍)国现代化建设,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侨联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侨联独特优势,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出“侨”的声音。一是助力经济发展。聚焦红河要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发挥侨联海内、海外“两个平台”和侨资、侨智“两大资源”的优势,在“外联”“内引”上做文章,招商引资主动作为。借助东盟华商会、海外侨胞故乡行以及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等招商平台,融入“侨”的元素,坚持以侨引商,以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引领“三区联动”“县(市、区)融合”叠加效应,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到红河投资创业。二是深化项目落实。在继续争取华侨事务专项经费项目、承接各类夏令营、落实既定侨界帮扶协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红河州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和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前沿门户优势,坚持以侨为桥,念好“边”字经,做好“外”的文章,争取中国侨联、省侨联以及海内外侨团更多的目光、更多的资源向红河倾斜,争取承接更多新的项目。三是完善“侨联制度”。健全侨联代表、委员联系侨界群众工作制度,把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作为侨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感情干、带着责任干,让侨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建立州县(市)侨联主席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州侨界资源,以大气魄、大视野、大手笔提升侨联工作的支撑度和贡献度,让新时代侨联的发展更有“活力”、更有“质量”。四是进一步挖掘红河侨文化资源,拓展海外联谊,不断探索引侨聚侨新途径,在打造华侨文化交流、对外传播基地、拓展海外联谊上创出新路子。四是助力乡村振兴。加强滇沪合作,打造“侨联乡村”品牌,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侨联组织服务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以产业、教育、健康等帮扶为着力点,调动侨界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重点做好“侨界社会服务边疆行”、香港侨界社团联会“一帮一”结对帮扶和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桑梓助农”“青职计划”等帮扶项目,形成乡村振兴的正向合力。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为侨服务的能力水平。
深入推动自身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侨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坚持“党建带侨建”,以“侨胞之家”为抓手,积极把侨界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活跃起来、贡献起来。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科学规划州侨联工作并带动系统联动实施,完成好机构改革相关任务,稳步推进“凝心铸魂”“侨力汇智”“暖侨连心”“夯基固本”等工程。二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坚持从严治会,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反“四风”树新风,提高侨联组织战斗力。三是持续加强侨联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好干部标准,对照“八个增强”、“五个过硬”要求,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专业精通的侨务工作实干家队伍。四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侨联组织。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提高侨联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侨联事业创新发展的职责和使命,充分展现新时代侨联组织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24,6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4,659.00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49万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人,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4,65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824,65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4,65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人,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4,65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24,6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65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人,今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
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300,000.00元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4(款)05(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华侨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1,409,452.00元,用于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支出;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2,040.00元,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47,193.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3,000.00元,用于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70,837.00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55,812.0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5,930.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110,395.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侨联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元,较上年减少
128,600.00元,增长(下降)-94.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侨联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5,900.00元,下降98.97%,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州侨联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2,700.00元,下降8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工作原则缩减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侨联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州侨联2025年,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职能,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水平、为侨服务水平;深化侨联改革,开创新时代侨联工作新局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侨联组织应有贡献;加强侨联组织党的建设,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贡献;承接和延续东盟华商的资源,加强与东盟华商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吸引广大侨商来红河州投资兴业,切实把侨资、侨智、侨力变为推动红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围绕州委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决策部署,发挥侨联组织联系和服务归侨侨眷的独特作用,为全州发展大局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承办“寻根之旅”夏令营;加强内外联系接待外来归侨、侨眷;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助力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助学帮扶;完成度不低于1次。
依法维护侨益方面。实施助侨惠侨行动,深入侨界群众,知侨心,懂侨意,关注归侨侨眷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需求,推动侨务政策落实;继续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多为侨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春节慰问困难归侨侨眷,日常走访看望侨界代表人士;完成度不低于98%。
拓展海外联谊方面。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与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联系面广、范围宽、多层次的优势和特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促进东盟华商在红河州交流与合作,为红河州经济建设增加助力,形成合力,促进发展;完成度不低于98%。
积极参政议政方面。加强与人大、政协涉侨工作委室的对接联系,经常性走访侨界代表人士,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宣传党和国家涉侨政策法规,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让他们及时了解侨务工作方面的工作动态,引导他们在开展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为州人大涉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度不低于98%。
弘扬中华文化方面。坚持“以侨为桥”,以血缘、地缘、语缘为基础,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融洽同胞感情、增进民族共识,广交新朋友、深交老朋友,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按中国侨联和省侨联的部署安排,积极承办“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完成度不低于98%。
参与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侨联组织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全州经济社会建设;完成度不低于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侨联(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6,31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州侨联部门资产总额156,871.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078.2元,固定资产121,204.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588.72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