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whhlyj/2025-000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900000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 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州旅游服务质量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3.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和组织保障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5·17”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围绕打造“三区一新”目标任务,切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工作中,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承载力。着眼于构建“快进慢游”旅游环境,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游客体验感、舒适度。一是争取重大项目入库。争取将元阳哈尼梯田5A级旅游景区建设、建水—石屏滇南最美乡愁之旅文化旅游带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建设。二是加快实施重点旅游项目。加快推进石屏县凤凰湾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弥勒市红河春天文旅康养度假区等项目,推动4A级景区提质改造,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三是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抓好弥勒门吉酒店、石屏凤凰湾等一批高品质酒店建设,增强旅游接待能力。
3.强化业态产品培育,提升文旅吸引力。拓展旅游消费新场景、新领域,为游客提供沉浸式旅游服务。一是大力提升景区品质。积极推进元阳哈尼梯田、弥勒东风韵打造建设5A级旅游景区,弥勒湖泉·水乡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打造智慧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二是大力发展旅居产业。谋划编制《红河州关于加快推动旅居业发展行动计划》,围绕度假旅居、乡村旅居、养老旅居、医疗康养旅居、文化艺术旅居、户外运动旅居、边境幸福旅居、城镇生活旅居八大业态,推进旅居工作。三是大力发展跨境旅游。扩大中越“两国六目的地”黄金旅游线路推介成果,积极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四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壮大建水紫陶街、河口异域风情街等一批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夜游经济。
4.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竞争力。突出产业主体培育,做大旅游产业总量、做优旅游产业质量。一是招大引强。瞄准国内、省内旅游行业领军企业精准招商,吸引跨国旅游企业、国内大型旅游企业到我州投资兴业。二是培优扶强。争取培育新业态企业、高品质酒店和等级旅游民宿。三是育小助困。落实好对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优化旅游市场审批服务。
5.强化文旅融合,提升感染力。一是注重融合发展。串联培育“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全产业链,全方位多角度呈现红河旅游元素,构建“全域游、全景游、全季游”旅游发展新格局。二是用活红色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州内革命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资源,讲好“查尼皮马灯”等红色故事,打造红河特色的红色文旅IP。三是创新提升旅游演艺。强化文艺创作,积极争取资金,完成原创音乐剧《云上》的创排工作。推动《马帮女人》《哈尼古歌》等演艺产品升级,倾力打造《千年紫陶》《阿者科的春天》等一批讴歌新时代的文艺作品,争取冲击群星奖、彩云奖等国家级、省级大奖。四是弘扬美食文化。打造标志性美食街区、特色餐饮和风味小吃,抓住游客的胃,留住游客的心。五是传承民族文化。用好红河丰富的文物、多元的民族文化和非遗项目,推进“文物+旅游”“非遗+旅游”,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炫起来。六是强化公共文化供给。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完成每年900场的惠民演出等任务。
6.聚焦品牌形象,提升影响力。一是拓展马缨花影响效应、功能转化。不断挖掘“红河马缨花”文化内涵,强化“红河马缨花”IP的宣传推广和产品开发,打造“红河马缨花”旅游+舞蹈+旅游新玩法,着力让红河马缨花之旅——“冬天里的一把火”成为红河旅游名片。二是强化民族文化知名度。用好用活民族节日、文化节庆、非遗传承等元素,不断打响哈尼长街宴、阿细跳月节、孔子文化节等品牌。三是多措并举提升红河影响力。指导州内各地举办特色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剧来红河拍摄,多维度展示红河的独特魅力。
7.聚焦服务品质,提升美誉度。一是提高游客体验感。持续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行动,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加快构建。二是优化旅游发展生态。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三是兜牢旅游健康发展生命线。加大对文旅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做好火灾、地质、气象灾害防御应对,切实维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13,30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02,977.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328.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39,911.00元,同比增长5.8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02,97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7,002,97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02,97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9,583.00元,同比增长6.1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13,30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02,9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0,47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9,283.00元,同比增长12.8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34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9,700.00元,同比减少55.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较上年减少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50,725.00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11,050,725.0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着力于旅游品质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文旅品牌塑造、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1,851.00元,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7,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休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0,9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休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8,62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2080801死亡抚恤14,400.00元,主要用于:列支遗属生活补助。
3.210卫生健康支出1,376,435.00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3,53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3,394.00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36,94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缴纳。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571.00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4.221款住房保障支出1,101,466.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101,466.00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5.230转移性支出442,500.00元,其中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2,5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及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对下转移支付。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406,500.00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36,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3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3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463.00元,较上年减少190.987.00元,下降6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2,000.00元,下降75.61%,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因公出国(境)次数及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63.00元,较上年减少77,187.00元,下降91.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200.00元,较上年减少51,800.00元,下降47.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00.00元,较上年减少51,800.00元,下降47.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本年未涉及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7,18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271.00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分析: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764,680.71元,其中,流动资产694,614.46元,固定资产(净值)1,070,066.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7,209.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26,828.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8.00元(为上年度处置资产的收益);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739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