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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529-6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的外事侨务工作,指导县(市)外事侨务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州外事侨务工作,组织开展外事侨务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办理州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领导小组提供服务。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涉侨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州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

  4.负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州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负责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州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外国人员来红河州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红河州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红河州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州处级以上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审批。

  7.负责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州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活动和州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12.督促检查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州侨务工作情况,向省侨办和州委、州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综合科。负责本办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本办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修志、图书资料、办公自动化、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办行政事务、教育宣传、纪律检查、党群、扶贫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负责本办人事、财务、会务、培训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协调办理中共红河州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涉外事务与礼宾科。负责研究国际形势、周边形势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拟订外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措施;负责对外联络与交流;负责重大外事礼仪工作,承担相应翻译工作;指导外事礼仪工作,负责对全州涉外工作人员进行涉外知识和礼宾礼仪培训;负责办理邀请港澳地区以及外国人员因公来州访问和州内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报批手续;负责指导、组织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外交部与金平县挂钩扶贫有关联络工作,做好来州扶贫的国内外客人的接待工作;归口管理全州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事宜,具体办理州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事宜,承办州内各部门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和申办护照的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了解出访情况和出访成果;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州采访事项,审核重要涉外新闻文稿及重要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稿件,负责到红河州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接待和安排来州访问的外国记者和新闻代表团;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培训人员、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士及其他外国人,处理相关的涉外事项;负责对外友好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全州对外友好城市工作,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参与处理涉外应急突发事件和各类涉外案件,开展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红河州活动以及州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

  3.边境事务科。贯彻执行中央的对越方针政策,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关于边境事务和涉外工作的指示,统筹协调边境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的有关事项,抓好边境管理工作落实;开展与越南的交往与合作;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或参与接待越南边境地区来访代表团(组);审核越南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审核或审批全州处级以上干部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越南边境地区有关事项;负责中越陆地边界红河州段的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维护国界线及其标志物安全稳定;了解掌握中越边境情况,开展越南及双边关系、边界管理相关问题及政策等综合调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河口、金平、绿春等三县的边境管理工作,抓好边境外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

  4.侨务科。贯彻执行中央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云南省的实施办法,了解侨情,反映侨意,维护侨权;涵养侨务资源,开展对华人、华侨及其社团的联谊交往和服务工作,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来访的审核报批工作;做好侨务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积极引进华侨华人资金、人才和技术,争取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各种捐赠;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安排和华侨回国安置工作,关心帮助归侨侨眷解决有关实际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州涉侨经济、科技交流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升外事管理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革和完善外事工作体制机制精神、政策和相关配套文件,贯彻执行红河州《关于完善对外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州外事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州市县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功能、作用以及权威性,加强统筹谋划,严格规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全州边境管理、涉外应急处突、因公出国(境)任务联动审批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全州各项外事涉外工作有序开展。做好预防性领事保护宣教活动,扩大领事保护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强化境外安全风险保障工作,保护好我在外企业、人员的正当权益。

  2.着力推进和谐周边建设,强化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

  深化与周边国家高层交往力度,做好缅甸、老挝等重点国家的友好工作,涵养、开发、利用好人脉资源,推动我州与有关国家的交往合作。巩固与越南的睦邻友好关系,推进双方进一步加强高层互访、经贸洽谈、文化交流等活动。围绕红河对外开放的要求,强化与越南在文化、体育、旅游、反恐怖、边境管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3.努力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扎实推进友城建设

  在全力做好周边外交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与欧美日澳韩等世界发达国家合作,不断丰富我州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内涵,提升红河国际化水平,提升辐射周边的能力,服务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着眼全球资源配置,加大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力度,推动更多有影响力的外国政要等高访团来访我州,助推红河州跨越发展。在出访来访、友城交往等工作中,结合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有关合作。根据我州及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重点地选择规模对等、经济发达、互补性强的城市作为新的结好对象,巩固老友城,发展新友城,提高友城交流合作水平。

  4.凝聚侨心侨力,推动侨务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贯彻侨法,维护侨权侨益。深化与重点人士的联谊交往工作,涵养侨务资源。加大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深化拓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围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外交战略,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侨务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做好困难归侨侨眷扶贫工作,开展归侨侨眷送温暖活动,继续关心关怀全州贫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

  5.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外事侨务工作部门职能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确保学习活动常态化和长效化。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和外事纪律。认真履行依法治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防艾、反恐打私、缉枪治爆、防范邪教、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等目标管理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州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具体安排,围绕州委、州政府2018年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切实转变作风,勤俭节约,认真编制和细化经费预算,充分合理的安排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入而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工作。

  编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和预算编制系统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总体思路:结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按照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通过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实施部门预算,发挥预算资金的最大效益的思路。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5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8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3.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基金发放,二是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支出为38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4.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6万元,占总支出的20.38%;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占总支出的4.8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基金发放,财政只补助调增的改革性补贴;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6.34万元,其中基本支383.58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86.7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9.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绩效考核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8.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6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9.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主要是上年是2月份才开始缴费,而今年的预算是全年的,故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9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3.5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83.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83.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基本支出383.58万元,财政拨款38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07万元、津贴补贴124.34万元、奖金6.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18.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76万元、培训费2.01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3.3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5.3万元、退休费32.2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383.58万元。预算收入共383.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383.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383.58万元,其中:201类03款01项收入286.72万元,占74.75%;208类05款01项收入48.31万元,占12.6%;208类05款05项收入29.85万元,占7.78%;221类02款01项收入18.7万元,占4.87%。201类03款01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10%;208类05款01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6.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基金发放;208类05款05项上年年初未预算;221类02款01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3.5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01项支出286.72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48.31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29.5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8.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23.5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压缩10%二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基金发放,三是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边界踏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州指导工作、州内市县外办来蒙自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州外同行来我州学习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项,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7个,金额3.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3个,金额7.2万元,购买方式为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5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万元,固定资产42.4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办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 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压缩10%,二是上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用公用经费开支了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执行数减少,才导致本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归侨侨眷: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州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803060335376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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