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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43-3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2017年度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三公" 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红办发(2015)36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红河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

  三定方案基本职能职责:(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 ;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的管理创新,拟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八)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九)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十)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等。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一)强化责任意识,坚定发展信心。牢固树立“工业强州”战略,努力推动全州工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二)抓好经济运行调节,强化要素保障。重点抓住全州重点企业、重点县市、重点行业,牢牢把握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精准发力。(三)全力抓好“三区”(综保区、经开区、跨河区)增量对工业增长的主拉动。一是确保今年已投产的以晴项目、惠科经开区部分项目充分释放产能。二是确保惠科河口产业园、综保区能投系列项目明年陆续投产,形成实际产能。三是加大纳规工作力度。2017年力争新纳规升规工业企业25户以上,贡献产值15亿元左右。(四)稳住存量,筑牢根基。一是充分发挥州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帮扶企业的重要服务平台,真联系、正挂钩、真解决问题,为企业稳产、达产、扩产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抓好稳增长系列政策的落实生效。三是正确处理当前煤炭去产能与企业燃煤、焦炭供给短缺、价格大幅飙升的矛盾。规范企业物流运输,保障物流产业链各方利益,尽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五)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工业发展步伐。一是做好省、州两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督促已竣工建成项目尽快投产。二是做好省、州两级工业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我州有色、自然资源优势,加快冶金及新材料、特色生物及医药、新型煤化工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铝材、铜箔配套产业的发展。通过重大项目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做大做优我州特色产业,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六)强化工业园区建设,增强工业发展综合承载能力。一是以“三区”为重点,编制《红河州“三区”联动发展专项规划》提升“三大平台”的整体形象。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坚持错位和差异性发展。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分工有序、协调发展的园区产业格局。(七)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支撑工业高速发展后劲。积极主动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持续推进“央企入滇”、“民企入滇”。确保项目签约、落地、开工、竣工、投产、见效。(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突出三个重点(优化环境、结构调整、创先驱动),实施三个工程(“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培育工程),继续抓好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九)加快推进信息化提升工作,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加紧完成《红河州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组建红河州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充分利用智慧红河项目的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汇聚一批企业,围绕智慧红河项目,大力推广应用,进行二次开发,以应用为主不断提升壮大红河州信息服务业。(十)继续抓好化解产能工作,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对煤炭和民爆物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治理,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工业经济工作全过程,为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坚持民生优先,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

  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积极稳妥原则;依法理财原则;关注民生原则;厉行节约、科学精细的原则;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的原则;综合预算的原则。

  编制预算的方法:自下而上、分类填报、逐级审核、统一更新。

  编制预算的总体思路:保障运转,厉行节约,量入为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事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68人。单位负担遗属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三公" 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51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74.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74.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74.22万元(本级财力5169.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7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22万元,占总支出的35.26%,项目支出3350万元,占总支出的64.7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其他铁路运输支出”,主要反映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的支出,“2150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及工业项目前期费、工业转型升级经费、达规培训及奖励,“2150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存量规模以上式业企业扩销促产奖励、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配套经费、州内民营企业社保优惠政策补助。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工信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9.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基本支出与上年1408.53万元对比增加了415.69万元,增加了29.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公务用车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0万元,其中:铁路运输“以量定补”补助100万元,工业项目前期费30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经费50万元,组织企业达规培训及对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及县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150万元,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奖励2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配套经费2250万元,州内民营企业社保优惠政策补助200万元。与上年2700万元对比增加650万元,增加24.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了铁路运输“以量定补”补助100万元、组织企业达规培训及对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及县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奖励200万元、州内民营企业社保优惠政策补助200万元、上年工业项目前期费没有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而本年列入导致增加300万元;本年减少了节能降耗经费170万元、盐务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经费5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7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较2016年10万元减少4万元,减少40%。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企业及下级等部门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较2016年28万元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我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需要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船费等支出。较2016年36.2万元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比增减变动情况: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40%,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跟上年持平。按相关规定,“三公”经费应逐年递减,但由于机构职能划转,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州能源局部分职责划归我单位,增加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势必增加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增减相抵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40%,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别与上年持平。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66.23万元,较 2016 年预算数88.08万元增加78.15 万元,主要原因: 一是调整工资导致随工资计提福利费、工会费、教育经费增加;二是增加公务用车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委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三、结转下年,为我委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 ,为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公用及个人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 ,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及个人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 类)铁路运输 ( 款) 其他铁路运输支出( 项) ,为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款)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款)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项) ,指用于工业项目前期费、工业转型升级、组织企业达规培训及对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绩突出的部门及县市一次性奖励经费。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款)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项) ,指用于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销促产奖励经费。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类)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项),指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配套、州内民营企业社保优惠政策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指我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工业项目前期、工业转型升级、达规培训、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扩销促产奖励,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民营企业社保优惠等项目支出。

  十四、" 三公" 经费,指我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委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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