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410-69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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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3-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
红河州总工会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第三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第七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附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以《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工作重心,从保障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大对工会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工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根本。坚持:(一)收支平衡的原则;(二)综合预算的原则;(三)“零基预算”的原则;(四)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五)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提升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认真按照“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不断强化结余资产管理,着力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总工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1辆。
四、预算收支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财务总收入77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9.3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9.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9.3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6万元,占总支出的52.52%,项目支出370万元,占总支出的47.4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分别列“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自治州补贴;“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自治州补贴、离休人员增发生活费;“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分别列“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元旦中秋送温暖、劳模工作经费;“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为维护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方面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年用于保障州总工会机关及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资23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29万元,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05%;机关运行经费如下:办公经费13.4万元、培训费2.84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福利费4.7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2万,共4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5%。人均工资为:7994.95元,与上年6687.61元对比增加了1307.33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工资结构调整变化;日常办公经费人均为:982.23元,与上年548.23元对比增加了433.8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总工会机关及职工服务中心(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万元,其中:红河州停厂半停厂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100万元(本级50万、补助下级50万)、元旦中秋送温暖经费200万元(本级62万元、补助下级138万元)、劳模工作经费4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量没变化,只在支出结构上做了调整,劳模工作经费增加了10万元,工会工作运行经费减少了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红河州总工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1万元(含红河州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下属1家事业单位)比上年减少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州总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采取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突破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红河州总工会根据职能要求,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红河州总工会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保护、工会会员维权等活动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州总工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含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下属1家事业单位),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生产保护、工会职工维权、劳模一线职工疗休养、技能培训竞赛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红河州总工会(含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下属1家事业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七、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红河州总工会无采购预算。
八、附表
附件【2017年三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