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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36-994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思路 

  (三)基本原则 

  (四)编制方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市)、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州属和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市)、乡(镇)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州、县(市)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正、副科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红河州政协机关,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州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州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州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和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推进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职能,牵头做好职能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清单”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快捷红河、方便红河、效率红河”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施政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建水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要求,为做好建水县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州铺开标准化工作探索经验、打好基础,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为廉政强身,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4、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红河州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5、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的试点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133号)和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议要求,对红河州司法系统进行改革。 

  6、环保机构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州的安排,对红河州环保机构改革进行改革。 

  7、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益服务体系。 

  8、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6]54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委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6]182号)要求做好红河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抽查工作。 

  9、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表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9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编办〔2014〕100号)要求,对我州州级32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0、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建设。 

  11、控编减编:根据《红河州2013—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和《红河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思路 

  2017年,州委编办将围绕州委、州政府、州编委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这一主题,聚焦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根本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切入点,坚持目标导向找准管理突破口,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着力在控编减编、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重点领域改革、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落实。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紧紧围绕编办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三)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真实科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预算收支预测和安排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准确。 

  2、规划约束,讲求绩效。2017年度预算编制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厉行节约,合理规划。预算编制时着力保障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的重点工作项目,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合理编制基本和项目预算,确保工作实施。 

  (四)编制方法 

  1、科学谋划编制财政规划。按照《红财预【2016】14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一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制2017年一2019年州编办财政规划,按照“一下、二上、三下、四调整、五批复、六分解”的流程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2、科学合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州本级2017年部门零基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按2016年1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当年实际开支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工资性补助及公用经费、教育经费、医疗经费、社会保障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汽车保险、燃修费定额编制预算。 

  3、注重绩效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中央、省和州委、州政府安排重点工作,明确部门三年发展目标、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编制部门三年州本级支出规划,明确分年度履职目标,然后将履职目标分类细化为具体项目任务,最后从项目库中直接选取项目进行项目编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因车改,车编已收回,车辆已封存)。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州委编办财务总收入28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45万元(本级财力296.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59.8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1.3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委编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15万元。 

  人员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为22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74%;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为5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26%。 

  2017年人均支出14.06万元,2016年人均支出1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 

  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中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公务机票、办公设备等与保障机关运行相关的采购费用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委编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会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6、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7、上年结转:为我会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8、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件【州委编办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州委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xls
附件【州委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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