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310-837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
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负责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地方党史的征集、研究、宣传教育、党史重大事项和全州党史工作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全州党史工作;承担红河州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任务,编纂红河州重要党史人物传记;党政数据库资料编辑录入和管理维护;利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资政育人;负责红河州革命遗址的修缮、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红河州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督促等工作;指导县市党史部门和州属有关部门的党史业务工作;对全州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为州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依据和意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行为作斗争;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培训县市党史工作人员;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史工作任务,紧扣五年规划,在党史资料征集保存和党史研究宣传上下功夫,突出工作重点,力求工作实效,推动党史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1.编纂出版《2016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
2.编纂出版《2016红河党史》;3.编纂出版《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4.抓好《2011至2015年红河州大事记》编纂工作;5.继续抓好《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选编(1950.2~1978.12)》编辑校对工作;6.开展《红河州抗战时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研究》编纂工作;7.对2016年全州党政数据资料进行整理、上传,完善红河州党政数据库;8.继续做好红河州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工作。9.建成“红史网”;10.做好《红河文库》编辑出版工作;11.抓好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等;12.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13.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1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舆情信息工作,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15.加强依法治州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6.抓好老干部、工会、妇女和保密、信息、公文管理、应急管理、电子政务、统计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的原则;2、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3、规划约束,讲求绩效的原则;4、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属于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财务总收入36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5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1.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50万元为本级财力,无其他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0万元,占总支出的72.34%,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7.66%。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66万元,其中,1.工资性支出140.91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在职人员自治州补贴;2.商品和服务支出35.75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专项业务费;3.项目支出100万元,用于《红河党史专题》、党史编纂、《红河文库》、《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的编纂出版发行、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7万元,其中,离退休费59.25万元、离退休自治州补贴9.60万元、离休人员增发生活补贴0.5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44万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14.97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9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84%。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3.10%,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1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调整工资、补贴及公务交通费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党史编纂经费10万元、《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编经费30万元、《红河党史专题》编纂经费25万元、《红河文库》编委会办公室工作经费20万元、《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编纂经费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项目增加了《红河地下党早期革命活动》编纂工作,项目总支出经费减少9.09%,州级财政为保工资,减少单位的专项业务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66 万元,较2016 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7.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改革性补贴调整;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上调等,增加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共红河州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根据工作情况及办公设备的使用程度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货物及金额不定。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