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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224-3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17年部门预算

   附件3

  关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 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2017年基层及院内工作计划 

  (一)强化基层妇幼卫生考核督导、培训。严格按照省、州级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包绩效考核、“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等方案要求,加强对十三个县市的督导考核、培训,实行现场督导反馈,及时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 

  (二)从发展院内临床入手,抓基层建设。根据全州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院底子薄,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缺乏制度和统一流程的实际,我院将把自己的好经验、好流程进一步向下级推广,制定各项指标控制流程,分层管理,将全州妇幼卫生工作统一模式,求同存异,摸索出一条符合红河妇幼卫生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包目标任务。 

  (三)开展学科体系建设,完善大部制管理,突破院内临床发展瓶颈。进一步提升儿科、功能辅助科服务能力,儿保、妇保、妇产科临床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昆明、北京、上海对口医疗机构及科室搭建合作共赢平台,实施对口帮扶指导,借鉴先进地区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院内临床服务,凸显专科特色。 

  (四)抢抓机遇开展特色服务,加大中医在妇产儿科的运用和推广。继续优化整合妇幼、计生资源,开展具有特色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探索青少年人流后关怀服务模式,不断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向更深层次开展;拓展护理专科建设,配合支持新开展的服务项目,加大中医在妇产儿科的运用和推广。 

  (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素质人才。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继续选派临床科室人员到先进发达地区进修学习,多方引进人才,为医院业务发展和医院整体搬迁作好人才储备。 

  (六)加快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集思广益,多渠道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办理报建工作。积极申请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项制度管理模式。实行Ⅰ类人员编制管理和绩效分配制度,制约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下一步,将积极申请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项制度管理,即保留州妇幼保健院全额拨款的性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新建妇女儿童医院作为差额拨款单位,开展临床保健服务。 

  (七)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全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做好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申报,推进信息化建设,筹备等级医院评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全面完整。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统筹平衡。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 

  目标导向。强化绩效管理,以总额控制为基础,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法治规范。构建各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及其内部权责一致、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编制方法 

  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2017年州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将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目标责任。 

  (四)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事业编制85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退休29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财务总收入362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1.08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21.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1.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1.08万元(本级财力1191.0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43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2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96.54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支出3337.5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拨入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非税收入安排的工作经费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86.9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拨入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预算总支出构成图: 

  (三)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4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1%;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对个人和家补助支出28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0%。与上年基本支出945.77万元对比,增加245.3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在职人员编制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州计生药具站并入等。 

  基本支出构成图: 

  (四) 项目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其他单位转拨的项目经费和按规定动用的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医疗业务成本、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 经费,指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性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本单位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本单位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专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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