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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29-352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000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州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纪委,加挂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

  州纪委、州监察委机关设2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23个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1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由本单位保障);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践行“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二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围绕三大攻坚战,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全覆盖贯通起来,发挥整体效能;三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提升软件硬件水平,坚决遏制安全事件发生;四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工匠”精神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推进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凸显红河州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为全省纪检监察事业作出红河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 207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6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 2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0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96.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0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02.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2.91万元(本级财力3902.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96.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2.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0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91万元,项目支出75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支出增加870.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与上年预算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1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528.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766.61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

  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200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工作办案差旅费、办案用房租赁费、各涉案评估费及办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200万元,主要是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审查调查项目经费。

  201类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州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站(留置点)管护费350万元;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50万元;宣传教育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6万元;全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费10万元;州委巡察专项经费5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州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26万元,主要是根据部署增加了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5.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应由财政负担相关工资经费发放及离退休干部日常开展活动的公用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69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减少一人。

  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77.4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

  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1.28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146.91万元,项目支出75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支出增加870.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与上年预算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1. 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为保证部门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3146.91万元。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2519.01万元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27.90万元。

  基本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356.01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889.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97.03万元,住房公积金169.72万元。用于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27.9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11.22万元,培训费19.34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52万元。用于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0.87万元(为遗属补助),离退休费162.13万元。

  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2356.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95.55万元,津贴补贴1130.28万元,奖金57.47万元,绩效工资5.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4万元,住房公积金169.72万元。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27.90万元,其中:办公费7.8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3.4万元,电费4.67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8.41万元,差旅费20万元,培训费19.34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5.78万元,福利费3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52万元。用于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万元,其中:离休费27.42万元,退休费134.71万元,生活补助0.8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77.4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多,增加了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307.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多,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及工会经费等相关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4.59万元,主要是减少一名离休人员。

  2. 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为保障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756万元。其中: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经费200万元,州纪委监委办案工作站(留置点)管护费350万元;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50万元;宣传教育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6万元;全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费10万元;州委巡察专项经费5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州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

  项目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万元,为办案点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17万元,会议费5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用于503类机关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40万元。

  项目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万元,为办案点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用于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2万元(为宣传培训材料印制等),水费6.40万元,电费24.60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7万元(为巡察办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80万元(主要为办案、各类专项检查、党风廉政考核差旅费),维修(护)费18万元,租赁费30万元(主要为办案工作用房房费),会议费5万元(主要为云南省监察学会滇东滇南学术交流会议用款),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主要办案点保安服务费及宣传栏目制作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为执法执勤车辆办案),其他交通费用23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主要为信息稿费、留置点伙食及留置人员生活医疗用品购置、巡察用房费等)。用于310类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72万元,主要是留置点扩建后,长期聘用人员增多,增加了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34万元,主要主要是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差旅费支出、留置人员伙食支出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资本性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需增加办公设备购置。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8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采购项目2个,采购数量8个,金额13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询价,资金来源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采购项目11个,采购数量93个,金额72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询价7个、公开招标3个、自行采购1个,资金来源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02.9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902.9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96.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2.9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90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6.91万元,项目支出75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96.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1096.66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多、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公用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为164人,同比增加41人);因办案量增多,增加了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及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预算3146.91万元,上年基本支出预算2276.25万元,比上年增加870.66万元,同比增长38.2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23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164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由9000元/人/年提高至22080元/人/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项目支出预算756万元,上年项目支出预算53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同比上升42.64%,主要为监委体制改革后,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整合至监委,人员增加办案业务量倍增,相关审查调查项目经费投入加大。并按工作安排增加了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万元,同比增长15.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体制改革后,人员及办案量倍增,加大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2018年实际执行数并无此支出,但综合考虑可能的突发情况做出2019年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增减变动0万元;运行维护费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因监委体制改革,从州检察院划转3辆公务用车至我单位;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审查室由原先的4个室增加为13个室,办案业务量倍增;特别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使用量的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长,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和州委巡察组7个组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后,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用于上级纪委来蒙办案食宿开支、各市、县级纪委来蒙汇报工作食宿开支等接待支出。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2项,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2项,采购数量2项,金额13万元,购买方式为询价,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及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10项,采购数量10项,金额87万元,购买方式为询价及单一来源采购,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及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本级财力安排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7.83万元,同比增长96.18%,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监委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增加了相关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国有资产总额470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7.59万元,固定资产981.8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32.91万元,无形资产0.7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年末在建工程结余为红发改投资〔2016〕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在建的办案场所改扩建建设项目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75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56万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8项,安排项目资金756万元,各项目预期完成绩效目如下:

  1. 审查调查工作项目安排2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多渠道办信接访,100%分流信访件,以谈话、初核、督办、核查、立案等形式100%处置问题线索。(部分具体指标涉密未公开)为我州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 办案工作站(留置点)管护费,三级指标,指标值:承担省州县案件查办的场地供给、安全保障和后勤保障,维护办案点的日常运作(部分具体指标涉密未公开)。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3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约谈150人次,强化党内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问题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4. 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三级指标,指标值:开展节假日纪律工作检查7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检查1次,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监督检查1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个阶段专项治理,按省州安排开展各专项检查12次以上,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职能(部分专项检查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5. 宣传教育及干部教育培训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党风廉政电视栏目12期,宣传资料制作10批,宣传展板制作5次,外网维护340次,专网维护30次,学习书籍征订3500册,业务培训7次,“学思践务”大讲堂6次,《调查与研究》刊物出版6期,开展扶贫宣传活动6次,召开云南省监察学会滇东滇南学术交流会议1次,开展《新条例》宣讲36次以上,建立全州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员、通讯员队伍组建及培训300人次以上,红河州纪委监委网站手机APP运营维护,加大各媒体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宣传报道,覆盖中央、省、州各级媒体。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6. 全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警示教育基地完成全年维护4次,接待参观学习批次200批,10000人次。深化廉政教育,普及监察知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营造良好氛围。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7. 检举举报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三级指标。指标值:按中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2018-2022年)安排部署,全面建成以受理、办理、处置、大数据应用四个子平台为基本框架,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流程监控的检举举报信息化平台(部分绩效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8. 巡察工作经费。举办巡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3次,培训人次约350人;完成3轮常规巡察,完成扶贫攻坚提级巡察1次。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州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州委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部分绩效内容指标涉密未公开)。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公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专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巡察工作等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18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0111

附件【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州监察委员会、州委巡察机构)2019031904403957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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