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920-9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800000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拟订红河州及滇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规划工作理论、政策和经验调研,为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划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信息。组织制订红河州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红河州城镇体系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及滇南中心城市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论证、评审及上报审批工作。指导红河州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各类规划的审查、审定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点项目的选址与定点;指导红河州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红河州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和州级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滇南中心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一书两证”的发放,并依法收取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规费。负责对红河州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红河州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红河州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并具体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红河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红河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红河州城乡规划公示,负责滇南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工作。制定红河州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规划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开拓国内外规划市场。负责红河州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制订红河州规划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做好规划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7个(正科级),即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征转用地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测绘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科技与信息科、土地收购储备管理科、不动产登记局。
负责管理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红河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红河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红河州国土资源事务所、红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
红河州城乡规划局局机关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综合技术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风貌保护规划管理科、法规稽查科、城市设计科。下设红河州城乡规划建设档案展览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规划执法监察支队、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3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2)突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3)突出抓好土地储备,切实保障城市建设。(4)突出盘活存量用地,切实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1)大力推进土地复垦和增减挂钩。(2)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3、维护人民权益切实有效(1)全力推进不动产工作。一是不动产登记发证。二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专题调研。(2)全力抓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一是督促整改闲置土地处置。二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管。三是卫片执法工作。四是清理整治大棚房。五是清理整治历史违法用地。六是查处整改仓储类经营性违法用地。七是查处整改高速公路违法用地。(3)切实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积极支撑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4)切实推进法治实践。(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显著。
4、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1)联村帮扶对接脱贫攻坚。(2)认真履行干部个人责任。(3)地籍测绘获得佳绩。(4)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进展顺利。(5)建议提案督办赢得好评。
5、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6、深化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
7、突出城市设计和控规编制。
8、重点加快金水河口岸规划编制。
9、加强历史文化遗存规划保护。
10、扎实抓好“两违”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11、持续深入推进村镇规划。
12、着力强化城乡规划队伍建设。
13、聚焦改革任务抓紧工作前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编制77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机关参公人员编制6名,工勤编制11名,事业编制31名。红河州城乡规划局编制40人:公务员20名,工勤人员2名,聘任制公务员2名,档案馆6名,规划支队6名,展览馆4名。
在职实有1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5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47.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5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9.68万元,上年结转1,047.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9.68万元(本级财力2,809.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9.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68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4.19万元,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5万元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49.13万元用于交纳养老保险金,21011卫生健康支出1.87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1.72万元用于小车费用,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08万元用于发放临时人员工资,2200101行政运行962.93万元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200150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93.18万元为应发职工公积金,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及管理300万元用于规划展览馆运行经费,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312万元用于不动产登记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合计2,8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68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37.7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14.11万元,30102津贴补贴514.44万元,30103奖金23.83万元,30107绩效工资118.3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13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2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3.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1.6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2.87万元,30205水费1.63万元,30206电费3.16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5.69万元,30211差旅费18.42万元,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16.71万元,30215会议费3.60万元,30216培训费14.3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30万元,30229福利费17.8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8.33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12.30万元,30302退休费576.03万元。资本性支出312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312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39999其他支出3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85.7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09.6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80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09.6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80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68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09.6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80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州国土资源局和州规划局合并。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国土资源局与城乡规划局合并基本支出2197.68万元,比2018年增加991.60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612万元,比2018年减少88万元,下降11%,主要是城乡规划局项目资金减少100万元,国土资源局增加12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5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6.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7.7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7.71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5项,预算总额162.7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5项,金额162.72,购买方式邀请招标,承接主体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4.3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58.17万元,小车费用1.7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73万元,职工福利费17.88万元,工会经费14.30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1.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612万元,其中:规划展览馆运行经费项目安排300万元,不动产登记经费项目安排312万元。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收入:是指上年度支出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必须转入本预算年度继续安排的、已有具体用途的支出。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