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817-1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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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其他监测、即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现状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科研和负责全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设有:办公室、现场室、中化室、质控室、综合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组织实施好例行和专项环境监测工作
1、完成国家、省、州级例行监测任务。
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级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任务,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加强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国家、省、州级环境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做好国家、省、州级专项监测工作
认真开展全州13个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9项指标的全分析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异龙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专项监测工作。
3、组织好2019年国家能力验证考核和土壤详查实验室质控方面的检查及考核。
4、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文件及程序。联合质控室规范实验室人员做样程序,对仪器做到每一台仪器都建立一个档案,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登记、仪器检定周期和在用仪器标志管理等工作,使在用仪器设备的合格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为环境管理提供快速高质量的数据。
5、2019年7月份完成红河州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109项全分析任务;每个月完成州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五里冲点位61项监测任务;每季度完成全州2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点位61项监测任务。
6、继续完成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监测任务。
7、增加硬件的投入,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为环境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2019年重点源监测要求分析有机物,计划在现有仪器基础上增加测定固定源、环境空气中VOCS的设备仪器,满足监测需求。同时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养,除本站自身的业务学习以外,积极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技术培训;
(二)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安排州站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州站职工的业务水平。
2、完善全州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制度,创新人员技术培训的方法和模式。继续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培训县级监测站新进人员,不断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
(三)组织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增强全州应急监测意识,加强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逐步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做好应急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监测的演练,增强应急监测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积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
1、组织全站职工学习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组织全站职工学习新实施的各类标准。
(五)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规范实验室人员做样程序,加强实验室设备管理,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文件及程序。
进一步协调站内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衔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站内工作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9.1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9.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9.66万元(本级财力659.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9.1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6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9.1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49.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万元,主要是退休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4.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2万元,主要是调增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
3.“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07.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0.9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4.“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主要是州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5.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8.4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73万元,主要是单位全部人员年度考核调整了薪级工资,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6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9.1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659.6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9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8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6,金额8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和询价,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资金。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59.6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5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9.11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9.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6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比去年增加了89.11万元,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在职职工的部分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公积金等支出,退休人员增加了生活补贴等,今年项目数由去年的3个调整为今年的1个,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相应调整了项目经费,导致部门收入预算比去年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9.11万元,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在职职工的部分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公积金等支出,退休人员增加了生活补贴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比上年相比增加了70万元,原因是今年项目数由去年的3个调整为今年的1个,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相应调整了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的《红河州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故压减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的《红河州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故压减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大量的例行及专项监测工作、应对各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的《红河州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故压减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环境监测站国有资产总额260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81万元,非流动资产2237.74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费100万元,绩效目标:1、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2、《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 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8]68号)开展全州44个河流断面每月例行监测;20个湖库季度监测;165家重点排污单位季度监测;17个空气自动站点运维,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运行中损坏的零部件及时维修、更换。完成全州44个河流断面每月例行监测,0.1万元/点.月,合52.8万元;20个湖库季度监测,1万元/点.季度,合80万元;165家重点排污单位季度监测,1万元/家.年,合165万元;17个空气自动站点运维,1万元/点.年,合17万元;合计314.8万元。3、掌握全州水质、空气、土壤质量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费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8年7月21日)要求,1、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8】6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监测经费标准:河流断面1.2万元/点.年、饮用水4万元/点.年、污染源1万元/家.年、空气自动站运维1万元/点.年,合计314.8万元/年。1、空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实时报送,并进行周报、月报制度;2、河流水质每月监测、上报,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上报;3、污染源每季度监测、上报;4、土壤每年监测、上报。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03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是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其他款项外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