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706-369
- 发布机构: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综合保税区于2013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3〕133号)批准设立,是云南省首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实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红编﹝2014﹞84号),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州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履行红河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职责,全面协调、指导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综合保税区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组织实施综合保税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2)研究制订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等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4)依法接受州级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统一管理综合保税区土地、规划、建设、工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5)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相关事务。
(6)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7)做好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审核报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8)负责指导和管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红编﹝2014﹞84号),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保税与口岸服务局牌子)、公共事务部(加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牌子)、经济发展部(加挂财政局牌子)、招商投资部4个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暂定人员编制7名。管委会下设市场发展中心,为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是:
1、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30亿美元
2、完成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人民币
3、完成非电工业投资7亿元人民币
4、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4户
5、完成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人民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把红河州建成“全省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战部署,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式,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部门预算与州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坚持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控制为主,目标引领的原则;坚持绩效引导,硬化约束的原则;坚持集中财力,优化配置的原则;坚持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
(三)预算编制方法和总体思路:红河综合保税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根据红河州州本级部门零基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共用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依据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的四干档次标准核定;项目支出依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州级财力状况,优先预算安排红河综合保税区急需可行的项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5.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32.0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支出为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万元,占总支出的79.14%;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20.86%;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支出32.0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3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 342.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1.8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9.39万元,主要是绩效年薪工资预算支出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2018年预算数为47.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8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增加海关、检验检疫协管员养老保险预算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6万元,主要是基数调整减少预算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1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8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预算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5.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575.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3.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75.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455.4万元,财政拨款4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88万元、津贴补贴67.6万元、绩效工资7.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万元、住房公积金28.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4万元、培训费2.37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福利费3.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575.4万元。预算收入共57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57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3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5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 342.45万元,占59.52%,与上年对比减少0.5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收入120万元,占20.86%,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主要是根据园区机构保障运行经费增加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收入47.55万元,占8.26%,与上年对比增加47.55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2018年单独通过此款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收入23.78万元,占4.13%,与上年对比增加13.18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红河综保区海关、检验检疫协管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收入11.89万元,占2.07%,与上年对比增加6.59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新增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收入1.2万元,占0.21%,与上年对比增加0.97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红河综保区海关、检验检疫协管员大病医疗保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收入28.53万元,占4.96%,与上年对比增加0.3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42.4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项)支出47.5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3.7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1.8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5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4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8.06万元。主要原因是:综保区管委会较上年实际增加4人,增加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增加安排协管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缴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20万元,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财力减少安排综保区项目经费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8.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运行维护费2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综保区外出招商、考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0个,采购预算资金27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的金额2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的金额2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1万元,协议供货15万元,资金来源都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616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95.09万元,固定资产759.4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06.2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运行的日常运行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3.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专项业务保障经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1.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30亿美元;2.完成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人民币;3.完成非电工业投资7亿元人民币;4.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4户;5.完成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人民币,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18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绩效工资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1.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30亿美元;2.完成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人民币;3.完成非电工业投资7亿元人民币;4.完成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4户;5.完成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人民币,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17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16号)。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无州对下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用于园区绿化管护、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保障园区运行及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年薪的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