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23-2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编制委员会》(红编〔2015〕15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为红河州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相当于正科级。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1、做好全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的督察和指导工作。
2、继续配合省考古所做好开远市碑格乡架吉村哺乳动物化石群资料整理研究工作,
3、配合云南省考古所、四川大学开展个旧市古代矿冶遗存考古调查与试掘工作。
4、加强州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和展示工作,组织实施熊庆来故居的陈列布展工作。
5、配合红河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继续开展考古调查和文物古迹评价工作。
6、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荐的前期准备工作。
7、整理完善文物保护单位资料,开展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数据库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2018年州级部门编制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坚持优化结构,以压减专项、扩增一般为主线,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以硬化预算约束为保障,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三)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真实科学。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预算收支预测和安排要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准确。
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统筹使用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全州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的需求。
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项目;着力保障州委、州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1.附件6-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附件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附件6-3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4.附件6-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附件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附件6-6部门收支总表
7.附件6-7部门收入总表
8.附件6-8部门支出总表
9.附件6-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0.附件6-10政府采购表
11.附件6-1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12.附件6-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13.附件6-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本级)
14.附件6-14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7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2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4.59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上年考古勘探项目工程收费成本补偿收入超完成指标数。
支出为226.7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19万元,占总支出的8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12.83%;住房保障支出12.43万元,占总支出的5.48%;......与上年对比减少99.63万元,主要减少变动的原因是,上年支出含有2016年结转结余支出和上年考古勘探项目工程收费成本补偿支出超完成指标数支出部分。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9.63万元,其中基本支226.70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6.70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26.7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6.7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26.7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基本支出226.70万元,财政拨款22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52.97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工资49.85万元;
(2)津贴补贴28.93万元;
(3)奖励性绩效工资17.14万元;
(4)基础性绩效工资23.18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2万元;
(6)职工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0.72万元;
(7)住房公积金支出12.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5.53万元,主要包括:
1.办公费79.94万元、
2.培训费1.40万元、
3.工会经费1.86万元、
4.福利费2.3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8.2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6.70万元。预算收入共226.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70万元
预算支出共226.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7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收入预算226.70万元,其中:1.2070204—文物保护收入185.19万元,占总收入81.69%与上年对比减少100.98万元,主要是2016年结余资金支出和上年考古勘探项目工程收费成本补偿支出超完成指标数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8.36万元,占总收入3.69%;与上年对比数减少11.02万元,主要是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发,但退休人员工资已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而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0.72万元;占总收入9.14%;与上年对比增加2.0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资。
4.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收入12.43万元;占总收入5.48%;与上年对比数减少1.88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原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6.7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185.19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6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0.72万元;
4.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12.4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在职及退休人员自治州补贴纳入部门预算而2018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2.从2017年2月起,我所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发,但退休人员工资已纳入我所2017年部门预算,而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退休人员的工资。
3.2018年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结余支出和上年考古勘探收费成本补偿支出超完成指标数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所无项目支出预算数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所野外考古项目工程公务用车多所需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变动;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所野外考古项目工程中公务用车多所需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国有资产总额16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19万元,固定资产74.0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无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编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局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 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