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431-7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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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林区重特大案件、处置林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实战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有:警令部、政治部、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科信大队、技术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装备财务科共9个部门。
(三)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紧紧围绕林业建设和公安改革发展大局,以林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财预发[2018]15号文件精神,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3.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7.6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7.63万元,其中,本年收997.63入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7.63万元(本级财力967.6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997.63万元,其中:农林水收入829.93万元,占总收入的83.19%;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112.4万元,占总收入的11.26%;住房保障收入55.3万元,占总支出的5.54%;上年支出943.93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53.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工资福利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423.4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3.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9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89.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7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数增加。
3.213(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78.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4.85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
4.213(类)02(款)04(项)2018年预算数为21.89万元,主要是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河州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红编〔2016〕87号)文件精神,该预算数为执法支队各项支出。
5.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69万元,主要是基数调整。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97.63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997.6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9.1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4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97.6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997.63万元,财政拨款9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9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15万元、津贴补贴442.52万元、奖金1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绩效工资4.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18万元、住房公积金55.3万元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93万元、培训费6.02万元、工会经费8.02万元、福利费1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2.8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97.63万元。预算收入共997.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63万元;预算支出共997.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63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997.63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收入23.22万元,占2.33%;208(类)05(款)05(项)收入89.18万元,占8.94%;213(类)02(款)01(项)收入778.04万元,占77.99%;213(类)02(款)04(项)收入21.89万元,占2.19%;213(类)02(款)13(项)收入30万元,占3%;221(类)02(款)01(项)收入55.3万元,占5.5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7.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9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类)05(款)01(项)收入23.22万元,占2.33%;208(类)05(款)05(项)收入89.18万元,;213(类)02(款)01(项)收入778.04万元,;213(类)02(款)04(项)收入21.89万元,;213(类)02(款)13(项)收入30万元,;221(类)02(款)01(项)收入55.3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州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1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州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购置费1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执法、宣传、办案业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18年州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级部门工作检查、13县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汇报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二项,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租赁费,金额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租赁,承接主体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文印刷费,金额0.5万元,用于公文印刷,承接主体为企业(机构)。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53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3.52万元,固定资产1530.1万元,在建工程1121.62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77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