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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lshwzcb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4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起草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州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州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州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5、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全州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州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6、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7、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的粮食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州、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市场调控等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各项粮食行政首长责任目标任务,确保全州粮食安全。

  2、抓好粮食产业的发展壮大工作。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产业主体,紧紧抓住云南发展突显三张牌中的“绿色食品”这张牌,充分彰显红河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云恢290、滇屯502、梯田红米等优质特色和绿色食品,推动绿色优质粮油食品产业化,实施绿色品牌高质量兴粮战略,着眼无公害、绿色、有机,打造绿色粮油品牌

  3、抓好粮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做好粮食物流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稳步推进红河粮食产业园区续建项目建设;积极主动融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积极申报和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安全调控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项目,扎实推进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县市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布局与建设;加快构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以现有专业合作社、粮油加工企业、收储企业为依托,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集中改造提升并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抓好军粮供应项目建议,提高军粮管理服务水平。

  4、抓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健全收粮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运力协调、产销衔接等工作;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做州级政府储备粮轮换工作;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加强统计数据和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流通整体情况,做好预期管理和舆情监控,合理引导市场调节,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军粮政策,切实做好军粮管理服务工作。

  5、抓好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要把政策性粮食作为监管重点,加强政策性的粮食收购、出库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口粮市场安全;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要加强与地区之联合执法,形成监督执法合力。

  6、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级各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事故。

  7、抓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后续工作。针对大清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进一步完善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制度, 推动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快仓储设施和储备粮信息化建设,坚决消除影响库存安全的风险隐患,增强粮食收储、周转能力,提高在粮食库存管理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和机械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央、省储备费用标准等管理制度,完善州、县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加强储备粮油日常管理;要做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大清查成果,全力消除粮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依法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8、抓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红政发〔2015〕31号)要求,州级落实年配套100万元、内地市县年配套20万元、边疆县市年配套10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二是认真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保障机制。切实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对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以协议储备来解决,各县市按照各地灾害特点与超市签订了救灾物资储备协议,为突发灾害提供物资保障渠道,全力保障灾害重点区域救灾物资保障供应。三是加强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加强对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定期做好盘库清库工作,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现象。同时,要做好防范火灾工作,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经常性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杜绝火灾发生。四是抓好冻猪肉储备工作。加强对各县市落实冻猪肉储备工作专题调研指导,确保完成全州冻猪肉储备任务,保障市场猪肉供应。

  9、抓好党的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入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粮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和善作善成的本领。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正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粮库粮仓、田间地头开展调研。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洁自律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特点分析,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

  3、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

  4、红河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行政人员: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三级调研员2名;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5名;科员4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工勤5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82,049.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4,046.84元,占总收入的95.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8,002.85元,占总收入的4.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96,389.40元增幅为4.12%,增幅原因为本年基本收入比上年增加848497.40元增幅为12%。其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9,062.85元,增幅为30%;增幅原因为本年增加专用设备购置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29,439.43元。其中:基本支出7,777,599.79元,占总支出的40.24%;项目支出11,551,839.64元,占总支出的5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1,497,448.43元,增幅为146.8%;其中:基本支出增幅为10.6%,项目支出增幅为1336%;项目支出增幅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包含上年结余2220403款 红财预指(2017)492号结余资金为智能库改造资金8,162,886.08元,2220106款红财产业发(2018)40号结余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423100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7,599.7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同比增加749812.68元增幅为1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102614.5元,增幅为2%,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489661.18元增幅为159%;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包含其他交通费中有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2774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减少159827元,减幅为30%,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本年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51,839.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98,401.75元,增幅901%,其中:“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724,874.75元,增幅1711%;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包含有对企业支出智能库升级改造项目资金8,162,886.08元及支付县市粮食局粮食质量数量大清查费等支出382149元。“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756,339元,增幅45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买了专用设备支出1423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6,67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1%。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1074685.6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上年同期增加102614.5元,增幅为2%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9,224,180.03元,增幅为11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商品和服务支”中其他交通费支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2774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支出智能库升级改造项目资金8,162,886.08元及支付县市粮食局粮食质量数量大清查费等支出382149元。“资本性支出” 比上年同期增加1670876.15元,增幅19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购买了专用设备支出1423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9,56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2013601款行政运行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1,261,03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9,2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2080502款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单位遗属、退职人员等生活补助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613459元;2080505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8103.72元;2080506款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008.4元;2080801款主要用于离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175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6,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5,559,35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0%。222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4926212.6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购买专用材料费、电话费、差旅费、奖励金等支出;2220106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947434.8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电话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购买办公设备及检验检测专用材料等相关支出;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522825元,主要用于会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购买办公设备及检验检测专用材料等日常办公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1,7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2249900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支出劳务费、保险费、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90.16元,完成预算的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022.16元,完成预算的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68.00元,完成预算的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即“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373.76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592.76元,下降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81元,下降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即“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22.16元,占69.42%;公务接待费支出13,668.00元,占30.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22.16元。其中: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及市县粮食检验监测抽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022.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县粮食局工作人员到局里汇报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及上级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301.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371.1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和服务支”中其他交通费增加了行政人员交通补贴支出27741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资产总额5,412,185.40元,其中,流动资产1,750,534.50元,固定资产3,661,65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43416.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196504.94元,固定资产减少1546911.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4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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