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州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州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州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州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州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州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州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7.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州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8.统筹组织脱贫攻坚考核,牵头做好县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
9.承担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目标标准,补齐短板到末端。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及时排查梳理形成“硬任务、硬缺口”重点任务清单,对标清单抓落实,先后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攻势”和“冲刺行动”,确保问题短板逐项清零。推广泸西县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做法,全州1338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带动20.2万户、87.2万贫困人口,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全覆盖。全州“十三五”时期7580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7个安置点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全部竣工,全部完成搬迁入住。到目前拆除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16897套,拆旧率98.51%。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50173户、已享受危房补助再次成为危房“4类重点对象”1207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23074户农村危房改造均已全部竣工。认真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全州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已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金平、元阳、绿春3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已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年底前将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全州所有贫困村卫生室均已达标,县级医院全部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初锁定的饮水安全不达标1221户4981人已全部达标。全州排查饮水工程运行不正常196件,已完成整改163件,33件正在整改,11月底前完成。
2.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力量到村组。针对致贫原因、弱项短板、稳定脱贫定政策,扎实推进贫困对象“户户清”,形成县乡村三级实施方案,目前通过动态调整,全州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入库项目8475个,覆盖140个乡镇,992个村,投资规模173.13亿元。制定《遍访贫困对象“户户清”指导清单》,将乡镇、村组干部和驻村队员划片形成小分队、战斗队,“网格”包户包片,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州级组建扶贫大数据专班,按照省扶贫办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员“5511”要求配备数据员,及时开展数据清洗培训,依托“战斗队”“小分队”扎实开展扎实“两摸底一核查”工作。今年全州调整轮换驻村工作队员469人,加大对一线干部关心关爱力度,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疗养,建立并落实村组干部补贴待遇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牺牲的19名干部家属给予抚恤帮扶。推广深化党建脱贫“双推进”红河模式,今年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177个,完成2748个农村党组织的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等专题培训班1203期,累计培训农村基层党员群众、建档立卡贫困群众9.2万人次。强化对各级扶贫干部研判分析,针对性开展业务能力提升班、脱贫攻坚经验分享会、红河扶贫讲堂等,将培训放到田间地头、走进农家院落,今年前三季度培训各级扶贫干部5.58万人次。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办决战脱贫攻坚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脱贫攻坚工作纪实展、脱贫攻坚故事分享会等方式,引导各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示范。注重扶贫扶志,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从小处着眼,在大处发力,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自强自立、不等不靠,促进民风向善、村风向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筑牢思想基础。我州总结实践的《念好“小”字诀 激发“大”能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做法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并向全省推广。
3.强化攻坚合力,组织发动到全员。以脱贫攻坚大会战“冲刺行动”为契机,州级各定点扶贫单位有组织、分批次、清单制开展走访。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先后15次对138家州级定点扶贫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多轮调度。中央、省、州、县市1369家各级定点扶贫单位、5.95万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21.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以来,5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先后26次共152人深入红河州调研走访,年内共帮扶项目84个,投入项目资金10172万元,实施了温饱、教育、卫生、整村推进、产业、人员培训等项目,惠及贫困人口2.24万户9.19万人,取得显著成效。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与红河州开展各层次交流对接70余次,6月已完成对中央定点单位和上海市的走访对接。向全社会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系统“脱贫攻坚助推行动”、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涌现出了“南部战区驻蒙空军军民融合助力攻坚”等一批先进的社会帮扶典型,今年全州获“云南省2019年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27名,其中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6名。
4.强化整改实效,问题整改到清零。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工作推进的主要抓手贯穿脱贫攻坚始终,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到红河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动认领问题4类13项29条,制定整改措施128条,目前,我州29个问题已全部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抓持续落实巩固。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018年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州级梳理认领的44条问题和13县市认领问题338个,已全部整改销号。省委巡视反馈脱贫攻坚问题4个方面83个问题已整改销号78个,5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认真做好2019年农工党中央到红河州开展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狠抓整改落实,目前3个方面9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与规划科(南部开发科)、产业金融科、行业扶贫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沪滇帮扶协作科、督查科、考核评估科、人事财务科10个内设机构,下设精准扶贫管理中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机关公务员21人,精准中心11人,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心1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24,33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77,000.64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336.00元,占总收入的1.13%。比上年决算数9,522,662.79元增长36.77%,增加3,501,673.85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和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942,173.06元。其中:基本支出5,751,761.89元,占总支出的57.85%;项目支出4,190,411.17元,占总支出的42.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决算数9,572,410.05元增长3.86%,增加369,763.0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提标,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1,761.89元。比上年决算数5,324,607.51元增长8.02%,增加427,154.3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提标、人员零星增加增资和发放车改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0,411.17元。比上年决算数4,247,802.54元下降1.35%,减少57,391.37万元,主要原因为保障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迎接省级第三方对5个贫困县退出进行评估检查等工作,需留有部分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剩余经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4,837.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比上年决算数9,437,250.05元增长4.32%,增加407,587.01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提标、人员零星增加增资和发放车改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8,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6%。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综合考评奖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预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4,82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干部抚恤金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7,848,66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2%。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3,1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059.43元,完成预算的7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980.43元,完成预算的9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079.00元,完成预算的63.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203.12元,下降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90.27元,下降1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12.85元,下降4.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980.43元,占37.04%;公务接待费支出158,079.00元,占62.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980.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980.4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州脱贫攻坚项目督查检查,县市贫困成效考核,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0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0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海对口帮扶单位“访问工作代表团”、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县市工作对接等按规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375.87元,比上年决算数508,655.77元增长53.03%,增加269,720.1元,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挂职、借调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人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3,859,101.39元,其中,流动资产3,669,644.78元,固定资产10,184,776.61元,无形资产4,6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0,651.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03,969.28元,固定资产减少451,757.38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州扶贫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四)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