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mtzx/2024-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201000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州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州党史和地方志工作。
2.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和其他专门著作;指导县市党史研究,审定县市党史基本著作。
3.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红河州志》和其他重要专业志;指导县市志和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审定县市志和部门志、专业志。
4.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红河州委执政纪要》、《红河州年鉴》、《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历史大事记》、《党报党刊中的红河》,编辑出版《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重要文件》。
5.负责红河州文献古籍征集整理保存工作;研究红河州历史,编辑出版《红河文库》;做好红河书院和红河史志馆建设相关工作。
6.负责建设和管理红河州党政数据库,对全州重要资料进行数字化加工和存储,提供便利高效的查阅利用服务。
7.负责资政工作,为州委、州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评选命名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党史纪念活动,建设红河历史网和红河史志微信公众号。
9.负责史志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开展史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指导史志学会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志办交办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全州党史工作;承担红河州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任务,编纂红河州重要党史人物传记;党政数据库资料编辑录入和管理维护;利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资政育人;指导县市党史部门和州属有关部门的党史业务工作;对全州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为州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依据和意见;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培训县市党史工作人员;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贯彻落实修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依法规划和管理全州修志工作;承担州级地方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纂任务;运用地方志资料和研究成果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县市和州级部门的修志业务、组织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为州委、州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地方志资料依据;组织开展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的读志、学志和用志活动;组织开展地方志、年鉴的学术交流和业务研究活动;负责提供州内地情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017,93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7,938.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50.57%,增长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上年度收入未包括原州志办收入,导致增长比例上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142,980.03元。其中:基本支出6,531,012.36元,占总支出的80.20%;项目支出1,611,967.67元,占总支出的19.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3.34万元,增长了47.90%,增长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上年度支出未包括原州志办支出,导致增长比例上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31,012.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4,300.45元,增长了97.51%,增长主要原因是:原地州志办并入及按政策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1,967.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86,945.53元,下降了26.6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各项目开展情况。2019年,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完成项目完成工作情况:一是《红河文库》编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计划出版18卷,2019年8月完成三校准备出版的有《补过斋文牍》(四卷),完成二校准备三校的有《律髓辑要》(一卷)、《嘉庆临安府志》(三卷),完成一校的有《乾隆石屏州志 乾隆续石屏州志》(两卷)、《康熙石屏州志 康熙续石屏州志》(一卷)、《民国个旧县志稿》(两卷)、《民国泸西县志稿》(两卷)、《刘永福历史草》(一卷)、《民国建水县志稿》(一卷)、《云南方志考简编初稿》(一卷)、《康熙蒙自县志》《乾隆蒙自县志》(一卷);二是《红河州年鉴》编纂工作,《红河州年鉴》共设特记、大事记、红河州概况、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红河州人民政府、政协红河州委员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社会团体、法治、军事、开发区建设、口岸、工业、农业、商贸、金融、财税、旅游、交通运输、综合经济管理与监督、城乡建设与管理、信息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体育、民族宗教、民生、县市概况等40个栏目,2019年8月,已完成稿件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完成了排版和第一稿校对;三是党史编撰工作,完成资料征集和初稿编纂;四是《党报党刊中的红河》编辑出版工作,完成稿件收集、整理、编撰、审核,现已交付印刷,准备出版发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2,98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37,353.92元,增长了55.20%,,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上年度支出未包括原州志办支出,导致增长比例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88,62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71,654.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676.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100,290.00元、资本性支出13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06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2,771.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9.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92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4,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4,29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25.00元,完成预算的18.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25.00元,完成预算的18.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金额和次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94.00元,下降了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4.00元,下降了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金额和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42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2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上下级部门及相关往来单位对接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081.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677.50元,增幅80.67%,
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上年度支出未包括原州志办支出,导致增长比例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资产总额1,895,619.87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576.94元,固定资产766,22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816.2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6,670.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4,483.02元,固定资产减少1,440,39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减少10,755.12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0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0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