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tj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是把握统计工作全局。年初及时召开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统一对2019年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通过全州统计系统共同努力,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提供了统计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对照党章党规要求,认真进行检视,找差距、列清单,逐项整改落实。通过教育,全局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坚持“四个服从”,反对“七个有之”,坚持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做到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进一步健全具有统计特色的惩防体系,加强统计廉政文化建设,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是高标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严守党的纪律,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巩固党支部规范化成果,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到实处,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的组织力不断增强。大力促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主业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以党支部、党小组为载体,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开展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2.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
一是健全机构。州、县(市)两级设置独立的政府统计机构,全州配备了300名行政、事业统计人员(州局44人,县(市)256人)。乡镇一级均设立统计站,配备1—2名专(兼)职统计人员;部门及企业或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并能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强化服务。全州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发布(公布)制度,依法对全州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州统计局通过做客“红河热线”,与广大听众就宏观经济数据及热点问题进行互动,拉近了统计与社会公众的距离。
3.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课程。以泸西、建水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为例,以案学法,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制定了《红河州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对全州“四上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统计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保持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作为一个突出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2”整治内容,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专项整治围绕5个方面19项问题进行整改。
4.开展统计监测预警,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是围绕州委、州政府稳增长的重大部署,对标对表,推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继续执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持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强了经济运行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据州委、州政府最新调度研判,今年全州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增长6%左右,第二产业增长9.5%左右,第三产业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实现小幅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增长11.5%。经过核算,2019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6%,第二产业增长9.8%,第三产业增长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二是提供统计决策咨询。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运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一年来共编印《红河州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10期、《2019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500本、《2018红河州统计年鉴》500本、《决策与咨询》55期,各类信息被省统计局内网采用148篇。
5.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一是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三大改革工作,为明年正式实施统一核算及正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作好准备;积极探索“三新”统计调查工作;主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摸清六大重点产业家底,为制定和完善六大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翔实的统计信息依据。
二是以经济普查数据库为基础,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了系统更新维护。严格执行“一套表”制度,对联网直报单位上报数据加强审核、验收和查询工作。
6.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了四经普现场入户登记工作;二是开展了四经普自检自查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国家经普办和省经普办对我州进行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四是做好经济普查质量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五是切实抓好泸西、建水经济普查违法案件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共普查登记二、三产单位44333户,其中:法人单位35714户,个体经营户28.94万户,经济普查增加值核算等各项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年末将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7.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今年共派出4名干部到屏边县白河镇马卫和麻布村委会帮扶挂钩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年内已安排帮扶资金55万元,重点帮助解决挂钩农户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和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履行挂钩职责,深入挂钩帮扶点开展帮扶脱贫挂钩工作,先后进村入户200多人次,了解村情,体察民意,进一步做好帮扶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和“六清”工作,确保精准脱贫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机构设置为:
1.九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
2.一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3.三个事业单位: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州地方统计调查队、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州统计局负责管理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州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州地方统计调查队、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纳入社保)。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301,47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1,476.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8年收入总计1366.65万元减少17.31%,主要原因是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经济普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27,202.37元。其中:基本支出8,545,228.29元,占总支出的73.49%;项目支出3,081,974.08元,占总支出的26.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19%,项目支出减少42.68%。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调整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2.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经济普查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45,228.29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19%,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974.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8%,主要原因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经济普查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9]15号),2019年度统计专项经费总投入264万元,2018年结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9.20万元,其他收入4.99万元,合计303.21万元,具体如下:
(1)统计信息化专项经费40万元;
(2)统计专项业务费195万元;
(3)“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经费”费9万元;
(4)统计资料编印费20万元;
(5)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9.20万元(上年结转。红财预发[2018]37号2018年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6)民族专项经费2.00万元;
(7)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
(8)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统计职称考试)1.99万元
2019年,州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中求进、落实见效、有所作为”的工作要求,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保障网络数据安全,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全力推进各项统计管理和业务工作。
(1)完成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2)州、县、乡统计信息内、外网日常维护,机房建设维护,保障各级统计部门数据正常上报。
(3)加大对GDP核算的统计监测。加强对部门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的学习宣传。探索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
(4)编印《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决策与咨询》《经济信息》《政府信息》《统计专报》,提供给全州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决策参考。
(5)做好“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数据收集和上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7,202.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8%。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19%,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2.68%,主要原因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经济普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6,63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61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业务培训。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0,0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19,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收费成本补偿—统计专业职称考务费。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253.25元,完成预算的4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478.25元,完成预算的7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75.00元,完成预算的28.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三公”经费加强控制,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各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9,253.25元,比2018年决算数128255.39元总体下降14.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组织参加因公出国境。今年经济普查已基本结束,县市到州局对接工作的频率增加,公务接待费上升,州局到县市业务指导工作相对减少,公务用车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按照本年工作实际情况,2018年和2019年均未参加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支出31,775.00元,比2018年支出28,323.00元增加12.19%,主要原因是:今年经济普查已基本结束,县市到州局对接工作的频率增加,公务接待费上升。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支出77,478.25元,比2018年支出99,932.39元降低22.47%,主要原因是:今年经济普查已基本结束,州局到县市业务指导工作相对减少,公务用车频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478.25元,占70.92%;公务接待费支出31,775.00元,占29.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478.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478.2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到我州指导督查工作和县市到州局汇报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517.28元,与上年703,797.00元对比增加357720.28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绩效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资产净值总额2,735,527.43元,其中,流动资产396,354.50元,固定资产2,300,61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555.6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净值总额减少604,720.9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9,272.25元,固定资产减少312,574.49元,无形资产增加27,125.7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0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0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2019年,州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省统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好统计工作职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统计保障。准确把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通过《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统计公报》《月度卡片资料》《决策与咨询》《经济信息》《政府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编印及发放,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统计信息化的建设,为单位开展统计监测,为全州各级党政领导及部门在各个时间节点均能“快、精、准”地了解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概况,甚至可以了解全国、全省及周边地区发展轮廓决策咨询,既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有效的统计服务保障,又节约了数据流转时间。一年来共编印《统计年鉴》500本,《领导干部经济手册》2500册,《统计公报》1500册,《月度卡片资料》3120册,《决策与咨询》18期,《经济信息》42篇,《政府信息》67篇,及时提供决策咨询,省统计局采用信息148篇。统计数据提供给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决策参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0504款—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3、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20105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7.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