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jst/2024-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8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州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决策部署的宣讲和基层常态化宣讲工作。统筹负责“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服务及红河州平台运行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州组织党员干部理论教育、思想引导,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州宣讲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政治导向,圆满完成重大主题宣讲组织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分众化常态化宣讲。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参与我州分众化常态化讲义篇目制定、讲义撰写、修改和审定工作,同时,坚持边撰写边完善,在蒙自市社区、学校、乡镇、机关10个基层单位和34个州级部门率先使用讲义开展宣讲,再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确定了首批12篇讲义,并对讲义的学习使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州县两级示范宣讲活动10场次,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做好脱贫攻坚宣讲,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为配合全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我团组织开展了以“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为主题的宣讲活动,邀请昆明理工大学马列学院副院长王海云教授到红河县开展示范宣讲报告会。同时,组织编写了《一起摘掉穷帽子,努力过上好日子》的讲义,指导全州开展好宣讲工作。三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题宣讲活动。共组建宣讲团48个224人、宣讲小分队1521支4554人,开展宣讲5924场、听众人数达348785人,其中用少数民族语言宣讲918场,少数民族群众82360人聆听了宣讲。四是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宣讲活动。以百姓宣讲、青年宣讲、领导干部宣讲等方式,以70年来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身边人物故事,把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成就讲清楚讲透彻,激发群众的爱国热情,激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恩之情。五是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全州共组建宣讲团164个,开展宣讲1867场,听众100181人次。六是积极筹备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基层理论宣讲感染千家万户。一是灵活把握好宣讲时机。改变坐在报告厅、会议室听宣讲报告的传统方式,把宣讲场所搬到电影院、广场、演出现场、村史馆、田间地头,利用电影播放前、文艺演出前做好“微宣讲”,如泸西县组织干部群众担任主讲人、通过“红高原之声·听原文悟原理”等视音栏目录制红节目40多期,让生动的宣讲走进寻常群众的心中。二是加强青年宣讲骨干队伍建设。与团州委、州妇联、州总工会共商共建“红河州青年讲师团”,遴选团干部和党政机关青年干部、青年理论专家、青年媒体工作者、青年典型58人,分9个课题组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年龄阶段青年,开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宣讲活动。9月24日,青年讲师团在红河学院举行了首场示范宣讲活动,邀请州委党校的老师朱家虎讲述我州杨天才、刘富珠等3名优秀党员的故事,青年创业者任志芳讲述自己艰辛创业之路,吸引了200多名青年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聆听宣讲,鼓励青年学生勇敢追梦逐梦圆梦。三是讲好红河故事。以“我和我的祖国”为题,组织群众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讲好故事、筑梦圆梦的故事。
3.严格依规落实,圆满完成党委(党组)学习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实施细则,做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各项工作。截至10月30日,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4373次,参学人数为78754人次(其中,州委举行中心组学习9次、参学870人次)。一是拟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落实。年初,根据省委对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安排部署,我团代州委拟定了全州乡镇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出了十二个专题的学习内容,并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推进各项学习任务落实。二是认真拟定学习方案、做好学习准备。根据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州委领导指示精神,对每次学习主题、学习内容、重点发言人都认真研究,拟定学习方案,做好方案的报审工作。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应用新技术手段,从州委第七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始,将学习参阅资料以二维码方式提供给参学人员,受到了参学人员的欢迎,3期参阅资料共被分享和扫描963人次。同时,做好每次集中学习参阅资料的编写与分发、会务布置、学习记录、资料立卷归档等工作。四是精心选择师资、开展好专题辅导。根据年度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州委领导指示要求,协调联系有关部门,提出州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教师人选建议报州委领导审定,并根据州委的要求,于8月邀请了西南林业大学教授梁志宏讲授区块链知识、10月邀请省委党史研究室二级巡视员杨军讲授党史和新中国史。五是加强学习督查,确保学习实效。先后两次对13县市、26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准备、集中学习、学习质量、台账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或抽查,同时还对67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进行了书面督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下发整改通知20份、发出通报1期。
4.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学习强国”是中宣部今年推出的一项重大创新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扎实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在我州的建设工作。一是主动谋划、做好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钻研平台建设的有关业务技能,于3月对全州“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供稿员、通讯员进行了培训,为全州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针对全州注册使用进度不理想的问题,从3月起通过QQ群实行一日一报一督促;针对学习参与率不高、供稿数量少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从8月起,实行一月一通报、策划研究供稿选题、加强约稿、更换供稿等措施不断改进工作,通过全州的共同努力,截至10月30日,全州建立组织架构3500个、实际注册总人数为170822人,激活党员数169074人,注册总人数位居全省前列;建立供稿链420个,向“学习强国”平台供稿469篇(条、组),采用篇237(条、组),采用率50.53%,其中,图文采用174篇、视频63条、图集1组。图文《云南红河: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梯田保护发展探索》、视频《泸西观音山白杜鹃花美丽绽放》等3条稿件获得了“学习强国”主网首页推荐,其中,在十一国庆节当天,图文《云南河口“盛装”迎国庆、“中国红”美艳了整个口岸》点赞量突破了10万+,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反响。
5.坚持服务中心,组织好重大现实问题调查研究。围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大局,今年10月以来,积极加强与州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州政协机关、州民宗委、州扶贫办、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列为2019年度的重大课题,组建4个课题调研组,着手于今年11月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将把调查研究工作成果应用到理论宣讲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好“怎样看、怎样干”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1,52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523.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0,5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新录用1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追加了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经费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支出合计1,508,43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138.80元,占总支出的92.82%;项目支出108,300.00元,占总支出的7.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多支出244,424.15元,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新录用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138.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5,743.15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里了68,681.00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任务增加,2019年增加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服务及红河州平台运行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在完成各项重大宣讲任务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分众化常态化宣讲,不断加强青年宣讲骨干队伍建设。二是为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邀请专家授课;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8,078.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多支出244,424.15元,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新录用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9,90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1,113,994.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611.80万元,项目支出108,30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6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4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2018年、2019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11.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651.80元,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资产总额235,985.38元,其中,流动资产165,225.21元,固定资产70,76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28.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55.42元,固定资产减少1,07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3.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