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jpf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金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2.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承办州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
涉及整改问题12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问题有6项,通过分年度、分时段稳步推进,目前已达到时序进度;2017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有4项,已整改完成;2020年前完成的有2项,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建制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和“全省城乡规划总体落后,建设管理水平较低,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稳步推进,达到时序进度。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涉及我县整改任务2项,已完成整改任务2项,其中1项为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竹林隧道至元阳公路涉及缓冲区道路建设情况,需恢复道路两旁植被,已由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整改完成;另1项为中小水电站安装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运行3年以上中小水电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定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等整改任务均未落实。2019年5月27日召开全县加快推进生态流量整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压实责任,责成建设单位加快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整改工作。全县流域境内共有39座小水电站,其中有5座电站直接取用上一级电站尾水,无需安装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需安装的34座,已全部安装完成。全县需开展后环评中小水电站17座,已全部启动开展后环评工作。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涉及我县市(单位)的整改任务有13项,已完成4项,达到时序进度9项。
2. 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 号)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普查与核算工作,目前在按要求进行最后的数据查缺补漏、汇总。
3. 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金平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分别设置了那发出境和龙脖渡口2个水质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自2016年那发出境断面需达到Ⅱ类水质目标,龙脖渡口断面需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通报,2019年1月至9月,那发出境和龙脖渡口断面均达到了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四是饮用水环境质量情况。我县仅有县城区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8年9月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启用马鹿塘水库取水,水质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019年上半年开展水质监测2次,根据监测数据显示,第二季度由于pH、总磷因子超标,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考核以上。
实施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行动。二是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城市扬尘治理、秸秆、垃圾等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整治城市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完成空气环境质量指标任务,1至9月有效监测天数263天,其中优良天数259天,轻度污染4天,空气优良率98.5%,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省、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的要求和规定。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业用地和重点行业用地为重点,配合州环境监测站完成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由县农科局牵头开展了全县农地土壤污染污染状况详查,由我局牵头开展了33家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开展固体废物推荐场所排查整治。经排查,全县15户涉镉排查企业中,有3户只有矿山,无选厂。在排查中,未发现生产废水、废气重金属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
4.环境监察工作
认真抓好6户重金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管;加强污染源企业日常检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环境监管;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污染事件;抓好放射源使用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好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整体水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5.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9年1-9月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1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3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认12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查5项。
6.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完成每月监测那发出境水质监测断面(国控监测点)、农场吊桥水质监测断面(国家生态县考核点)、勐拉桥水质监测断面监测;二是完成马鹿塘水库饮用水源地例行、污水处理厂每季度监督性监测;三是完成县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国家生态县考核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工作;四是管理和审核好金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及上报的监测数据。
7.认真做好国家生态县考核工作
持续开展国家生态县考核环境空气监测和水质监测,确保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8.推进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依据《金平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完成1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资料上报工作,已完成专家现场考评工作。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755,719.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5,719.16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2%。与2018年度收入合计4,600,867.49元对比增加154,851.67元,增加3.37%,主要原因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于2019年进行了机构改革,职能由县级上划州级后,州级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县级不一样,所以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91,685.58元。其中:基本支出3,239,522.58元,占总支出的70.55%;项目支出1,352,163.00元,占总支出的29.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 2018年度支出3,771,802.92元增加了819,882.66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支出2,542,605.46元增加了696,917.12元,原因为2019年7月机构改革职能上划州级,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县级不一样,所以基本支出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1,229,197.46元增加122,965.54元,原因为2018年结转项目支出3个,2019年新增项目支出3个,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金财建(2018)29号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672,397.30元,全部用于2019年金平县龙脖渡口、那发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支出,该项目已完工,可以准确掌握国控断面地表水质量时空变化,及时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治理后的效果;分析水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废水排放总量之间的关系;预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水体质量对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金财建(2018)69号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上年结转 50,000.00万元,用于2019年度支出50,000.00元,完成2019年度65家工业源,19个移动源,20家规模化养殖场,17个入河排污口,两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及污染源核算。
3.金财建(2018)65号环境监测与信息经费上年结转171,765.70元,用于2019年支出171,765.70元,完成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大气监测、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
4.金财建(2019)37号声功能区划编制经费 15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130,000.00元,完成《金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金平县城区声功能区划编制项目,金平县饮用水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项目支出。年末结转20,000.00元。
5.金财预(2019)47号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资 77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2019年支出308,00.00元,完成1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技术报告、环境保护规划、图片资料、创建总结等工作。年末结转462,000.00元。
6.金财建(2019)38号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费4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20,000.00万元,完成《马鹿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年末结转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9,522.58元。基本支出比上年支出2,542,605.46元增加了696,917.12元,增加27.4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2,163.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1,229,197.46元增加122,965.54元,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金财建(2018)29号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672,397.30元,全部用于2019年金平县龙脖渡口、那发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支出,该项目已完工,可以准确掌握国控断面地表水质量时空变化,及时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治理后的效果;分析水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废水排放总量之间的关系;预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水体质量对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金财建(2018)69号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上年结转 50,000.00万元,用于2019年度支出50,000.00元,完成2019年度65家工业源,19个移动源,20家规模化养殖场,17个入河排污口,两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及污染源核算。
3.金财建(2018)65号环境监测与信息经费上年结转171,765.70元,用于2019年支出171,765.70元,完成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大气监测、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4.金财建(2019)37号声功能区划编制经费 15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130,000.00元,完成《金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金平县城区声功能区划编制项目,金平县饮用水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项目支出。年末结转20,000.00元。
5.金财预(2019)47号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资 77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2019年支出308,00.00元,完成1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技术报告、环境保护规划、图片资料、创建总结等工作。年末结转462,000.00元。
6.金财建(2019)38号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费4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20,000.00万元,完成《马鹿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年末结转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1,68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71,802.92元增加了819,882.66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支出2,542,605.46元增加了696,917.12元,原因为2019年7月机构改革职能上划州级,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县级不一样,所以基本支出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1,229,197.46元增加122,965.54元,原因为原因为2018年结转项目支出3个,2019年新增项目支出3个,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金财建(2018)29号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672,397.30元,全部用于2019年金平县龙脖渡口、那发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支出,该项目已完工,可以准确掌握国控断面地表水质量时空变化,及时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治理后的效果;分析水环境质量与污染源废水排放总量之间的关系;预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水体质量对水生生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金财建(2018)69号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上年结转 50,000.00万元,用于2019年度支出50,000.00元,完成2019年度65家工业源,19个移动源,20家规模化养殖场,17个入河排污口,两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及污染源核算;
3.金财建(2018)65号环境监测与信息经费上年结转171,765.70元,用于2019年支出171,765.70元,完成2019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大气监测、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4.金财建(2019)37号声功能区划编制经费 15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130,000.00元,完成《金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并组织实施;金平县城区声功能区划编制项目,金平县饮用水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项目支出。年末结转20,000.00元;
5.金财预(2019)47号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资 77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2019年支出308,00.00元,完成11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技术报告、环境保护规划、图片资料、创建总结等工作。年末结转462,000.00元;
6.金财建(2019)38号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费40,000.00元,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用于2019年支出20,000.00万元,完成《马鹿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年末结转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82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2019年度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81,19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4%。主要用于2019年度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6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200.00元,完成预算的4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40.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200.00元,完成预算的40.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接待费用比上年下降 14,868.00元,下降19.81%;我公务用车在编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增减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0,200.00元比2018年75,068.00元减少14,868.00元,下降1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68.00元,下降19.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接待费用比上年下降14,868.00元,下降19.8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0,2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建设、污染源普查、环境执法监测、环境执法监察监察等发生的工作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818.63元,与2018年度支出合计477,837.97元对比增加133,980.66元,增加28.04%,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于2019年进行了机构改革,职能由县级上划州级后,州级基本支出预算标准与县级不一样,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费611,818.63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74,230.14元、印刷费 5,153.00元、手续费82.5元、水费870.00元、电费2,529.60元、邮电费 20,279.95、差旅费96,193.00元、租赁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 49,310.00元、劳务费25,928.07元、委托业务费9,000.00元、工会经费68,900.00元、其他交通费107,842.3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5,726,578.40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738.23元,固定资产3,105,214.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22,397.30元,无形资产4,228.5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5,726,578.4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 7,845,844.06元相比减少2,119,265.66元,其中,2019年流动资产1,894,738.23元比上年1,781,166.10元增加 113,572.13元;固定资产3,105,214.28元比上年6,058,777.96元减少 3,105,214.28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比上年增加722,397.30元,原因为2019年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尚未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都计入本科目;无形资产比上年减少 1,671.41元,主要原因为无形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净值减少;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201,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51.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991.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在职实有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下属事业单位金平县环境执法监察大队10人,金平县环境执法事业编制10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7) 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会计科目和款项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99款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支出是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02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放映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出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日常监管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