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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755-6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全州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的环境监察稽查及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限期治理项目的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监察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6.负责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工作;参与州内跨县市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8.承担州环境保护局或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力量支撑。2019年我队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州级的相关要求,严查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1.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等现场检查工作。2019年全面做好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共出动570余人次共对32家重点排污企业、50家一般排污企业、59家特殊排污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现场监察,制作现场监察记录159份,并对其他50余家未列入随机抽查的企业进行巡查,较好地完成了抽查工作任务。 

  2.全面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清废行动、清理饮用水源地违建别墅、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异龙湖流域保护专项监察、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专项监察等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全州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3.及时妥善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信访问题。2019年支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501件,立案查处387件,立案率:77.2%,不受理114件(非环保部门职能类或重复投诉)。结案359件,结案率92.8%。水污染24件,大气污染212件,噪声139件,固废6件,生态破坏1件,其他5件。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了92件,减少幅度15.5%。并督促指导13县市分局按要求完成环境信访办理工作。2019年全州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全国、省“两会”期间,未发生因环保领域问题导致的社会群体性事件。 

  4.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生态类监察、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及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工作并对在线监测进行日常监管等多项工作。 

  5.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1月至12月,全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61件,1966.46万元(其中:15件为州局查办,罚款金额为:299.78万元。督促指导13县市分局查办246件,罚款金额为:1666.68万元)。全州共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件,实施限制生产、停厂整治案件14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6.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全面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同时,2019年我队派驻3名工作人员赴绿春县山猛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全体职工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有办公室、环境监察一科、环境监察二科、环境监察三科、环境应急科。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404,549.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4,549.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本年收入比2018年的4,098,347.32元增加了306,202.04元,增幅为7.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的4,012,120.32元增加了392,429.04元,增幅为9.78%。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收入3,254,549.36元,比上年2,874,720.32元,增加了379,829.04元,增幅为13.21%;项目支出收入1,150,000.00元,比上年1,137,400.00元增加了12,600.00元,增幅为1.1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综合考评奖励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按照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划分,增加绩效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173,911.87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685.48元,占总支出的72.92%;项目支出1,130,226.39元,占总支出的27.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534,552.03元对比增加了639,359.84元,增幅为18.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3,911.87元,比上年的3,448,325.03元增加了725,586.84元,增幅为21.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综合考评奖励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招聘的劳务派遣制人员开支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3,685.48元。与上年2,871,499.12元对比增加了172,186.36元,增幅为6.00%,其中:2019年人员经费开支2,705,823.65元,比上年的2,561,163.99元增加了144,659.66元,增幅为5.65%;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37,861.83元,比上年的310,335.13元增加了27,526.70元,增幅为8.8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综合考评奖励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按照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划分,增加绩效部分。 

  2019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0,226.39元。与上年663,052.91元对比增加了467,173.48万元,增幅为70.4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能力建设,配备执法装备,举办专题培训班;二是工作需要增加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为全年数,上年仅为7个月。 

  2019年的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信访现场监察、环保督察整改等,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清废行动”、清理饮用水源地违建别墅、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异龙湖流域保护专项监察、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专项监察等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 州环境监察支队工作经费支出(红财预指〔2018〕112号)13,630.09元; 

  2. 州环境监察支队环境执法经费(红财预指〔2018〕469号)673,733.80元; 

  3.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红财建发〔2018〕25号)1,604.00元; 

  4.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11号)441,258.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3,911.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的3,448,325.03元增加了725,586.84元,增幅为21.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及综合考评奖励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按照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划分,增加绩效部分;三是为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能力建设,配备执法装备,举办专题培训班;四是工作需要增加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为全年数,上年为7个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60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其中:支出功能分类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日常公用支出2,16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447.36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37,08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3%。具体支出功能分类如下: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394,221.01元;2110301-污染防治(大气)支出442,862.50元。其中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364,915.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40.00元,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128.22元;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268,8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2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具体支出功能分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970.00元,完成预算的3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200.00元,完成预算的4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70.00元,完成预算的26.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94,640.18元增加329.82元,增长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83327.18增加872.82元,增长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11,313.00减少543.00元,下降4.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还开展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三磷”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00.00元,占88.66%;公务接待费支出10,770.00元,占1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2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信访现场监察、环保督察整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清废行动、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异龙湖流域保护专项监察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检查及污染纠纷查处工作涉及单位共3批次21人:二是接待县市生态环境局及大队集中饮用式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违法排污案件及群众信访投诉查处、相关监察业务汇报对接等工作17次85人,按规定用餐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861.83元,与上年的310,335.13元对比增加了27526.70元,增幅为8.87%,增加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中增加绩效部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1,948,712.90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769.37元,固定资产771,943.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94,676.8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036.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2,085.08元,固定资产增加121,95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293,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0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2.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1款-大气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等方面的支出; 

  5.221款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日常监管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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