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959-646
- 发布机构: 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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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38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外事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的外事工作,指导县市外事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州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意见建议。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 (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4.负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全州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核、审批事宜,统一办理全州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及护照和外国签证申领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州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州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红河州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红河州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陆地边界(红河州段)进行联检。
7.负责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州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保障。今年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党组会18次、办务会15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使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州对外工作发展提供智慧和力量。
2.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党管外事”。一是坚持党管外事原则,强化党对地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2019年成立了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以来,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州委对外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强化党对外事工作的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担当。5月31日,筹备召开外事委工作会议,州委姚国华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6月8日,州外办及时组织召开2020年全州外办主任会议,传达了州委外事委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全州外事工作,分析2020年外事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全州外事工作。全州外事工作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三是加强外事工作调研指导。按照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统一部署,2020年对全州十三县市党委加强党对地方外事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开展调研,全面加强“党管外事”工作,有力推动全州外事工作走深走实。
3.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做好抗疫涉外工作。自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州外办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署,成立了疫情防控外事工作小组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带头,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卫健、公安、海关等部门协同联动,筑牢边境疫情防控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国际抗疫合作。与越南莱州省、老街省每日就本地区疫情情况进行电话通报,每周就疫情、经贸、货物通关等情况进行一次书面函件往来。目前,与越南老街省、莱州省电话通报115次,互通函件57次,视频会谈1次。三是加大对周边国家及疫情严重国家信息的收集,分析疫情发展形势,共制作《越南涉疫信息》78期,《国际疫情信息》36期,内容涵盖越南疫情病例最新数据以及疫情期间口岸管理与开放情况、出入境人数、进出口活动等。四是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协调防疫物资。协助云南省各州市及有关部门办理15万只口罩通关运输。五是开展对越物质援助,越南莱州省致函我州,请求红河州给予医疗物资方面的帮助,州外办积极向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采购6000只医用外科口罩,1000副护目镜、200套防护服及20只额温枪,为越南莱州省及时提供防疫物资,双方进一步增进友谊和互信。六是积极发动全州116名外事界务员参与巡查边界45次,参与防控560人次,参与消杀497人次,开展防疫宣传1859人次,劝返中越双方边民跨境流动6000余人次。
4.积极做好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对外交往活动,精心组织筹划重要外事活动。一是通过驻中国使领馆搭建平台,精心筹划重要外事活动。10月15日至16日,州委书记姚国华在蒙自会见了越南驻昆总领事阮忠孝一行,双方就红河州与云南边境省份加强地方互访、促进设施联通、发挥区位优势、促进民心相通、加强边境管控等事项达成了重要共识;阮忠孝一行还赴河口县、金平县就口岸建设、贸易往来、产业发展、跨境旅游等进行考察;7月8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在弥勒会见了意大利驻重庆总领事馆新任总领事毕岚祺,双方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农业、经贸、文化创意、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工作会谈;9月2日至3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在蒙自会见了泰国驻昆总领事孟功一行,双方就友城建设、农业经济、旅游文化合作、公共卫生等内容进行了交谈。二是创新对外交往方式形式。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意蔓延的大背景下,以视频会议、桥界会谈等灵活高效的方式,保持疫情期间对外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5月22日,红河州人民政府首次与越南老街省人民委员会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就疫情防控、口岸管理、货物运输、车辆进出口、产能合作等进行了商谈,提高了沟通效率。三是以友城为纽带,推进务实合作。疫情期间指导全州缔结5对友城主动与外方友城沟通交流,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关心了解,彰显红河州的对外友好形象。向省友协办提交《关于帮助协调中国云南省红河县与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推进事宜的请示》,协助蒙自市制作中英文宣传资料,通过法国友好人士婓逸风先生联系,积极推进与法国米卢斯缔结友城相关工作。四是我州隔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外事界务员普玉忠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为我州外事界务员树立了榜样,我办积极动员全州外事系统干部职工向普玉忠学习。州外办也获得全州防疫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5.持续抓好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维护边境稳定。认真抓好边境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坚持以“三个法律文件”为边境管理准则,积极推进边境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为及时掌握边境动态,有效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宁与稳定,全年共上界18次,踏查了从60—146号共30块界碑,约200公里边界线,确保界碑完好无损,边界走向清晰。边界维护项目共12个,经费共100.1万,现已拨付到各县,所有工程将在年内完成。加强对界河治理的指导,保障界河河堤施工顺利推进,指导边三县外办先后10次与越方交涉,3次致函越南老街省、莱州省外事厅,10次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处理边界违规事件6起,有效杜绝涉边涉界工程纠纷。
6.严格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着力提升外事管理水平。2020年,全力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因公出国(境)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对全州因公出访工作进行了及时部署调整,暂缓因公出国(境)团组,全力保障抗疫合作,2020年未审批任何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
7.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列入办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截至11月底,党组共研究党建工作4次。例如:3月2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支部书记向办党组作了工作情况汇报。党支部7月9日按程序进行了支委补选,配齐了5名州外办党支部班子(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细化了工作职责,压实了党建党务主体工作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职责。同时,根据党建工作需要配备了一名专职党务干部,确保相关工作有专人负责。截至11月底,共召开了党员大会13次,支委会13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领导班子为全办干部职工上党课9次。
8.全力聚焦脱贫攻坚,实现如期脱贫。今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安排,切实落实好本办挂钩帮扶责任,积极配合金平县、老勐镇、新村村委会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已实现全部脱贫。一是制定《州外办2020年扶贫工作计划》、《红河州外事办定点帮扶驻村小分队工作方案》,确保将挂包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定期督促检查;二是积极推进消费扶贫,促进村民发展种植、家禽养殖,通过干部职工自费购买扶贫地农户的猪肉、鸡、鸡蛋等扶贫产品,累计消费价值18000多元。三是扎实开展“关于推动干部下沉助力百日总攻”、“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开展派出“小分队”驻村作战”等专项活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组织挂联干部职工做好遍访、回访工作。其中办主要领导4次,分管扶贫领导7次,每位挂联干部人均进村入户3次。
9.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年来,办党组全面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全面对《责任书》推进落实,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办党组全面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全面对《责任书》推进落实,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截至11月底,办党组共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中:5月6日,召开会议学习了《红河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州外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及《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对号入座”。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例如:6月22日,张婷华副主任召集了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红河州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督促指导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结合“典型”案例抓好廉政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赴州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切实教育引导外事干部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政治警觉,着力营造州外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坚定政治立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今年以来,办党组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多形式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文本、“云岭先锋”学习板块等平台资源和活动优势,结合外事工作实际,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法纪规矩意识教育,积极营造外事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团结奋进的干事创业氛围。通过专题分析研判,加大对干部职工思想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涉外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问题的研究把握,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编外合同工。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433,81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3,810.81元,占总收入的98.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8%。本年收入4,433,810.81元,比上年增加400,832.37元,增长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3,810.81元,比上年增加368,678.37元,增长9.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5人的人员工资,二是今年安排了项目经费。其他收入70,000.00元,比上年增加32,154.00元,增长85.18%,主要增加省外办拨入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538,591.57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591.57元,占总支出的93.39%;项目支出3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4,538,591.57元,比上年增加609,182.20元,增长15.5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5人的人员工资,二是每人2000元/月的综合考评奖预发数今年纳入年初预算,三是今年安排了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8,591.57元。比上年增加459,182.20万元,增长12.15%,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00,424.88元,占基本支出的87.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166.69元,占基本支出的1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50%,上年结转项目经费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591.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增长14.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5人的人员工资,二是今年安排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7,26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82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3,5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77.00元,完成预算的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77.00元,完成预算的20.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外事接待费用,泰国驻昆总领馆代表团、越南驻昆总领馆代表团、意大利驻重庆总领馆3个批次16人,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办已无公务用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938.00元,增长3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增加1,938.00元,增长30.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增加外事接待费用,泰国驻昆总领馆代表团、越南驻昆总领馆代表团、意大利驻重庆总领馆3个批次16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27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2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4553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6人)。外事接待费用有泰国驻昆总领馆代表团、越南驻昆总领馆代表团、意大利驻重庆总领馆3个批次16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558.6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2.51%,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界务员培训经费,增加外事接待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90,409.24元,其中,流动资产90,906.24元,固定资产原值292,103.00元,净值10,847.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7,400.00元,净值3,892.0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393.60元,比上年减少33.0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5,905.78.元,比上年减少53.81%,占资产总量的64.80%,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减少,固定资产增加6252.16元,无形资产减少73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92,0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