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36-04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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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初步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一是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热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迅速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学习和传达,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尤其是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重点学习。二是初步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谋划了到2025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绿色成为普遍形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实现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初步科学设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滇南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2%等具体指标。
2.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今年以来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开展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讨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是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为契机和抓手,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着力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得到解决的“硬骨头”“老大难”环境问题。
3.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有力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4.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落实有关规定,确保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二是认真执法监管,组织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和隐患依法依规督促整改,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到位、处置到位、管控到位。三是从严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从2020年2月5日起,每日调度红河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定点医疗机构污水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水处理情况、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情况。四是做好疫情排查工作。我局共排查出接触过来自武汉人员7人,间接接触湖北等外省人员5人,新疆探亲返回蒙自1人,共13人。目前,13人已解除隔离正常到岗。严格执行进出办公楼体温监测与扫码制度。每天对办公楼、办公室开展一次喷洒消毒。积极派出党员到挂联社区共同开展入户疫情防控排查。五是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工作。积极探索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方式,开展“不见面”环评文件技术评估。
5.优化项目审批,精心做好“放管服”工作。2020年以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55项,总投资194亿元。积极配合省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工作2项,协助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出具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确认函7项。认真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完成排污许可证发证280张,登记企业2165家,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036个、水污染物排放口106个。会同州能源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对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3年以上中小水电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通过清理排查,目前全州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中小水电站40座,已完成40座,圆满完成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任务。
6.认真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工作。一是认真报送展示素材。二是生态创建有序开展。
7.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截至10月29日,争取上级补助到位资金18,189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3,589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100万元;州级环保专项资金2,500万元。
8.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本年全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68件,处罚金额1162.7679万元。全州共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4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7件,实施限制生产、停厂整治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3件。
9.2020年1—10月,支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132件,立案查处79件,立案率60%,不受理53件(非环保部门职能类或重复投诉)。结案77件,结案率97.5%。全面开展全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各类环境安全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
2.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
3.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4.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1,914,15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21,848,329.90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824.47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收入60,893,373.84元对比减少38,979,219.47元,增长率-64.0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21,848,329.90元较上年60,861,373.84元减少39,013,043.94元,增长率-64.10%。含基本支出收入9,488,329.90元较上年9,308,290.74元增加180,039.16元,增长率1.93%;项目支出收入12,360,000.00元,较上年度51,553,083.1元减少39,193,083.1元,增长率-76.02%。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0,039.1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8,295,666.09元较上年8,057,221.74元增加238,444.35元,增长率2.96%。日常公用经费1,192,663.81元较上年1,251,069元减少58,405.19元,增长率-4.67%。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预留绩效奖励,该项2019年预算编制时由财政统筹,未纳入部门预算,2020年预算纳入部门预算,故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收入减少39,193,083.1元,其中,中央项目资金本年7,880,000.00元较上年37,860,000.00元减少29,980,000.00元,增长率-79.18%;省级项目资金700,000.00元较上年3,400,000.00元减少2,700,000.00元,增长率-79.41%;州级资金3,780,000.00元较上年10,293,083.1元减少6,513,083.1元,增长率-63.27%。具体如下:
本年度中央项目资金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资环发〔2020〕7号)880,000.00元、“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红财资环发〔2020〕7号)3,000,000.00元、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红财资环发〔2020〕48号)4,000,000.00元,省级项目资金有:2020年红河州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红财资环发〔2020〕56号)700,000.00元,州级项目资金有: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0号)240,000.00元、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3号)2,040,000.00元、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30号)990,000.00元、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20〕225号)510,000.00元。
其他收入65,824.47元较上年32,000.00元增加33,824.47元,增长率105.7%。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12月31日提前收到2021年辐射站大气气溶胶协助采样工作经费33,000.00元,2020年5月收到2019年个税返2%手续费824.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49,227,737.71元。其中:基本支出9,699,013.30元,占总支出的19.70%;项目支出39,528,724.41元,占总支出的80.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418,052.05元对比增加33,809,685.66元,增长率219.2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7,652.71元较上年15,386,052.05元增加33,841,600.66元,增长率219.95%。含基本支出9,698,928.3元较上年8,742,744.00元增加956,184.3元,增长率10.94%;项目支出39,528,724.41元较上年6,643,308.05元增加32,885,416.36元,增长率495.02%。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经费8,657,478.51元较上年7,896,243.77元增加761,234.74元,增长率9.64%。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预留绩效奖励,该项2019年预算编制时由财政统筹,未纳入部门预算,2020年预算纳入部门预算,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日常公用经费1,041,449.79元较上年846,500.23元增加194,949.56元,增长率23.03%。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防疫用品费用、书报费等费用,故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为:上年大部分项目资金是在年末收到,无法实现项目资金支付,本年项目开展实施后就加大资金支付力度,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本年项目支出有:红河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9号)699,000.00元,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19〕554号)613,083.1元,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715,800.00元,红河州重点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582,951.83元,“数字环保系统平台”二期建设(红财资环发〔2019〕11号)1,758,443.06元,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3号)697,247.21元,红河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34号)150,000.00元,红河州三线一单编制(红财建发〔2019〕4号)600,000.00元,红河州河湖水质监测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395,000.00元,红河州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8,798,800.00元,红河流域南盘江流域水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442,500.00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建发〔2019〕7号)1,913,705.00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经费(红财预指〔2019〕001号)420,000.00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22号)650,000.00元,红河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22号)14,078,790.00元,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0号)231,950.00元,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红财资环发〔2020〕7号)1,184,000.00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资环发〔2020〕7号)876,500.00元,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红财资环发〔2019〕11号)495,000.00元,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32号)2,559,000.00元,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30号)301,607.21元,红河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4号)1,340,000.00元,环境污染减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25,347.00元。
其他收入本年支出85元较上年32,000.00元减少31,915元,增长率-99.73%。减少主要原因为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拨入2020—2021年辐射站大气气溶胶协助采样工作经费65,000.00元时间较晚,于本年12月31日才到账,未能及时支付使用,故本年其他收入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9,013.30元。基本支出决算数9,699,013.3元(人员经费8,657,478.51元、公用经费1,041,534.79元),较预算数8,619,400.00元增加1,079,613.3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本年支出决算数4,672.00元,较年初预算数5,600.00元减少928.00元,减少部分为上年结转资金支付。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本年支出决算数739,798.56元,较年初预算数775,400.00元减少35,601.44元,减少原因为本年新增退休人员1人,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41,845.94元,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41,845.94元,增加部分为本年新增退休人员1人记实职业年金。4.2110101-行政运行本年支出决算4,215,595.97元,较年初预算3,741,100元增加474,495.97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本年增加预留绩效奖励部分支出。5.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66,041.65元,较年初预算70,000.00元减少3,958.35元,减少原因为本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享有优惠政策,故支出较预算减少。6.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85.00元,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85.00元,增加部分为专户银行转款手续费。7.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决算4,138,327.18元,较年初预算3,555,600.00元增加582,727.1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92,647.00元较年初预算471,700.00元增加20,947.00元,以上科目增加原因为本年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预算数部分支出,故基本支出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57,478.51元,占基本支出的8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1,534.79元,占基本支出的1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28,724.41元。项目支出决算数39,528,724.41元,较年初支出预算数17,750,000.00元增加21,778,724.41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1.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决算3,754,442.1元,较年初预算数2,950,000.00元增加804,442.1元。原因为:一是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3号)本年收到项目资金2,040,000.00元,支出695,871.21元,结余1,344,128.79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结余资金结转明年使用;二是增加了上年项目的支付: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 )715,800.00元、红河州重点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584,327.83元、“数字环保系统平台”二期建设(红财资环发〔2019〕11号)1,758,443.06元。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决算19,354,945元,较年初预算数300,000.00元增加19,054,945元。原因为:一是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0号)本年收到项目资金240,000.00元,支付231,950.00元,剩余8,05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二是本年新增中央项目资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资环发〔2020〕7号)收入880,000.00元,支出876,500.00元,剩余3,50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红财资环发〔2020〕7号)收入3,000,000.00元,支出1,184,000.00元,结余1,816,000.00元,该项目本年8月6日完成投标工作并于当月签订合同,本年10月26按合同支付首付款1,816,000.00元,合同规定2021年6—7月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工作,项目验收通过后付清尾款。三是增加上年项目的支出:①红河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22号)上年结转18,000,000.00元,本年支出14,078,790.00元,结余3,921,210.00元。该项目属中央资金,2020年5月16日完成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合同签订于2020年7月7日,待场地初步调查报告完成评审后,支付最后尾款。②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22号)上年结转1,300,000.00元,本年支付650,000.00元,结余650,000.00元。该项目属中央资金,2020年2月26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于2020年3月16日,中标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对208个地块进行污染状况核实调查,项目验收合付清尾款。③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建发〔2019〕7号)上年结转2,560,000.00元,本年支出1,913,705.00元,结余646,295.00元。该项目属中央资金,中标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0八队。2020年2月26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于2020年3月16日,项目对32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布点采样。现样品采集已完成报省厅,待省厅成果结成时提交国家详查勘办验收后支付尾款。④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经费(红财预指〔2019〕001号)上年结转500,000.00元,本年支付420,000.00元,剩余80,00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3.2110401-生态保护决算495,000.00元,较年初预算数10,000,000.00元减少9,505,000.00元。原因为:一是减少预算项目支出:屏边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奖补专项资金(红环函〔2020〕71号)10,000,000.00元,该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到屏边县人民政府。二是增加上年项目的支出: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红财资环发〔2019〕11号)上年结转1,000,000.00元,本年支出495,000.00元,结余505,000.00元。该项目属州级资金,2020年10月13日结束政府采购,成交单位为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020年11月4日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对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鸡街片区经济产业A区周边封污染善进行调查。现信息采集已完成报省厅,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尾款,合同规定2021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2020年12月18日支付首付款495,000.00元,项目验收后付清尾款。4.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决算301,607.21元,较年初预算数4,500,000.00减少4,198,392.79元。减少原因为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30号)年初预算4,500,000.00元,其中3,250,000.00元为十三县市分局资金、1,250,000.00元为州本级资金,预算调减260,000.000元,州本级收到该项目资金990,000.00元,本年支出301,607.21元,结余688,392.79元,该项目目前正在实施,结余资金结转明年使用。5.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302-水体、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以上科目支出决算共15,622,730.1元,较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15,622,730.1元。主要是增加上年项目的支出:①红河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9号)支出699,000.00元,剩余101,00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②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19〕554号)支出613,083.1元,结余0.00元。③红河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34号)支出150,000.00元,结余310,000.00元。该项目属中央资金,2020年5月25日完成政府采购,2020年7月2日签订合同,现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待项目验收完毕支付尾款。④红河州三线一单编制(红财建发〔2019〕4号)支出600,000.00元,结余0.00元,该项目已完成。⑤红河州河湖水质监测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支出395,000.00元,结余405,000.00元。2020年6月1日结束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于2020年10月完成支付首付款395,000.00元,合同签订于2021年2月完成项目验收,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⑥红河州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支出8,798,800.00元,剩余91,20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⑦红河流域南盘江流域水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支出442,500.00元,结余1,057,500.00元。2020年4月1日结束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支付首付款442,500.00元,合同签订于2021年5月完成验收,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⑧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32号)支出2,559,000.00元,剩余41,000.00元为结余资金,该项目已完成。⑨红河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4号)支出1,340,000.00元,结余1,660,000.00元。该项目属州级资金,本年6月24日完成政府采购,8月21日签订项目合同,于本年10月完成支付首付款,待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尾款,合同总金额的5%,134,00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⑩环境污染减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支出25,347.00元,结余550,063.83元。该项目属于州级资金,本年未能合理安排使用导致结余资金较大,本单位将吸取经验进行改进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7,65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7,652.71元较上年15,386,052.05元增加33,841,600.66元,增长率219.95%。含基本支出9,698,928.3元较上年8,742,744元增加956,184.3元,增长率10.94%;项目支出39,528,724.41元较上年6,643,308.05元增加32,885,416.36元,增长率495.02%。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经费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预留绩效奖励,该项2019年预算编制时由财政统筹,未纳入部门预算,2020年预算纳入部门预算,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防疫用品费用、书报费等费用,故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主要为:上年大部分项目资金是在年末收到,无法实现项目资金支付,本年项目开展实施后就加大资金支付力度,故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本年项目支出有:红河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9号)699,000.00元,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19〕554号)613,083.1元,全州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715,800.00元,红河州重点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582,951.83元,“数字环保系统平台”二期建设(红财资环发〔2019〕11号)1,758,443.06元,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3号)697,247.21元,红河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34号)150,000.00元,红河州三线一单编制(红财建发〔2019〕4号)600,000.00元,红河州河湖水质监测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395,000.00元,红河州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8,798,800.00元,红河流域南盘江流域水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项目(红财建发〔2019〕2号)442,500.00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建发〔2019〕7号)1,913,705.00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经费(红财预指〔2019〕001号)420,000.00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22号)650,000.00元,红河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工作方案(红财资环发〔2019〕22号)14,078,790.00元,红河州排污许可证核发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20号)231,950.00元,“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红财资环发〔2020〕7号)1,184,000.00元,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红财资环发〔2020〕7号)876,500.00元,红河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信息采集)(红财资环发〔2019〕11号)495,000.00元,红河州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32号)2,559,000.00元,红河州环境监测经费(红财资环发〔2020〕30号)301,607.21元,红河州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红财资环发〔2019〕24号)1,340,000.00元,环境污染减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红财资环发〔2019〕11号)25,34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20104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直接支付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编制费(红财资环发〔2019〕29号红河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首付款)419,400.00元和尾款279,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31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72.00元,占总支出的0.6%;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39,798.56元,占总支出的94.08%;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845.94元,占总支出的5.32%;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7,249,68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8%。主要用于:
2110101款-行政运行4,215,595.97元,占总支出8.92%;
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041.65元,占总支出0.14%;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13,083.1元,占总支出1.3%;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892,769.28元,占总支出16.7%;
2110302款-水体支出10,386,300.00元,占总支出21.98%;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9,354,945.00元,占总支出40.96%;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495,000.00元,占总支出1.05%;
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559,000.00元,占总支出5.42%;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301,607.21元,占总支出0.64%;
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1,340,000.00元,占总支出2.84%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25,347.00元,占总支出0.05%;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2,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492,647.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562.74元,完成预算的4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055.74元,完成预算的5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07.00元,完成预算的21.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7,248.40元,增长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00元与上年一致。本年因公出国(境)费无费用、人员及批次发生,故无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47.40元,增长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901元,增长95.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于2020年12月31日才拨入2020-2021年辐射站大气气溶胶协助采样工作经费65,000.00元,未能使用支付,资金到位前涉及辐射站大气气溶胶协助采样工作的公务用车运维费均从年初预算中列支,导致公车运维费本年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共6辆,与上年一致。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本年增加上年11-12月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16人)十天接待费,且本年增加大气专项督查、西南督察局督查、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导致接待费用、批次及人次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55.74元,占85.86%;公务接待费支出28,507.00元,占14.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55.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055.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落实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及土、水、大气污染治理、监测、监察例行检查工作(如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后督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污染纠纷查处、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8,5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5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科财处及绩效评价第三方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批次12人;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两山”基地建设专题采访活动工作接待1批次12人;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机动车污染排放检验工作接待2批次14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垂管交流经验工作1批次6人;省厅调研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接待餐费2批次8人;省污染源普查办开展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和档案整理情况调研工作2批次8人;省厅开展省级生态文明乡镇技术审查工作1批次6人;协助开展第二次污染普查伴生放射性工作1批次13人;2020年全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1批次10人;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调研工作1批次6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整改调研工作1批次4人;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煤炭领域环评审批情况调研工作1批次3人;省委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督察评估调研工作1批次5人;省厅大气处开展火电企业总量减排暨工业炉窖调研工作1批次7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到红河州学习垂改经验工作学习1批次6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项工作6批次54人;生态环境部珠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督查组到红河州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调研工作1批次7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开展涉铊行业标准管理调研工作1批次9人;泸西和金平分局资产清查、上划及财务工作对接1批次3人;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对红河州开展辐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条例立法现场调研工作2批次10人;省生态环境厅到红河州开展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实施及管理情况调研工作1批次4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调研工作1批次5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449.79元,与上年833,065.70元对比增加208,384.09元,本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防疫用品费用、书报费等办公用品费和本年于12月31日才收到2020年辐射站大气气溶胶协助采样工作经费,此前涉及此项工作的费用均从财政拨款收入中列支,导致公车运维费财政拨款支出数大于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1,722.04元,印刷费1,900.00元,水费1,168.00元,邮电费1,762.43元,差旅费67,194.00元,会议费2,877.00元,培训费20,605.90元,公务接待费28,507.00元,工会经费279,2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055.74元,其他交通费用243,5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865.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总额32480427.92元,其中,流动资产11,781,961.38元,固定资产20,395,73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2,733.5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0,192,790.0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712,36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3,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269,2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93,8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81,3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12,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科室10个(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2)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33号)文件,原6家事业单位变更和成立为4家事业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3.20104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是反映政府其他发展与改革事物支出。
4.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①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②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③21103-污染防治,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④21104-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110499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方面的支出。
⑤21111-污染减排,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03款-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6.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