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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909-954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征购、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科学安排,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开远市、个旧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开远市工业遗产普查共完成现场调查登记285家(处),调查登记设施设备1035台(套)、档案资料类4301件(份),初步确定开远发电厂旧址等25处为开远市工业遗产。个旧市工业遗产普查已经完成个旧选厂的实地调查工作,初步确定个旧选厂为个旧市重要工业遗产。进一步摸清红河州工业遗产的资源家底情况,拓展文物保护对象和范围。

  2.组织开展9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8处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了标志碑、说明牌的编写、民族文字翻译、排版工作。

  3.依法管理,做好州内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了“个旧市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等15个勘察设计评审;对“建水乡会桥及乡会镇公所修缮工地”等10处修缮工程工地进度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对“建水文庙修缮工程”等18个项目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

  4.继续做好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使州级以上文物保存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20年,做好对建水文庙、鸡街火车站等6个文物保护修缮重点工程的指导、进度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做好泸西文庙等10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的指导、进度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元,组织开展了对东村仁寿寺、个旧毛友桂故居、泸西张氏宗祠、红河李官厚民居等4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修缮工作,使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

  5.配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省文物局指导石屏、建水两县 “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检查指导,两县传统村落内178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修缮和保护,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编制上报了平寇营墓葬群等23处革命文物保护项目计划书;组织对中共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熊庆来故居、张冲故居、毛友桂故居等进行抢救性修缮,使红河州革命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7.参与开展文物展示利用工作。2020年11月,参与指导个旧市博物馆提升改造博物馆建设和文物补充征集工作;2020年11月,参与指导宝华镇撒玛坝景区土司府陈列布展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文物征集工作。

  (二)严格执法,做好文物安全监管、督查工作

  1.加强对全州文物建筑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全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防控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县市文物管理单位将文物安全纳入领导责任制;督促县市文物管理单位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县市文物管理单位加大对火灾防控的经费投入。

  2.对全州文物建筑安全开展检查、督查,对火灾防控进行具体指导,对全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020年,检查、指导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0多处;加强对全州文物保护维修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对泸西文庙等20多个维修工地的材料管理、人员管理、安全措施、消防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杜绝文物维修工地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年初,组织开展对全州州级以上236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检查,充装、补配消防器材2553 件/套;2020年1月,为红河县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消防器材140支;2020年10月,为建水、石屏两县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消防器材400支,有效预防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监理和监管,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

  2020年,协助红河州文物局制定了《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暂行规定》,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进度监管;对泸西文庙、云庙、文澜王家宅院等20个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资料进行管理,对工程参与单位管理协调,有效地加强了文物修缮过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文物修缮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不规范的文物修复、建设性破坏,使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在科学、有序地监督管理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提高了文物保护工程质量,有效地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2020年,红河州文管所监理的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四)配合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展考古调查评价工作

  1.配合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开展文物考古调查评价工作。2020年,红河州文管所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石屏灌区等20个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与评价,查清建设区域及周边的文物分布及埋藏情况,提出了文物保护意见,避免了工程建设对文物的不利影响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古迹,有力地支持了州内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2.2020年7月,红河州与云南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对建水古窑遗址进行科学、系统发掘。出土瓷片标本30多万片,完整标本3000余件,通过对发掘现场及出土瓷片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论证,初步确认建水县碗窑村具有的“古窑+现代手工作坊+原住民”的“活化遗存”,刷新了中国陶瓷考古的新发现,是中国陶瓷的“活态遗产”。

  (五)业务培训工作

  1.为推进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红河州文博系列评标专家库建设,协调州发改委、州文物局联合组织举办“红河州文物系统综合评标专家培训”,2020年4月10日,组织全州文物专家参加了红河州文物系统综合评标专家培训,39人顺利通过文物系统综合评标专家入库考试;2020年7月3日,再次组织39名入库专家参加“红河州公共资源第二期综合评标专家培训业务”。

  2.2020年9月7日—10日,组织全州文物干部72人参加红河州文物局举办“2020年红河州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文物价值认识”“文物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古建筑保护基础知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开展了现场教学及观摩,通过此次培训,广大文物干部提高了专业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做好全州的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类型: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根据红人社发〔2015〕116号文件,我所安置红河州民族工作团不带编分流1人,所以我所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4人财政全供养1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7,886,84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6,022.03元,占总收入的5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60,825.53元,占总收入的40.08%。

  与上年对比: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3,651.03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资(正常晋升),养老保险缴款基数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2.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37,292.2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文物考古监理项目工程比上年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本年收入

2020年度

2019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总收入 

7,886,847.56 

5,735,904.28 

2,150,943.28

27.2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26,022.03 

4,512,371.00 

213,651.03

10.10 

工资调资(正常晋升),养老保险缴款基数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其他收入 

3,160,825.54 

1,223,533.29 

1,937,292.25 

61.29 

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文物考古监理项目工程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7,713,800.21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053.37元,占总支出的32.42%;项目支出5,212,746.84元,占总支出的67.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如下:

支出

2020年度

2019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基本支出 

2,501,053.37 

2,239,901.66 

261,151.71 

10.44 

工资调资(正常晋升),养老保险缴款基数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项目支出 

5,212,746.84 

4,585,950.22 

626,796.62 

12.02 

增加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合计 

  

6,825,851.88 

887,948.33 

11.5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1,053.37元。与上年2,239,901.66元相比增加261,151.71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增加。具体如下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7,40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3.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6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6.14%。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09,530.37元,其中:基本工资:606,948.00元,津贴补贴:297,456.00元,绩效工资1,031,300.00元(基础性绩效235,200.00,奖励性绩效376,100.00元,行政绩效奖励42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1,856.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62.73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75.00元,工伤保险3,707.38元,失业保险9,268.80元,生育保险111.47元),住房公积金:140,807.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11.00元,其中:办公费:9,828.80元,咨询费:4,327.84元,水费:3,089.80元,电费:481.47元,差旅费:11,361.62元,培训费:16,188.00元,工会经费:22,961.00元,福利费:28,702.00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11,850.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20.00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72.00元,其中:生活补助:36,620.00元(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36,000.00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692.00),奖励金180.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4)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1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2,746.84元。

  与上年4,585,950.22元对比增加626,796.62元,增幅12.0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10月(红财教发[2020]63号)文件的精神,下达我所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5,193,256.84元,其中:办公费:70,943.3元,印刷费:20,5071元,手续费:6,289.56元,水费:2,096.82元,电费:2,437.6元,物业管理费:504元,差旅费:322,624.00元,维修(护)费:15,800.00元,租赁费:332,921.2元,会议费:12,653.00元,培训费:1,800元,专用材料费:99,900元,劳务费:806,644.58元,委托业务费:2,831,413.97元,福利费:57,749.05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141,512.1元,其他交通费:117,979.4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6,839.8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077.38元。(野外考古人员意外保险16,716.00元,扶持新寨、苗寨、挂钩联系户发展15,501.38元、驻村工作队员考核优秀奖励9,000.00元、2019年度应休未休假补发工资46,860.00元)。

  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9,49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1)红河州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与配备工作。泸西、弥勒、开远、蒙自、个旧、屏边等6县市州级以上文保单位消防设施检查与配备工作。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0处,安装灭火器1800个,配备各型灭火器294个。(2)用于红河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红河州文管所组织州级专家对22处申报项目申报文本及材料进行编制、评审。(3)红河州各县市(泸西、弥勒、开远、蒙自、个旧)等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安装、补配,较好排除了许多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4.完成了我州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制作及安装,为我州的文物保护打下坚实基础。5.出版了《红河碑刻》《红河匾额》,收录红河州重要历史碑刻匾额500余块,对我州的重要文化资源进行了整理和总结,为红河州地方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科学资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1,05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8%。

  与上年5,311,330.12元对比增加360,276.75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增加驻村工作队员考核优秀奖励,项目增加原因10月(红财教发〔2020〕63号)文件的精神,下达我所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及扶持新寨、苗寨、挂钩联系户发展等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96,69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4%。主要用于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56,866.73元,其中:基本工资:606,948.00元,津贴补贴:297,456.00元,绩效工资1,031,300.00元(基础性绩效235,200.00,奖励性绩效376,100.00元,行政绩效奖励420,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62.73.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75.00元,工伤保险3,707.38元,失业保险9,268.80元,生育保险111.4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021.00元,其中:办公费:55,493.40元,印刷费:136,271.00元,咨询费:4,327.84元,手续费:5,724.38元,水费:4,975.22元,电费:2,264.28元,物业管理费:504.00元,差旅费:225,460.62元,维修(护)费:5,000.00元,租赁费:199,680.00元,会议费:12,653.00元,培训费:16,908.00元,专用材料费:96,000.00元,劳务费:337,768.12元,委托业务费:1,131,092.26元,工会经费:22,961.00元,福利费:28,70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57.70元,其他交通费用:97,152.4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8,728.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97.38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序号

支出项目

金额

野外考古人员意外保险 

29,720.00 

扶持新寨、苗寨、挂钩联系户发展 

11,317.38 

驻村工作队员考核优秀奖励 

9,000.00 

2019年度应休未休假补发工资 

46,860.00 

新寨村“爱心超市建设”工作费 

20000 

  

合计 

116,897.38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54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692.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856.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140,80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57.70元,完成预算的1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457.70元,完成预算的1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629.80元,下降1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77.80元,下降1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2.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原因

2019 

58,735.50 

1,352.00 

60,087.50 

  

2020 

50,457.70 

  

50,457.70 

  

增减 

  

-8,277.80 

-1,352.00

-9,629.8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循压缩原则和推进节约的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增减% 

-14.09 

-100.00 

-16.03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57.7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57.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457.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40,000.00元、维修费7,577.70、过路过桥费、保险费2,88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780,703.76元,其中,流动资产594,025.22元,固定资产693,6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499,985.73增加280,718.03元,其中,固定资产659,008.00元,增加34,630.00元。流动资产282,274.00,增加311,751.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数为3,160,825.53元,收入的款项用于州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文物考古勘探调查与文物古迹评价工作,查清了推荐线沿线文物的分布及埋藏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避免了工程建设对文物点的不利影响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古迹。

  2.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454,036.90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其中: 财政拨款结余2,617.79元,其他资金451,419.11元。

  3.基本支出结转2,617.79元,结余的原因主要是职工本年度考核奖未发放。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51,419.11元,结余的原因主要是收费成本补偿部分项目工程还在进行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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