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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40-0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红室字[2019]41号)精神,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1.负责全州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2.负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整合涉及20个部门的39项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受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12778件,审核通过9180件,全省排名第二;三是持续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运用,通过“一窗通”平台,新申请开办企业5862件,审核通过5029件。持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累计核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3037件;四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登记15870件。五是印发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州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改革试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我局牵头负责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主动服务自贸区红河片区改革试点;六是红河州再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5 个工作日内。2020年底,全州新登记市场主体49459户,日均新登记211余户,同比增长16.69%。全州市场主体达280131户,同比增长11.60%。七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我州抽查市场主体任务数6061户,现已全面完成抽查工作。八是落实企业年报信息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州应报企业40640户,已报36638户,年报率90.2%。九是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全州涉企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归集180299万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高管80人次。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环境安全放心。一是开展“凝聚你我力量”为主题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主题宣传5261条次,发布公益短信276次,消费提示提醒63条次,组织消费者参与中消协在线问卷调查活动451人次,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二是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单位20家,促进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三是开展旅游市场、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录用市场监管整治工作;四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全州受理投诉2781件,办结2760件,解决率99.2 %。解答消费者咨询148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4.66万元;五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共出动执法人员11545人次,排查农贸(集贸)市场1379个次,全面完成“六个一批”达标工作。 

    3.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红河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完成国抽任务抽样送样任务784批次,省级监督抽检8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3360批次,合格率为98.37%。疫情期间米篮子、重金属食品抽检100批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全年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达到131户家,受理企业现场核查完成率达到95%以上;.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以有因检查为重点的飞行检查55户次,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年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监测31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杜绝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州2万余户餐饮服务单位均已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开展大米、散装白酒、保健食品、地沟油仓储、野生动物交易、冷链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8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净餐馆”专项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州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单位21377户,达标 18015 户,达标率 84.27 %,其中城区和重点地区中型以上餐馆已全部达标。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印发了《红河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成立红河州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红河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红河州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MC板块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疫苗管控力度;完成疫情防控药品专项抽验60批次,确保全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用药安全有效;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 风险排查专项行动1次,开展疫苗运输存储质量安全专项行动8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5·25护肤日”“6·26禁毒日”“全国安全用药月”在全州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画册、宣传手提袋、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发放5万份,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应急、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工作,制定13个县(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规范各县(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2.2020年全州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28家,检查特种设备2100台,发现安全隐患269条,下达监察指令书121份,立案查处11起,查封扣押特种设备3台,罚款33.5万元,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开展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淘汰197台。 

  5.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烟花爆竹等产品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紧盯生产许可发证的高风险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共完成5类195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35份,已办结24份。完成2类40批次防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开展危化品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危化品及包装物获证生产企业25家,现场检查危化品及包装物、储运企业215户次。加大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质量违法案件23起,案值总额42.8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62万元,罚款34.79万元。 

       6. 坚持质量强州战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供给水平。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力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和全面复工复产。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走访中小企业492家,发放《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调查问卷》523份,收集质量技术服务需求169条。建立质量服务档案61家,解决实际问题57个。全州共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1976人次。组织开展“质量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238次,营造人人关注质量、参与创造质量、追求卓越质量的良好氛围。 

  7.强化标准引领。印发了《红河州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20-2021年)》,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开展“世界标准日”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化法》和相关政策宣传,提高全民标准化意识;强化标准制修订,健全优化地方标准体系,完成了2项国家标准修订、4项省地方标准制订、3项红河州地方标准修订,组织了“梯田红米”和“绿春茶”系列7项团体标准制订;开展企业执行标准双随机抽查及评价,提高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8.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全州共建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2项。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检查配镜店、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机构等场所199家,检查计量器具2481台件,立案查处2起;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企业56家,产品106批次,总检验合格率97.17%。加快推广使用“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强制检定器具实现网上备案和报检,自系统推广使用以来,全州通过系统完成强检计量器具23216台件,使用系统报检23240台件,检定合格19504台件。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深入6县市35家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顺利与省平台对接。  

  9.加强认证认可监管。组织企业申报认证认可项目6家,推进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的自我声明评价;完成州级有机认证产品风险监测抽样共20批次10个品种,检测项目32项;完成2020年度省级有机认证产品认证、省州级检验监测机构部门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3家。 

  10.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开展4.26知识产权保护周宣传活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商标创品牌、专利提质量”为目标,稳步提升商标专利有效量。全年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3件,比上年增加34件,增长8.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91件;积极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宣传推广培育红河州特色地理标志产品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成功2件,全州达29件,居全省第一;商标有效注册量达16421件,比上年13877件相比增加2544件,增长18.3%,通过积极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服务创新驱发展;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春风”行动,全州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9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4件;初步建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红河片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1.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保障惠企政策落实。以开展网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加大全州网络市场的监督管理,检查网站、网店2850户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64户次,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1起,罚没款32.11万元,其中查获1起无证照经营涉及疫情物资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18件,开展行政指导113次,332人次。加强涉疫广告、“软色情”、农资产品、房地产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州立案查处21件,结案19件,罚款67.76万元;加强广告监管力度。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系列典型案件10例,积极发挥案例警示作用。 

  12.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年组织82人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各类专题培训,按期转正1名预备党员,接收2名预备党员,考察1名发展对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警示教育、细抓内部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等,持续正风肃纪,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1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13.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以开展百日总攻行动为抓手,全面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州市场监管局共组建脱贫攻坚驻村小分队及脱贫攻坚战斗小分队112支,共计534人次投入“百日总攻”行动中;加强边缘户、监测户摸排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防止返贫。2020年共投入补短板、项目补助等各类脱贫攻坚资金122.33万元,开展干部职工消费扶贫3次,消费金额12.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 红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3.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4.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用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943,510.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14,333.39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9,177.54元,占总收入的0.8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5,424,140.02元,下降9.0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14人)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二是财政大幅度调减项目支出;三是因新冠疫情中央、省级补助项目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272,049.99元。其中:基本支出44,391,636.36元,占总支出的81.79%;项目支出9,880,413.63元,占总支出的18.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139,102.08元,下降2.0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14人)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二是因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部分项目未开展,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91,636.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1,629.97元,下降2.9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14人)后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二是单位综合绩效工资支出较2019年减少8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63,332.66元,占基本支出的89.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8,303.70元,占基本支出的10.20%。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91,650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80,413.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91.89元,增长2.19%,主要原因用上年结转加大支出力度,确保本年各项工作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1,182,020.89元;2.食品药品抽检及监督管理支出4,115,545.24元;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专项整治,特种设备风险预警监测、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等支出1,008,995.00元;4.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发展保护等支出161,387.30元;5.信息系统维护支出150,000.00元;6.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药品检验费100,000.00元;7.执法办案成本补助支出473,500元;其他市场监管事务等支出1,720,868.31元;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与滥用监测项目经费支出18,323.49元。9.“两新”组织党建经费7,700元;1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6,100元;11.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935.973.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36,656.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减少905,888.85元,下降1.6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14人)后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二是单位综合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50,44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5%。其中: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700.00元,主要用于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支出。 

  ——2013801行政运行32,286,564.1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支出以及办公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687,269.89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企业信用监管、网络交易主体监管等支出。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494,751.00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消费环境建设、虚假广告、网络交易、价格监督等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支。 

  ——2013810质量基础411,594.00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检定、定量商品包装监督抽查、行业标准评价、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检、检验检测机构抽查等支出。 

  ——2013812药品事务100,000.00元,主要用于送检药品的检验费等支出。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597,401.00元, 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支出。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4,115,545.24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药品监督抽检、医疗器械、化妆品飞行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监管、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药品各类专项整治支出。 

  ——2013850事业运行5,325,536.4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机构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524,079.10元,主要用于中央食品抽检、省级药品抽检、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系统维护以及执法办案成本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20,05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其中: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5,936.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 

  ——208050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93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8,569.7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644.55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纳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935,973.4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6100元,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0,0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60,059.00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0,000元,支出决算为466,857.45元,完成预算的2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0,254.05元,完成预算的2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03.40元,完成预算的1.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因公出国境人员,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此,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8,925.88元,下降1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55.28元,下降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670.60元,下降65.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因公出国境人员,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254.05元,占94.30%;公务接待费支出26,603.40元,占5.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254.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0,254.0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督检查、市场专项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知识产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6,603.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0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调研、学习21批次,接待121人次,支出9,640元;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接待11批次,接待95人次,支出8,856元;接待基层县市局请示汇报、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16批次,接待152人次,支出8,107.40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5,498.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9,173.17元,下降15.76%。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比上年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08,519,340.46元,其中:流动资产3,738,892.64元,固定资产98,522,21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58,229.6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4,78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3,47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78项,账面原值1,487,6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519,340.46  

3,738,892.64  

98,522,218.13  

66,824,293.61  

5,183,699  

3,480,000  

23,034,225.52  

  

  

6,258,229.6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1,5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61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2,8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83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我单位在质量技术监督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质监部门行政支出、业务监管支出、发展支出、行政执法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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