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822-929
- 发布机构: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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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7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和科研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建立制度体系,制定并下发《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考核细则》《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专项巡护工作方案》《2019—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2019—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等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决定。二是要求三个管护所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专项巡护。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机制,应急支援队12人。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民众生态保护意识。刷写宣传标语45条,入村开展宣教200余次,发放宣传单2500份;与管护人员签订不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承诺书148份。五是全力出击、坚决杜绝境外火入境。六是组织开展了2次对各管护所进行检查指导。七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工作。八是投入10.1万元购置防灭火物资。
2.生态公益林管理及护林员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考核细则》。二是举办“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护林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三是完成了3管护所17个管护站护林员2020年上半年护林员考核工作。
3.环境保护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历年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的点位进行了“回头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大对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草果问题的整改力度。2020年来,我局继续坚持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惩扩种”的工作思路,开展日常巡护与专项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林下草果的监管和铲除力度,使分水岭保护区林下种植草果问题整改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初步检查验收。
4.认真审核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严把生态红线关。2020年共审核探矿采矿工程项目4个,其它建设项目4个,阻止(或拆除)违法违规人工设施建设5起。
5.开展林区巡护,制止涉林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整治保护区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经排查,分水岭保护区内未出现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情况。2020计划组织开展专项巡护20次,截至10月22日,已组织开展已组织开展专项巡护8次,巡护时间达48天,出动人员77人次,制止毁林种植案件4起,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移送森林公安2起,铲除扩种草果面积9亩,没收猎枪2支,销毁捕箕730个,销毁捕鸟网200张,解救放生活鸟22只、蝙蝠65只,没收鸟类野生动物7只,销毁死鸟、蝙蝠147只。通过努力,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12次专项巡护工作任务。
6.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实地勘察,解决了多年来自然保护区范围不清界线不明的问题,目前勘界工作已完成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待评审。
7.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圆满完成。整合优化后,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由63万亩增至近70万亩。目前,方案已经上报上级等待审批。
8.森林督查工作扎实推进。2020年国家级疑似图斑中涉及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13个,现已核实疑似图斑13个、面积7.0063公顷,经现地核实,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图斑11个、未发生变化图斑2个,无违法图斑。
9.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组建候鸟迁徙护鸟队,配备装备,加大蹲点值守工作,切实保护好迁徙候鸟的安全。
10.一是完成了野生动物印支虎、西黑冠长臂猿、白鹇、棕胸竹鸡、哀牢髭蟾、苏门羚样线野外监测和野生植物五裂黄连及入侵物种紫茎泽兰监测;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空气质量负氧离子监测项目稳步实施;参与中央民族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调查了金平境内植物区系野外调查;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在金平境内调查到了传说中的珍稀濒危国家Ⅰ级保护植物分布情况;参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植物园完成兰科、胡椒科植物调查;参与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姜科、野牡丹科植物资源调查。二是完成了“云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二次综合科学考察”招投标工作;“云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滇东南热带山地生态系统监测》1个25公顷的大样方和1个1公顷中样方植被长期监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三是科研成果取得新成效,出版了《云南金平分水岭大型真菌、苔藓和蕨类植物多样性》和正在出版《云南金平分水岭苔藓植物野外识别手册》两本专著;科研论文《Deinostigma fasciculatum, a new species of Gesneriaceaein Yunnan, China》(在中国云南发现苦苣苔科一新种——奇柱苦苣苔 );《Leptochilus gracilis (Polypodiaceae), a new fern species from Southeastern Yunnan, China》(中国蕨类植物新种 中国云南东南部水龙骨科细齿蕨);《云南红河州发现小灵猫》野生动物学报上发表。
1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一是投资完成综合楼科普宣传长廊、停车位改造及绿化工程建设。二是完成保护区周边新建4块中越双语宣传碑建设项目;三是投资为2068万元的保护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按程序完成了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四是积极推进分水岭管护所管护业务用房暨生态研究站建设项目,正在申请办理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已开展设计和地勘工作。
12.进一步加大报刊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开展自然教育,提高广大公众对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及参与度。一是印制《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实施意见》800余份,到保护区周边各村寨张贴、和群众中发放开展宣教。加大了保护区宣传工作力度。一年来,上报信息被省、州、县等媒体刊播报道6篇(次),接待省、州等多家媒体采访5人次。编辑上报工作信息30条,红河日报采用2条,多彩金平微信公众号采用3条,省林草局网站采用1条。开展自然科学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册),共悬挂32条横幅宣传标语,展示野生动植物图片展板10块,向群众发放野生动植物宣传资料1000余份,参与和咨询群众达1000余人。
13.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坚持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放松,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共学习40余次。一年来共召开支委会16次,召开党员大会11次,上党课4次,主题党日12次。四是加强党员培养。严格按照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要求,2020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共一大会址查尼皮和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切实抓好党课教育。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1次,领导班子上党课2次、邀请州委党校老师上1次。
14.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户户清”工作,按照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领组织干部职工到水源村委会11个村小组开展“户户清” 动态监测工作7次,吃住在村上,深入村寨和农户“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50人次。
15.做好疫源疫病监测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三个管护所分别设立固定监测站点,由各管护所人员负责定期监测和日报信息工作,16个管护站近110名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护监测。
16.严格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并聘请第三方(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资产进行清查专项审计,出具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科研所
3.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西隆山管护所
4.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五台山管护所
5.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分水岭管护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218,43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21,709.39元,占总收入的84.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96,723.24元,占总收入的15.39%。与上年对比收入总数增加了1,414,204.55元,增长了9.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8,518.69元,增长了-0.21%。其他收入增加了1,442,723.24元,增长了136.88%。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上划后,县级财政将授权支付额度资金如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32,273.00元、综合考评绩效185,000.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72,024.00元、上划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996,846.24元等进行清算后并拨入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入科目列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39,686.22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224.70元,占总支出的37.62%;项目支出9,568,461.52元,占总支出的62.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数增加了2730383.69元,增长了21.65%。基本支出增加了387,977.62元,增长了7.21%。项目支出增加了2,342,406.07 元,增长了32.4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上划后,虽然单位人员2020年度较2019年并减少了3人,但因为现隶属州级预算的预算支出标准比原隶属金平县县级财政的预算支出标准较高,所以基本支出仍然有所增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一是单位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二是机构改革后是县级清算的拨入并支出的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32,273.00元、综合考评绩效185,000.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72,024.00元、上划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996,846.24元,支出科目列为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71,224.7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387,977.62元,增长了7.21%,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上划后,虽然单位人员2020年度较2019年并减少了3人,但因为现隶属州级预算的预算支出标准比原隶属金平县县级财政的预算支出标准较高,所以基本支出仍然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16,195.53元,占基本支出的8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5,179.17元,占基本支出的11.18%。单位人均机构运转支出169,741.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68,461.5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2,342,406.07元,增长了32.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二是机构改革后是县级清算的拨入并支出的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32,273.00元、综合考评绩效185,000.00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72,024.00元、上划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996,846.24元,支出科目列为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66,46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09,478.09 元,增长了67.18%,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和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8,64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分水岭保护区的三期可研编制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48,645.50元,主要用于分水岭保护区的三期可研编制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4,01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机构改革上划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896.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32,205.7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783.16元,主要用于单位2020年度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431,21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护区管护支出、疫源疫病支出、其他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78,488.34元。主要用于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2,421,638.4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3,895,239.82元。主要用于按《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保护区管护人员劳务费及其他森林生态资源管护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863,347.45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822,504.05元,主要用于县财政补助的保护区各项经费和保护区整合优化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5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为单位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446.24元,完成预算的15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506.24元,完成预算的17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40.00元,完成预算的23.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防火期已到,为确保防火工作顺利进行,年末列支了5辆防火专用车辆油款储值费用90,000.00元,加之由于2018年购置的4辆防火专用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逐年增高。对比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压减了76.48%,主要是由于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接待费用大幅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5,794.02元,增长4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128.02元,增长6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334.00元,下降81.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年末防火期已到,为确保防火工作顺利进行,年末列支了5辆防火专用车辆油款储值费用90,000.00元,加之由于2018年购置的4辆防火专用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逐年增高。公务接待费减少了81.89%,主要是由于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接待费用大幅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506.24元,占98.11%;公务接待费支出4,940.00元,占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506.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506.2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分水岭保护区林区日常巡护管理、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出差办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9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主管部门到单位开展调研、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179.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1,782.07元,增长了144.95%,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调整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32,978,153.50元,其中,流动资产11,929,707.58元,固定资产18,440,02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81,480.75元,无形资产226,94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55,91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88,439.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21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8项,账面原值1,493,429.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5,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自2020年度起隶属关系和财政管理层级改变,由原金平县县级管理机构和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变更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以及所属州级财政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