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07-6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州纪委与红河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1. 中共红河州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 州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4. 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真改实改,10个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配合省委第三、第九巡视组对个旧、石屏等6个县市开展常规巡视,抓紧移交州县两级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深刻汲取白恩培、秦光荣、仇和、和建、许洋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组织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政治上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1件59人。
2.坚持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全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针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协助州委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召开全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营商环境、统计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个县市、2个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进行约谈。召开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以及县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会,一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持续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坚持以政治监督为首责,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从严抓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配合州政府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蒙自市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督察移交案件开展调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轮驻式”蹲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由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对联系县市、部门开展多轮次蹲点监督。全面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有效激发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03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58人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常规巡察州直单位(企业)25个,巡察“回头看”5个州直单位,提级巡察6个村级党组织,发现各类问题290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已完成八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全面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巡察覆盖率100%。
4.坚持以正风肃纪为根本,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针对“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表现,紧盯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2020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州纪委州监委共组成20个明察暗访组,采取“飞行点穴式”、“推磨式”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抽查。
5.坚持以惩腐肃贪为主责,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清理积压问题线索,加快提速办理。开展办结案件自查自纠,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支持配合公安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严查公职人员走私护私放私,重拳打击倒卖走私冻品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深刻剖析案情教训在全州通报。将近期查处的州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情况印发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警示。全力推动州级留置点建设,2020年6月底前已完成工程建设,7月通过省纪委省监委检查评估并投入使用。
6.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64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19年12月31日前所立案件全部办结。全面做好其他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受理人防系统问题线索53件,办结53件,立案13人,督促人防系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24个,现已整改完成121个;针对蒙自市卫健局违规收取卫生培训资料费问题,发出工作建议,问责相关责任人2人,并协调召开以案促改会议,督促蒙自市全面清理违规收费问题;针对巡视发现红河州个别县市警察协会存在的有关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巡视巡察工作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整改到位;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39件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抓好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22个,点名道姓通报3个单位10人;会同州委组织部开展全州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精准稳慎处置。
7.坚持以打造铁军为标准,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及“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制定《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干部职工报告非公务交往事项规定》,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制定《州纪委州监委进一步加强对县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领导和监督具体措施21条。分别组织召开州纪委州监委机关综合部门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议,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设立13县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机关
2. 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3.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6人。其中:行政编制2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已移交州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管理,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另有1辆长安微型车产权属红河州监察学会,为方便管理以前年度计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套,不占编。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818,15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13,554.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0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度收入83,440,435.85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98, 377,719.10元,同比增长117.9%。一因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由175人增加到205人,累计调入42人)工资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本年共收到用于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2,690,000.00元;三是预算追加了15,380,000.00元的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经费,年末拨入23,000,000.00元的执罚部门成本专项支出;四是增加了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州社科联转入州第五次社科规划课题经费4,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792,635.99元。其中:基本支出45,588,903.70元,占总支出的26.85%;项目支出124,203,732.29元,占总支出的7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度69,838,837.11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99,953,798.88元,同比增长143.12%。一是因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由175人增加到205人,累计调入42人)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度累计支付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项目支出103,057,252.82元;三是因人员及各专项工作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88,903.70元。上年度36,471,612.12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9,117,291.58元,同比增长25%。一因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由175人增加到205人,累计调入42人)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因人员及各专项工作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增幅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15,998.18元,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4,372,905.52元,占基本支出的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203,732.29元。上年度33,367,224.99元,比上年增加90,836,507.30元,同比增长272.23%。主要是本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72,690,000.00元,州级预算调整增加项目资金15,380,000.00元;全部用于支付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项目,本年度累计支付工程款103057252.82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审查调查项目开支8,436,311.77元,全州纪检监察外网建设5,188,893.38元,留置点工程建设及留置点食堂、家具等设施采购109,103,716.51元,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项目595,364.95元,宣传及警示教育经费项目357,819.08元,州委巡察经费335,144.60元,死亡抚恤及丧葬补助186,482.00元。2020年7月新建留置点启用,年末全州纪检监察外网投入使用,审查调查、党风廉政建设及专项纪律检查、宣传及警示教育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92,635.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度69,838,837.11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99,953,798.88元,同比增长143.12%。一因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人员增加(在职人员由175人增加到205人,累计调入42人)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度累计支付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项目支出103,057,252.82元;三是因人员及各专项工作量增加,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573,87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4%。主要用于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8,216,867.87元(主要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7,478,832.74元(主要为留置点运行维护支出、审查调查差旅费等支出);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7,878,178.44元(主要为各项特定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1,05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5,874.40元(主要为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8,672.48元(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0,022.06元(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86,482.00元(主要为死亡人员抚恤及丧葬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7,7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177,706.00元(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2,396.13元,完成预算的6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5,133.13元,完成预算的7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63.00元,完成预算的11.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减少407,603.87元,比预算节支3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000.00元,主要是预算编制时考虑不可预见原因,计划了因公出国(境)费,但报告年度未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均为0元,报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44,866.87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考虑办案量剧增,相应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计,执行中因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实际支出减少;国内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132,737.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后,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507.80元,下降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16.80元,同比下降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09.00元,同比增长38.6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统筹安排、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国内接待费比上年增加,上年接待费支出基数较小,本年度比上年公务接待人次增加39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133.13元,占97.18%;公务接待费支出17,263.00元,占2.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133.1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5,133.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巡察、明察暗访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2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2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要用于省级、市县办公办案人员、抽调各市县办公办案协查人员食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2,905.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04.89元,同比增长2.32%。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运行经费略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2,213,290.00元,办公费382,710.85元,印刷费1,257.22元,咨询费10,000.00元,水电费8,400.40元,邮电费112,220.61元、差旅费101,305.50元、维修(护)费20,925.98元,租赁费59,200.00元,会议费5,060.00元,培训费69,285.40元、公务接待费17,263.00元,劳务费14,400.00元,委托业务费103,496.00元,工会经费313,198.00元,福利费349,284.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34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260.84元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26,919,027.27元,其中,流动资产58,544,732.00元,固定资产原值44,422,913.82元(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039,474.73元,固定资产净值34,383,439.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3,987,736.18元,无形资产原值15,600.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2,480.00元,无形资产净值3,12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537,07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6,030,500.05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增长140.43%,主要原因:一是货币资金:上年度17,464,065.80元,本年度29,213,672.17元,比上年增加11,749,606.37元,同比增长67.28%。主要是暂存未结案罚没款年末比上年年末增加存款10,191,247.93元,1号院改扩建工程完工退回工程押金1,370,216.01元,暂存留置伙食费、暂存代扣各类代缴收入增加等。二是财政应返还额度:上年度18,576,363.36元,本年度29,022,776.29元,比上年增加10,446,412.93元,同比增长56.23%。主要是红财预指〔2020〕255号执罚部门成本专项补助项目资金23,000,000.00元年末才拨入,未支出;红财政法发〔2020〕81号专项业务补助经费900,000.00元也于年末拨入,未支出。三是在建工程:上年度25,991,655.98元,本年度133,987,736.18元,比上年增加107,996,080.2元,同比增长415.5%。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总投资为2.1598亿元的小新寨工作站2号院建设项目,全年累计支付工程款103,057,252.82元,项目未正式竣工验收,全部转入在建工程。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0,1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0,1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二)中共红河州委巡察工作:州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州委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