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45-05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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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红河州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
8.承担红河州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协调做好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调度,确保全年各项目标的完成。
2.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和服务力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督查力度,全力推动投资增长。
3.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好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价格监测、认证工作。
4.移民安置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强化移民资金监管,移民信访维稳形势平稳可控。
5.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43,055,97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55,974.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28,519,933.82元增加了50.9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有所增加,除常规的重点项目前期费外,增加了“十四五”规划的相关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33,133,96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9,289.83元,占总支出的58.64%;项目支出13,704,670.45元,占总支出的41.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的29,162,738.72元增加了13.6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新增了“十四五”规划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29,289.83元。与上年的19,156,345.58元增加1.42%,基本与上年支出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88,948.07元,占基本支出的86.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40,341.76元,占基本支出的13.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04,670.45元。与上年的10,006,393.15元增加36.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十四五”规划方面的开支,移民工作开支也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移民干部培训费442,104.00元、维稳工作经费496,030.00元、监测评估工作经费150,000.00元、信息资源目录录入工作经费150,000.00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244,066.45元、“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1,205,000元,物价管理经费17,470元,滇中引水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95,82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7%。与上年的28,412,738.73元相比增加了13.3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十四五”规划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83,27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综合考评奖、扶贫队员工作经费、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2,05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财政承担部分在职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0%。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及滇中引水工程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729,29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8%。主要用于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年终奖)、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移民工作项目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1,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财政承担部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323.03元,完成预算的1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998.03元,完成预算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325.00元,完成预算的15.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预算还不够精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4,851.03元,下降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027.97元,增加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879.00元,下降55.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98.03元,占49.39%;公务接待费支出55,325.00元,占5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98.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998.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5,32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3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1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汇报,与业务往来单位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0,341.76元,与上年的1,583,294.15元相比增加了6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比如扶贫队员工作经费的预算支出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5378625.4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64327.29元,固定资产320192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56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5,2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5,2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为“优”,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政府采购、接待费等日常支出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每年同级财政为开展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各项开支。包括:项目咨询费、审计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