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43-3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产业扶贫。一是深入开展挂牌督战。下沉一线督战7批次,发现问题29条并督促整改完毕。截至目前,2020年计划实施的959个产业扶贫项目已全部开工,项目覆盖贫困户19.4万户83.8万人,各县市产业扶贫投入均超过30%,基本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项目支持。二是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排查收入未脱贫建档立卡户2142户,1552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均安排了产业帮扶项目。严格把关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出修改意见16条。三是大力开展技术服务,州级层面组建9个州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县级层面择优选聘贫困户产业指导员2650名,构建了上下联动的技术服务体系。今年以来,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深入基层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41期8690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680人。四是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全州1862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9.7万户86.3万人,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双绑”机制企业124个、合作社333个,绑定贫困户6.9万户28.5万人,实现了扶贫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全覆盖。
2、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组建3个工作专组,开通3个生产服务保障电话,积极协调原料供应、防疫物资、运输、产销、技术等难题,对接农资调运过万吨,协调农产品调出3万吨以上,累计推荐245户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和重要生活必需品骨干生产企业列入省级疫情重点金融支持名单、139户企业列入州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名单,34户农业龙头企业获2.6亿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支持。1至3季度,全州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25.69亿元,同比增长1.18%。
3、持续稳定粮食生产。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前下达年度粮食生产性指导计划,下拨14.1吨救灾储备种子,及时帮助农民恢复农业生产。严密监测防控,建立草地贪夜蛾、沙漠蝗监测周报制度和突发临时上报制度,全州未出现连片大面积病虫危害。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31.71万亩,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82个,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州夏粮播种面积164.41万亩,实现产量29.39万吨、同比增加450吨;秋粮播种面积415.13万亩。
4、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19条支持生猪生产发展政策措施和《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恢复生产若干措施》,成立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建立省外调入生猪及生猪产品联动监管制度,向上争取生猪生产项目资金5324万元。加大政策扶持,出台《红河州支持生猪产业加快发展举措》,明确了养殖场建设、财政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等10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全州各级财政投入生猪生产资金2.3亿元。加快规模发展,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715家,建成1000头以上规模猪舍220栋、在养35.6万头,在建存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舍375栋。严防非洲猪瘟,城市建成区餐厨剩余物统一收集处理,在边境3县设置检查卡点21个,全州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1至3季度,全州存栏生猪299.4万头,出栏生猪335.92万头、同比增长3.37%,实现肉类总产41.08万吨、同比增长5.89%。
5、加快打造“绿色食品牌”。坚持“两型三化”方向,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工作主线,强化“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举措,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持续做强高原特色农业。一是加快“大产业”发展。以“三大板块”为载体,持续发展壮大水果、蔬菜、花卉、规模养殖、梯田红米、中药材“六大产业”。1至3季度,全州水果种植面积301.97万亩、产量249.46万吨,蔬菜播种面积175.59万亩、产量291.24万吨,花卉种植面积23.61万亩、鲜切花产量7.31亿枝,中药材种植面积119.01万亩、产量5.67万吨;肉类总产41.08万吨、禽蛋产量7.97万吨、牛奶产量4.71万吨,分别同比增长5.89%、13.86%、2%。二是加大“新主体”培育。坚持“见苗浇水”“大树移栽”,全州发展农业龙头企业424户、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36个,荷兰安祖、美国保尔等全球排名前10位的花卉企业入驻开远高效现代农业产业园,温氏集团、浙江海亮集团、陕西海升集团、联想佳沃集团等种养行业领军企业先后入驻红河投资,实现了每个主导产业都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三是加快“新平台”建设。加快产业基地建设,申报绿色食品产业基地1372个。加快弥勒绿色食品加工中心建设,山东金锣集团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温氏肉鸡熟食加工项目落地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并开工建设。有序推进“一县一业”建设,全面完成蒙自和开远示范县、泸西特色县2019年创建目标,分别累计完成投资8.63亿、3.27亿、2.44亿,开远、泸西分别成为全省花卉和高原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接地。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远、弥勒、泸西、建水4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进入收尾阶段。四是加快品牌化建设。积极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全州认证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55家115个产品、绿色食品55家98个产品、有机食品47家98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9家9个产品。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和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85932批次、合格率达99.59%,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2000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18万吨。加快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完成红河州梯田红米、红河州花卉2个区域公用品牌规划编制中期提案修改。加快名品培育,“蒙生”石榴、“宏升”菜心、“品元”切花玫瑰、“生物谷”灯盏细辛4个产品被评为2020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
6、打好乡村振兴“当头炮”。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为主攻方向,有序有力有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立足“简便”、突出“适用”、注重“可落实”,“一村一策”编制村庄规划。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全州共召开村庄规划村民议事会1.3万余场(次),1126个行政村配备1262名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实现全覆盖。二是提升乡村生态颜值。坚持“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开展“大拆除、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拆临拆危,腾出空间绿化美化,石屏县推进“五小三公一体系”实现村村蜕变、整县提升、全域治理。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拆临拆危537.2万平方米,绿化村庄公共场所279.3万平方米,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创建美丽村庄42个,建成20个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示范点,124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建成旅游特色村1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1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262个。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出生活新品质,改出乡村新风貌。截至目前,全州乡镇(区)建设有2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每个行政村均有1座无害化卫生公厕;2019至2020累计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38.77万座,6个二类县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9.96%。五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内畜禽养殖粪污,从源头上管控畜禽粪污乱排乱堆。截至目前,全州9826个自然村组均已配备1名以上保洁员,所有自然村均达到人居环境1档标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4.83%,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8%。六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优先选择异龙湖、“三海”、红河、南盘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州乡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55.1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8.64%,累计清理塘沟河渠3564个(条),9309.11千米,清理水体垃圾189397.95吨。七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动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等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年,预计全州化肥使用量(折纯)23.91万吨、同比减少1万吨,农药使用量7500吨、同比减少161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
7、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是持续做好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全州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032.1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0.8万本,颁证率达98.7%。转化运用土地确权成果,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总面积103.1万亩,有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蒙自市、弥勒市2个第四批中央试点县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蒙自市股权设置量化、登记赋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率均达100%,弥勒市股权设置量化和登记赋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率分别达100%、99.84%,其余9个县市全面推开改革并完成成员身份确认。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转发《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培训,10月底已实现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全覆盖。
8、抓牢农业安全生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强化监管措施。结合“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行业摸底调查、安全知识咨询宣讲、专项督查检查、专项执法整治、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突出农机、农村沼气、渔船、畜禽屠宰、农药经营、农产品质量监管等领域的安全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排查隐患,抓早抓小、落实落细,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农资领域违法行为,监督抽查农产品样品1235批次,对7批次不合格样品生产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立案查处农资案件共189件,办结169件,共处罚没款107.42万元,查获假劣农资5577公斤,货值金额合计7.2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本级)、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红河州农垦局、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红河州植检植保站、红河州水产工作站、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红河州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4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6,416,70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20,394.29元,占总收入的94.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62,892.36元,占总收入的4.8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3,415.3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91,65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1,842,302.79元,事业收入增加552,042.89元,其他收入减少301,390.29元,主要是因为经费压缩。对比情况见下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3,838,5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5,546,483.31元,占总支出的59.19%;项目支出38,292,059.12元,占总支出的4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9,078,736.3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53,285.18元,项目支出增加4,525,451.20元。主要是因为强化三保政策执行,基本支出增加;加大项目建设进度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项目支出增加。变化情况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46,483.3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12,977.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3,506.15元,占基本支出的8.88%。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553,285.18元,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为:受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影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061,548.75元;受物价水平及机构运行成本变化等影响,公用经费支出增加491,736.43元。变动情况详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92,059.12元,较上年增加4,525,451.20元。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为:调整核算科目,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22,406.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42,695元,两项共计减少165,101.31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执行进度,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391,024.49元、对企业补助增加10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199,528.02元,三项共计增加4,690,552.51元。变动情况详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02,999.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2%。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为:受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影响,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3,847,044.4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341,796.80元;受物价水平及机构运行成本变化等影响,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执行进度加快,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682,227.25元、对企业补助增加10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421,996.40元。变动情况详见下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6,85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绩效奖支出47.09万元、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99.59万元、脱贫攻坚及“十四五”规划项目经费2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10,75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三区人才科技支持项目补助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6,07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5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8,384,97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9%。主要用于全局系统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32,8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6,007.19元,完成预算的3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2,124.26元,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882.93元,完成预算的13.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0,228.45元,增长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4,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882.52元,增长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45.93元,增长2.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接待成本增加;单位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加之公务用车使用年限久,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2,124.26元,占86.85%;公务接待费支出113,882.93元,占13.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2,124.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2,124.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扶贫、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招商引资等多项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3,882.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882.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省内外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州指导检查工作、外地州到我州考察学习及基层单位公务活动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3,006.70元,比上年增加206,950.31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增加,职能变动,业务量加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68542417.17元,其中,流动资产16231411.82元,固定资产5019241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80,60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18585.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7084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27778.64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按原值填报,本年按净值填报。本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4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09项,账面原值4,526,512.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78.26平方米,账面原值2,225,394.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31,281.8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34,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34,8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52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农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反应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管、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5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