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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23-5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统一领导(管理)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强引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云南省“基层党建巩固年”“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党的要求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上。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对局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模范机关、支部规范化创建,全面提升党组织的活力。积极融入所在社区建设,与蒙自市艺海社区党支部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积极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着力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2.固基层打基础,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尊崇氛围。一是着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五有”目标要求,全州建立14个州县(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135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管理网络。全州服务中心(站)落实经费保障1,053.21万元。围绕“枫桥经验”学习推广,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积极落实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针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严格执行关于退役军人组织关系相关规定,明确先转接组织关系再接收安置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由县市委组织部直接转接组织关系,待安置退役军人的组织关系由局机关党支部统一管理,安置结束后转接到相关的基层党组织,确保了退役军人组织关系及时落地。三是加强走访慰问及帮扶援助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上门为退役军人宣讲相关政策等形式,了解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收入状况、需求状况,密切与服务对象联系,传递党和政府温暖,营造退役军人暖心、现役军人安心、党和政府放心的氛围。结合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老革命及配偶、烈士遗属、伤残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军人、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分级分类走访慰问。四是全力营造尊崇氛围。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三个模范”“最美退役军人”、抗疫先锋等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保持优良作风,做遵纪守法模范,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多媒体等宣传作用,大力宣扬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中央、省、州电视台和报刊杂志采用新闻信息180余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00余条,点击量35万余人次。 

  3.惠民生促就业,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六稳”“六保”。围绕退役军人“六保”“六稳”工作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稳定退役军人就业。一是抓实移交安置工作。坚持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军人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扎实分类做好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随调家属、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健全完善“阳光安置”机制,挖掘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安置空间,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部门通道,突出安置好团职转业干部和功臣模范,增强安置政策的刚性落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落实好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2020年,完成了27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2名随调家属、192名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二是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教育引导退役军人积极转变就业理念,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退役军人培训就业信息,建立就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创新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新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州情,提出合理定点承训机构布局,根据本地用工需求和参训人数,合理分配培训任务,开设适合退役军人特点的消防、制陶、电脑、驾驶、信息数据等培训专业,不断增强就业岗位匹配度,满足就业需求。从2017年至2020年采取个人自愿原则,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共培训2000余人,认真审定退伍证、培训通知、取得的证书,按照6千元/人的标准拨付培训补助。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积极签约合作,利用现役军人退役返乡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州、县级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全面推进网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全面就业服务。今年5月底,我州启动退役军人夏季“线上+线下”联动专场招聘会仪式暨现场招聘会,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分公司举办专场招聘会,13县市退役军人200余人参加现场招聘,千余人参加线上招聘,百余人通过初试。9月12日,联合多家单位在蒙自市南湖广场举行面向全州随军家属和退役军人的红河州2020年随军家属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招聘报名企业共计128家,提供672个就业岗位,招聘岗位需求3800余人,招聘会现场各岗位共计收到应聘简历915份,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81人。积极与金融、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直接受理承办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与驻州8家金融机构签署的拥军优属优惠优先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建“裕农通服务站”,持续为乡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做好稳岗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云南省建行杯创业创新大赛,获省级一等奖1个、铜奖1个、优胜(秀)奖12个。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路子,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全面服务。   

  4.重优抚广褒扬,军民携手共创双拥模范城县。一是做实双拥优抚工作。在“春节”“八一”“9.30”等重大时节,州委牵头组织,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组织座谈会、议军会、慰问走访、烈士纪念活动等。采集、登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8.6万余条,悬挂光荣牌完成率100%。按时按质完成通过审核的2028名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根据服役贡献制定细化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落实优待政策,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6280.1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613.22万元。组织走访慰问边海防现役官兵家庭,抗日战争、抗美援朝老战士。二是落实褒扬纪念工作。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工作,通过“线上网祭+线下代祭”方式,方便军烈属和广大群众足不出户祭奠英烈。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建成覆盖全州烈士陵园的网上祭扫平台,访问量达61.6万余人次。4月3日,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一组织开展“六个一”清明代祭扫志愿服务活动,祭扫烈士3657位,活动情况被新华社、中华英烈网、云南电视台、红河电视台等中央和省州多家媒体报道。各烈士陵园接待零星祭扫人员148人,受委托代为祭扫烈士197位,确保了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9月30日,严密组织保障了红河州暨蒙自市2020年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第二、三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县(市)共设立专门机构(即陵园管理所、中心)10个,其中国家级陵园4个、县级6个。三是抓好双拥创建工作。2020年是全国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考核年,红河州双拥办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全力指导蒙自市、开远市争创,促进双拥工作跃上新台阶,让“双拥”的光荣传统在红河州这方热土上发扬光大。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远市、蒙自市务必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自觉地把迎接考核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效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2020年10月20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蒙自、开远两市被命名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其中蒙自“四连冠”、开远“七连冠”。 

  5.解矛盾维权益,着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一是思想政治引领稳思想。积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紧密联系退役军人思想和生活实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纪律规矩教育。坚持服务优先,坚持教育管理不缺位,深入做好涉访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和疏导稳定工作,引导全州退役军人赓续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军人本色,珍惜荣誉、遵纪守法。二是矛盾问题化解稳行为。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强化风险排查,着力矛盾问题化解。依法依规办理每件信访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推动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争取理性正确看待。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优势,主动靠前了解退役军人情况,多措并举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州共收到和办理信访件488件,接待各类来访人员754人次。三是合法权益维护促稳定。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源头防范化解工作的措施》《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等措施方案,做到化解矛盾有“法”可据。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认真分析总结退役军人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有力推进社会稳定和谐。 

  6.分步骤明责任,凝神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及时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职能。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协调争取降低农村建档立卡户入伍条件,近年来,照顾征集农村建档立卡户家庭应征青年169人,每年可为农村建档立卡户每户增收优待金1.09万元。抽调1名年轻骨干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分配在绿春县大兴镇阿迪村委会。全局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绿春县大兴镇东德村委会、阿迪村委会、大寨社区部分建档立卡户共计48户613人,为有效解决好定点扶贫村委会基础设施和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助力农户增收,局机关为定点扶贫东德村委会规东村小组活动中心订购了价值2.25万元的桌凳50套,筹措了改造建设资金0.76万元。全局干部职工向挂联户捐赠现金物资2.05万元(其中:现金1.04万元、物品价值1.01万元),购买农副产品,价值3.59万元。帮扶干部职工坚持到挂联户家中每月开展一次走访,通过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座谈交流,帮助农户收家打扫卫生,认真制订帮扶措施,各项扶贫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通过考核验收,可以按期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180,72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0,724.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10,614,441.66元,减少2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356,062.32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801.68元,占总支出的50.52%;项目支出4,629,260.64元,占总支出的49.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5,816,829.70元,增长60.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26,801.68元。比上年支出2,197,997.48元,增加2,528,804.20元,主要是2020年本单位新增4人,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7,197.65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9,604.03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29,260.64元。比上年项目支出3,618,832.22元,增加了1,010,428.4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费1,189,542元。具体项目开支:1.工资福利支出422,828.21元,用于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商品服务支出3,381,362.43元(其中大额支出:办公费186,901.08元,差旅费148,370元,维修费154,604.8元,租赁费40,404.34元,会议费26,034元,培训费1,856,252元,公务接待费43,312元,专用材料费22,156元,劳务费44,506.7元,委托业务费2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73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4,698.16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差旅费用及自主择业干部管理经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等支出;资本性支出211,090.00元,用于新建单位办公设备购置。3.资本性支出825,070元,用于购置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及购置设备慰问驻州部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6,06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6,829.70元,占全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年度比上年度增加60.84%。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加大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和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全面开展;优待抚恤工作力度加大,支出增加,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慰问驻州部队。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3,09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基本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115.93元,完成预算的1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966.93元,完成预算的60.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149元,完成预算的20.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1,840.27元,增长8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523.27元,增长12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317元,增长49.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业务部门才正式设立完善,人员陆续到位,各项工作才正式展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力度加大,“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66.93元,占52.51%;公务接待费支出55,149元,占47.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66.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966.9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5,14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14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604.03元,比上年309,417.35元,增加67.93%,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2020年业务部门才正式设立完善,人员陆续到位,各项工作才正式展开,加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力度,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08,418.51元,其中,流动资产2,282,001.03元,固定资产1,386,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52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8,370.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4,2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3,008,418.51  

2,282,001.03  

1,386,997  

0  

488,462  

898,535  

0  

0  

11,52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0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7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35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7,52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1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7个,金额19,580,700元,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02,12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资金项目金额4,796,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新增生活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908,200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补助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760,500元,主要用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补助金;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津补贴专项资金项目金额4,547,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红河州军队无军籍退役人员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医疗补助费等;革命军史馆建设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蒙自军分区军史馆提升改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抚恤:安抚体恤。指:在战争中牺牲以及因公牺牲和导致病故的人员,对其家属支付给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对其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期付给一定数额的伤残抚恤金。同时,对伤残人员和家属给以精神上的安抚。  

  六、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立法规定,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就业及其他安置所需资金和服务,使之顺利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 

  七、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4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2021102710371398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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