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719-175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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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四是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五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六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思想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召开红河州民营企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组织43名州、县两级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参加全国工商联地市级和县级工商联学习贯彻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网络培训班。在江西井冈山、广州中山大学珠海分校举办两期“红河州小微企业专题培育培训班”,120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训。组织4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省工商联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云南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高级研修班(第四期)。组织2批次8名年轻一代企业家参加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在浙江大学举办的2020年云南省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训班、上海数之际经济技术服务专修培训班。组织6名年轻一代企业家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年云南省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综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组织15名县市商会宣传员参加省工商联举办的云南省工商联宣传员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组织4名民营经济人士参加省工商联在江西干部学院举办的云南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二是发挥优势,积极组织民营企业抗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时发布《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关于团结一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积极动员民营企业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州各级工商联组织迅速行动起来,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出钱出力,展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家良好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全州220多家民营企业驰援武汉、驰援湖北,捐赠4900多万元款物。三是加强宣传,展现新时代民营企业风采。州工商联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全州非公企业家抗击疫情众志成城专题、复工复产专题、疫情期间政策、“法务工作”等专题,并在“红河州企业家微信群”、“红河州工商联执委群”等多个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民营企业相关惠企政策,各县市民营企业爱心捐赠动态,相关工作信息被中华时报全联通、中华工商网、凤凰网-云南频道、云南政协报、红河日报、中国红河网、掌上红河等多家媒体采用,营造了民营企业共克时艰、齐心抗疫的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参政议政水平。
作为州政协的参加单位,州工商联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工作职责。一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助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在“两会”期间,工商联界政协委员围绕“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共提出78条意见和建议,体现为民履职的责任担当。州工商联主席、州总商会会长李满在州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作《凝心聚力服务红河跨越发展》的发言,展现民营企业迈入新时代的积极作为。州总商会副会长、开远市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熊伟代表工商联界别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大会发言。全州各级工商联组织共向“两会”提交集体提案55件、个人提案108件,今年以来提交社情民意12件。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建言献策质量。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给广大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月3日按照全州启动复工复产的会议要求,州工商联组织对驻蒙自的副主席、副会长单位、州级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反映企业意见诉求、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送州委办公室。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省工商联邓恒源副主席等省工商联领导赴我州开展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等专题调研。组织县市工商联开展对规上民营企业的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主要领导、分管及联系的领导。组织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由会领导带队组成四个调研组,于5月—7月分赴13个县市,走访县市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企业、州级行业商(协)会,深入民营企业,听取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我州民营企业“十四五”发展建议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州委分管领导。按照省联要求,开展新形势下云南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民营企业代际传承等专题调研。三是加强企业调查点建设。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全国工商联、云南省工商联开展7次网上填报工作。组织参加省工商联在西安交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州工商联被省工商联评为2019年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优秀州(市)工商联。
3.精准帮扶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序复工复产的重要指示,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按照全联、省联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填报要求,收回73份企业融资需求表,合计人民币21.68亿。主动与蒙自市聚鑫担保公司和相关金融部门联系,为州汽车行业商会会员企业搭建融资需求平台,积极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经贸交流活动。协助云南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蒙自召开红河州用钢企业复工复产座谈会,组织州房地产商会、蒙自市房地产协会及相关会员企业参会。云南齐星建工集团公司、蒙自市房地产协会与云南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组织全州民营企业参与云南省100强企业申报工作,推荐2019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的8户民营企业参与申报,7户民营企业获评2020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红河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获评2020云南省非公企业制造业20强。三是做好贷免扶补工作。2020年州工商联“贷免扶补”工作任务为1300户,创业担保200户,其中密集型企业5户。截至9月30日,县市工商联共受理1329户,发放数1268户,占总数的97.53%,发放金额14956元,计划带动就业人数5123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194户,发放185户,占总数的92.5%,金额2688万元,计划带动就业人数491人;密集型企业发放3户615万元正在审理手续;继续加强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月还款率不低于98%以上。同时,按省、州创业担保办公室要求,于今年4月至6月在全州工商联系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组织州级商协会就中国自由贸易区云南试验区红河片区进行考察,增强民营企业对自由贸易区的认识,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4.加强商会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会员发展工作,坚持量质并举,不断扩大覆盖面,不断改善会员结构。截至2020年3月10日,全州工商联组织有商会组织205个,其中,异地商会20个,行业商(协)会74个,乡镇商会110个、其他1个。共有会员7196个,其中,企业会员1245个,团体会员205个,个人会员5746个。二是继续推进“四好”商会建设。今年3月,对全州的商会组织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发挥商会带动引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红河州江西商会、红河州商品混凝土行业协会被认定为云南省优秀商会。红河州餐饮业商会、蒙自石榴商会、弥勒市电子商务协会3名会长被认定为优秀商会工作者。开展异地商会调研工作。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青年企业家及企业家二代的培养教育工作,着力引导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积极引导、创造条件,8月成立红河州青年企业家商会,搭建年轻一代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三是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根据全国工商联要求,对我州县级工商联开展“一个设立、五个有”回头看工作,以工商联自身改革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为重点,加强精准指导,积极创新实践,努力提升县级工商联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个旧市、蒙自市工商联认定为“云南省 ‘五好'县级工商联“。四是做好原工商业者老会员的“两节”慰问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州原工商业者老会员及遗孀仅剩下38名,他们年龄最大的99岁,最小的80岁。通过走访慰问,使他们感受到工商联“家”的温暖。
5.加强法治建设,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红河州工商联紧紧围绕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做好疫情下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与州司法局、州律师协会共同开展针对疫情后的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制定印发《红河州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红联发〔2020〕13号),和州中院联合下发了《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云南众秩律师事务所主任胥应主讲在云南齐星建工集团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州级行业商会、异地商会部分企业家、云南齐星建工集团管理层共120余人参中了培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我州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在红河会堂举办民营企业守法诚信思维视频培训会,邀请了州检察院、州政法委的专业人员为40家商会、企业代表347人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尊法守法意识。开展州工商联“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实现“六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和有力的法律服务,活动还分发企业疫情后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书籍。二是协调推进解决部分企业法律维权和涉法涉诉案件,努力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积极开展民企受疫情影响劳动关系情况调研工作,共收集20家各行业民营疫情复工的人员、工资情况。共受理州法院委托调解案件2件,会员投诉案件2件,成功调解案件1件,已办结3件。三是顺利完成2019年度平安综治、依法治州考核任务。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的810户的民营经济代表开展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6.助力脱贫攻坚,弘扬光彩精神。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红河州工商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体现责任担当,推动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一是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按照州委姚国华书记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州工商联及时组织州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企业家赴元阳县5个未脱贫村开展实地走访,投入158万元帮助完成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今年以来,州工商联团结和引导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家发扬光彩精神,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截至2020年10月10日,全州共有527户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签订帮扶协议达成精准扶贫对接村、组592个,覆盖建档立卡8.5万户40万人,实施扶贫项目1517个,累计投入资金71459.26万元。二是扎实推进挂钩定点扶贫。州工商联派出3名干部驻村扶贫,一名副主席在泸西县三塘乡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两名干部在州工商联扶贫挂钩点绿春县牛孔乡依期村委会担任驻村扶贫队员。今年以来,州工商联机关全体干部多次到挂钩贫困户家中进行了看望走访,认真核实了脱贫攻坚帮扶明白卡,向贫困户发放了《红河州工商联脱贫攻坚政策知识手册》,宣传讲解具体的政策内容。按照《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干部下沉助力“百日总攻”的通知》要求,由会领导带队,分3批深入依期村委会,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召开村民大会,讲清讲透政策,重点查看“六清”“三卡”,指导帮助农户打扫家庭卫生,做到床铺衣物整洁、柴草堆放有序,农用器具摆放整齐,为绿春县通过第三方考核评估验收作出了贡献。
7.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议题,深入学、持久学、跟进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8月召开州工商联(总商会)五届四次执委会,审议通过《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非公经济副主席、副会长年度述职、测评制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拟定《红河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已于今年4月以州委统一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思想上重视、责任上担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切实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建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检查验收,州直机关工委命名为2019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党支部。四是加强机关内控建设和督促检查。规范公文处理、提升会议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干部人事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晋升一级主任科员3人,四级调研员1人,提拔乡科级正职1人。积极参加蒙自创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本单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 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411,69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1,011.0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3.4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84,738.45元,增长率为5.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本年新调入一名副主席(调动文件红委﹝2020﹞248号),工资津贴收入决算数增加;二是2020年我会新增一个预算项目““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该项目新增收入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332,372.11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858.30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297,513.81元,占总支出的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08,920.80元,增长率为2.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副主席(调动文件红委﹝2020﹞248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4,858.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171.89元,增长率为7.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调入一名副主席(调动文件红委﹝2020﹞248号),工资津贴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8,711.11元,占基本支出的87.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147.19元,占基本支出的12.83%。2020年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数为26,922.8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7,513.81元。比上年减少257,251.09元,减少率为46.37%,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我会州工商联专项经费年初项目预算数为380,000.00万元,但是由于州财政局缩减项目,2020年下半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190,000.00元为实际拨入我会,2020年州工商联专项经费的项目支出执行数实际为190,000.00元;二是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办公费16,297.61元;支付印刷费13,992.20元;支付邮电费26,760.00元;支付差旅费49,788.00元;支付维修(护)费15,600.00元;支付会议费22,045.00元;支付培训费59,791.00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42,08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50.0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5,6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2,37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23,920.80元,增长率为2.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新调入一名副主席(调动文件红委﹝2020﹞248号),工资津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2,57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84,932.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34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690.00万元、资本性支出5,61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11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4,116.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70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4,703.8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0,97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49.00元,完成预算的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9.00元,完成预算的2.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会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方面的支出;二是我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八项规定,在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时,施行厉行节约、提前做好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费用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6,537.00元,下降7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7,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3.00元,增长5.2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因为疫情的影响,省工商联和我会取消了所有的出国计划,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数,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二是受今年疫情影响,接待到我会反映情况民营企业增加,所以我会接待费有所增加,本年公务接待批次17次,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22.73%,本年公务接待人次157人,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4.27%,国内接待人均支出金额110.50元,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施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因为疫情的影响,省工商联和我会取消了所有的出国计划,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和人数,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7,3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受今年疫情影响,接待到我会反映情况民营企业增加,所以我会接待费有所增加,本年公务接待批次17次,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22.73%,本年公务接待人次157人,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4.27%,国内接待人均支出金额110.50元,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施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147.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738.28元,增长率为5.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调入一名副主席(调动文件红委﹝2020﹞248号),工资津贴支出执行数增加;二是我会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日常工作增加,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根据我会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594.19元、印刷费27,000.00元、差旅费24,802.00元、维修(护)费900.00元、会议费13,570.00元、培训费20,356.00元、公务接待费17,349.00元、劳务费2,600.00元、工会经费116,332.00元、福利费34,159.00元、其他交通费276,1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30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41762.34元,其中,流动资产375,606.34元,固定资产441,8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350.00元,其他资产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965.79元(与去年填报口径不一致,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计算),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19.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09.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59.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初预算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州委州政府布置的主要工作和要求,州工商业联合会设立了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 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该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5%,主要根据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主要考核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出进度大于等于90%。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领导,按照预算方案,采用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做好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州政协大会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完成提案办理件数大于等于7件,根据《红河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红河州政协提案办理考评工作办法(试行)》 。
4.开展民营企业调研课题和我州非公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数量。完成调研报告大于等于3篇 ,根据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推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动员非公经济人士以撰写提案等形式参与政治协商;开展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务诚信建议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等课题调研。
5.办公设备购置数量。购置办公设备大于等于5台/套。
6.开展民营企业乡村振兴知识、小微企业培育、法律知识、党的政策等宣传培训和会议次数。举办非公企业培训、会议≥4次,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
7.持续举办每季度一次的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举办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4次,根据红室字〔2019〕60号、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
8.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户数。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100户,红河州人社部门下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
9.服务非公企业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评分大于80分,根据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来制定该绩效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会员发展工作,优化商会结构,服务商会会员。
10.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维权案件完成率大于等于90%,根据工商联职能职责和2020年工作计划。开展好法律宣传培训活动,依法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完成率。
11.“万企帮万村” 精准扶贫行动管理、协调工作完成率。“万企帮万村”工作完成率大于等于90%,根据州工商业联合会“万企帮万村”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引导全州民营企业、商协会加入到“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
12.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完成率。100%完成自身建设工作,根据全面加强全州工商联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照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提升,打造工作品牌。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建设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工商联和商会组织。
13.完成当年工作计划项目资金在2019 年当年使用完,完成当年计划大于等于95%。根据《红河州财政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发﹝2015﹞67号)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领导,按照预算方案,采用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4.促进红河州非公经济平衡快速发展。
(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 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包含:《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顶层制度》《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绩效自评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2.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①公平性原则。公平公正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前提,坚持公平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反映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②客观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将考核标准与绩效目标进行紧密联系,采取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基础,客观真实评价部门整体效益。
③可行性原则。绩效评价标准应客观反映被评价单位的部门履职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应具备明确的收集渠道,绩效指标应具备可考核性,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
④公开性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应对被评价单位公开,避免评价结论出现误判。
(2)评价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②《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制度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 号);
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 号);
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⑤《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
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⑧《红河州工商联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
⑨其他文件依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①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结合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州工商联专项经费核心项目绩效、“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核心项目绩效、履职效益);33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②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投入”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果”分值权重30分。
(4)评价方法
①资料审阅
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获取预算批复、立项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总结、资金收支的会计资料等,通过查阅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绩效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②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以及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③资金查验法
通过审查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5)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在受托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沟通,了解掌握部门整体情况,收集项目相关资料。评价工作组经查阅资料,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特点,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第一、根据单位2020年的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制定了州工商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按评价时间、要求,开展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按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2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2:
表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9.12 | 95.60% |
产出 | 35 | 35 | 100.00% |
效益 | 30 | 30 | 83.33% |
合 计 | 100 | 99.12 | 99.12% |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部门整体职责履行情况良好,设置的13个指标均已完成。详见表3:
(五)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资产系统中在用的资产占总资产的93.64%,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资产清查不够及时、存在部门未进行报废资产等。
2.项目完成进度缓慢
州工商联2020年项目“‘红河州领军企业家’补助经费项目”截至2020年末资金未拨付,项目已评选出3名企业家,由于该项目涉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等11家单位,需要层层批准,州工商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时,未给予回复,项目未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州工商联的预算项目资金全面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州工商业联合会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绩效评价结果应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报告中的第二点“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和《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由于填报口径不一致,资产总额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资产总额是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上报公开,《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中资产总额是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值进行上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有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