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16-6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红河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5.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8.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红河州财政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当前困难问题,努力推动全州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集中优势力量,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控债务增量,完善化债方案并抓好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不出任何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稳定。二是坚决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大会战。认真履行财政职能职责,聚焦深度贫困县和地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管,确保圆满完成整合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整合州县力量,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全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坚决支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争取力度,筹集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健全完善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环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依法组织财政征收,不断做大收入“蛋糕”。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出台红河州财源振兴实施方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断形成新的财源。建立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县市财政增收动力。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调动部门、县市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强化财税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依法组织财税征收,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等工作,合理盘活变现部分政府资产,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缺口。 

  3.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变新一年预算时坚持有保有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三保”等投入。积极清理部门积压资金,全面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分析研判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谋划做好应对工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全力保障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监督,严格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4.持续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增加发展活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四本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增强“四本预算”衔接的紧密度;编实编细三年财政中期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不断打造阳光财政;推进州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健全州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发展集团、开发投资集团、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及各县市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积极支持参与全州经济建设。 

  5.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州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库,充分运用好绩效管理标准化信息平台,积极发挥信息化作用。加强对预算部门申报项目审核把关,对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问效,对州本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并执行评价结果反馈、通报和整改机制,不断增强约束力。加强对各县市预算绩效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全州全面实施。健全绩效管理机构,配优配强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6.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助推全州经济发展。强化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解读,努力做到无死角、全覆盖。积极会同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深入县市、深入企业,全面跟踪了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科学分析研判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有效应对,做好收支平衡。整合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全州减税降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跟踪问效,务求落地生根。 

  7.持续加强法制建设,着力打造法制财政。坚持以法治思维为理念规范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法治自觉,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特别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减少随意性与盲目性,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督查工作,不断构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浓郁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红线意识,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善于用法律手段、法治办法、法定程序解决问题;加强法制财政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树立财政预算工作的权威。依法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困难和问题。 

  8.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着力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发挥好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定期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排查整治财政、国资、金融领域涉黑涉恶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杜绝和防范财政干部涉黑涉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足额安排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为全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资金保障。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做好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9.持续加强党的领导,高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牢牢守住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权,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加强教育培训,多措并举组织全州财政干部学习好、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政方针、政策规定、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幕、报刊媒体等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为做好全州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结合起来,与助推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在局机关积极倡导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道德风尚,推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道德水平取得新提高。 

  10.不断强化从严治党,努力提升队伍素质。继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勤政廉政。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构建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切实锤炼干部队伍“七种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担当作为、素质过硬、本领高强、作风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州财政局 

  2.红河州票据监管中心 

  3.红河州预算编审中心 

  4.红河州国库支付中心 

  5.红河州投资管理中心 

  部门机构与2019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5,545,42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45,429.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9年相比(2019年部门收入47,885,323.32元,财政拨款收入47,885,323.32元),部门收入减少了4.89%,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4.8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单位:元 

2020年收入总计 

2019年收入总计 

比2019年增减%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比2019年增减% 

45,545,429.64 

47,885,323.32  

-4.89 

45,545,429.64 

47,885,323.32   

-4.8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4,602,984.80元。其中:基本支出32,931,873.99元,占总支出的73.83%;项目支出11,671,110.81元,占总支出的2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0.68%。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33%。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部分项目在2020年未完成验收,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单位:元 

本年支出 

比上年增减% 

按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 

比上年增减% 

项目支出 

比上年增减% 

44,602,984.80 

-1.94 

32,931,873.99 

-0.68 

11,671,110.81 

-5.3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31,873.99元。与2019年相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了0.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34,499.59元,占基本支出的8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7,374.40元,占基本支出的1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1,110.81元。与2019年相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3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01,78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0.6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3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验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69,23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2,85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6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8,87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农林水相关的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办公费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8,3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08.80元,完成预算的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34.80元,完成预算的1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74元,完成预算的9.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加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4,108.80元,比2019年减少86,014.36元,下降7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72.20 元,减少2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53.56元,下降53.8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接待任务减少,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仅1辆,公务出行活动减少,用车运行费也相应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34.80元,占57.57%;公务接待费支出14,474元,占4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34.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34.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47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374.40元,与上年4,582,160.60元对比减少284,786.20元,减少了6.22%。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8,656,843.52元,其中,流动资产6,574,531.89元,固定资产52,551,03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531,274.7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2,119,204.2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2,360.70元,减少了4.8%。其中,流动资产6,061,064.62元,增加了513,467.27元;固定资产52,551,036.87元,减少了2,887,734.33元;无形资产9,531,274.76元,减少了1,088,093.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65.68 

657.45 

5255.10 

3,321.07 

36.99 

 

1897.04 

   

953.1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3,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1,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93,3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111 

附件【P020211125330858436227.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