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0615-672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50号文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以下简称州机关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州实际,拟订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州级机关各部门及县市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承担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4)承担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5)承担红河会堂的管理及州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承担州级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公务员小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7)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制定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障事项;承担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州级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职能转变。将州机关事务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由相关部门承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州机关事务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优化管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成效:
1.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机关安全。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方案,制订了机关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和会务、公务出行、出入机关大楼、办公室消毒等工作标准,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防控疫情。组织州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体温检测,出入扫码,向56个州直单位发放消毒液、片剂、酒精等药品共计2650㎏。组织州机关开展“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办公楼楼道、电梯、公厕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毒力度,确保办公环境整洁舒适,推动州机关疫情防控常态化。积极做好办公大楼的保安保卫工作,制作出入证加强人员管理。
2. 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州机关事务局充分发挥机关政治优势,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常消毒等专项行动,引领社会示范作用。一是组织志愿者到州公务员小区开展卫生清理,对117个单元楼内的楼道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杂物进行集中清洁清运。二是督促机关后勤服务合作企业加强公厕卫生清洁工作,加大厕所垃圾清运力度,切实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在红河会堂门口安装洗手配套设施4套,引领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四是指导州机关食堂开展“净餐馆”工作,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让机关干部职工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3. 抓实脱贫攻坚,压实挂联责任。2020年,直接投入资金19.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其中,出资3.38万元为挂钩的金平县营盘乡老街、芭蕉河两个村委会137户“家徒四壁”贫困户购买了生活必需品。组建脱贫攻坚“战斗”小分队,共124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7次,助推金平县顺利脱贫摘帽。
4. 扎实推进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为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州机关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出台《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实施方案》,采取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二是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州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全面参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张贴海报,积极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性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指导和监督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绿色食堂”建设。
5. 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一是落实节能责任,制订工作目标 。年初对2020年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指导,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订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全州公共机构2019年能耗数据统计,强化对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统计,完成了全州能耗数据汇总、分析、报送工作,夯实统计基础。三是以“绿水青山 节能增效”为主题,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场电子大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倡导节约能源,绿色生活。四是与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积极组织推进开远、蒙自、建水、石屏、红河、元阳6县市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五是积极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努力推行绿色办公,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节约文化、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好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六是持续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氛围,对南广场、州委大楼前、北广场花景精心养护。七是开展补绿增色工作,助力蒙自创文。取种、移植、补种紫薇、桂花、香樟、红河榕等树种68株,在南广场、州委门口、政府大楼门口前种花景共8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苗圃扦插培育各种摆放花卉近2万盆,扦插黄连翘、红花继木、迎春柳、常春藤等小苗约8万株,节省资金近13万元。八是加强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多措并举开展病虫害监控预防工作12次,有效控制病虫害。
6. 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成2019年内部控制制度编报工作。二是做好非税收入支出工作,确保州级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根据年初下达的50万元任务进行征收,截至12月末完成征收70.89万元。三是配合审计部门开展2019年各项资金审计工作。四是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五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对采购的物资及时登记入库,严格执行领用核销管理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六是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州级政府机关39个主管部门和3个基层单位的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工作。
7. 履行保障职能,确保办公楼正常运转。一是保证了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公共区域和各办公大楼内生活用水正常使用,处理卫生间、清洁间内排水管脱落、漏水、堵塞以及各种生活水管、绿化水管、地下室污水管破裂损坏等零星维修共58余次,更换排水软管、脚踏冲洗阀等配件一批。二是保障办公大楼内供电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回路跳闸和断电故障等情况40多次,更换办公大楼内、红河会堂、红河广场、道路景观灯等照明设备237套(盏)。三是加强电梯维护力度,保障14部电梯正常高效运转。四是做好广场电子大屏的维护使用工作。2020年,播放创文、安全生产月、反恐等各类视频、电子标语共1600余小时。五是对州会议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及四大办公楼变频空调系统进行了系统地维护、检修工作,处理空调室外主机故障9次。
8.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积极改善优化办公区域和周边环境。一是完成州委政法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妇联、州地震局、州工商业联合会5个部门办公用房的调剂,以及州农垦局办公大楼及周转住房权属变更、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二是做好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公厕、广场、景观水池等重点区域卫生清洁,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三是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切实保证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环境质量。四是做好州级行政中心房屋、道路、广场、水体、雕塑、停车场等公共建设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增开无障碍人行道口13个,维修五项文化中心破损石材路面约400平方米。五是完成9套干部周转房墙体维护维修、7套整屋彻底清洁工作。
9. 强化管理职能,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2020年,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强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标准、杜绝超编超标公务用车配备。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审批公务用车314辆。
(2)完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统计工作。按照国管局要求,全面完成全州党政机关(含直属事业单位)共533个单位公务用车统计工作。
(3)纳入信息化管理,形成有效监督。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均按要求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录入红河州公务用车信息化服务平台,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执法执勤用车除工作性质特殊、有保密要求的外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入“云南省执法执勤用车信息监督平台”,均由州县财政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10. 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会议服务和车辆保障工作。
(1)围绕“服务”这一工作重心,全力提供优质会议服务。2020年,为州两会、纪委全会、政府全会、外事会见、企业集团签约等各级机关召开的大小会议提供了高质量、高标准的会议服务。2020年,共计承办会议1013场(次),参会人数61308人(次)。提供礼仪服务90人次。
(2)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务用车安全出行。2020年,州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共计派遣车辆141辆(5863次)。在高频率、高负荷、高强度的用车情况下,中心车辆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11. 强化责任,全力推进蒙自创文冲刺达标工作。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2020年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达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州市一体、共创共享,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2020年创文冲刺工作作出部署,制订《红河州机关事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党支部组织全局党员集中学习“文明行为规范化”,教育引导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全力配合社区开展网格化联创工作。每周到联创片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1次。四是做好“蒙自通”手机软件安装和使用工作,积极鼓励干部职工通过“蒙自通——随手拍”功能发现和反映蒙自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文明行为等。五是开展州级行政中心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劝导不文明停车行为。六对州级行政中心、五项文化中心采挖野生菌、遛狗、傍晚乱摆摊设点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助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是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蒙自文明十八条的宣传力度,更换红河广场、红河文化广场宣传栏一批。八是按照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完成州级行政中心4个公厕改造提升工作。九是为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安装车牌识别道闸系统5套,在红河广场增设236个停车位,增划标线、交通标志牌一批,进一步强化了两个中心停车场管理。对州级行政中心和五项文化中心149个垃圾箱进行了维修和内桶的更换,制作更换创文宣传画面、垃圾桶标志、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景观水体危险提示牌共计1165张(块)。五项文化中心更换创文公益广告图片179篇幅、新增温馨提示牌43块,维修国旗灯箱24块。
12. 强化民族团结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一是结合“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广大党员在开展“户户清”工作同时,入户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创建知识。二是继续开展“进机关”活动,推动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到机关各项事务活动中,抓政策促落实,抓服务树形象,持续开展各类形式的机关文化建设活动。三是局工会、妇委会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文明新风家庭”等活动。四是在州级行政中心和五项文化中心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展板,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
13. 抓好法制建设,提高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水平。一是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化。与云南贞元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开展了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重点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网上学法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统筹“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职工会等开展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党纪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等,参学率100%。结合保密宣传月活动,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保密图片展,开展保密专题党课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机关事务局;
2.红河州机关事务局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绿化养护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49,74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0,746.58元,占总收入的98.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7%。与上年收入25,570,717.84元对比减少11,020,971.2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未安排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935,527.70元。其中:基本支出7,538,538.38元,占总支出的47.31%;项目支出8,396,989.32元,占总支出的52.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7,268,677.03元对比减少11,333,149.3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7,538,538.38元,比上年7,857,603.69元对比,减少319,065.31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调出外单位2人;项目支出8,396,989.32元,比上年19,411,073.34元对比,减少11,014,084.0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38,538.38元。与上年7,857,603.69元对比,减少319,065.31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调出外单位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79,863.05元,占基本支出的6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8,675.33元,占基本支出的3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96,989.32元。与上年19,411,073.34元对比,减少11,014,084.0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未安排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等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5,81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出行政中心四幢办公楼主体共用设施、会议中心及以外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费、16.98万平方米室外环境卫生保洁费、596.3亩绿化管理费、会务服务聘用人员劳务费、绿化管理养护费、水电费、35套干部周转房维护维修费、14部电梯维护维修费、空调系统维护维修费、消防系统维护维修费、安防系统维护维修费、音视频操作系统社会化服务费、电力托管费、灯光喷泉维护维修费等支出。
2、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项目2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政府办转交的州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州政府办公大楼各楼层公共走道、楼梯、扶手、护栏、公共玻璃、卫生间、取水间、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卫生干净、整洁,为州级行政中心广大干部职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3、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会堂会议服务购买杯子、茶叶、擦手纸、卫生纸等低值易耗品、红河会堂卫生保洁费支出及零星维修维护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4,48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26,602,206.16元对比,减少10,797,720.3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未安排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费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89,90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福利支出4,164,098.75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6,078.13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54,00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其它资本性支出105,724.6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06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办公费支出2,8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866.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374.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红财建发(2019)148号)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3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2,5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92,52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0.00元,完成预算的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0.00元,完成预算的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不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使得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决算数8,808.00元减少-5,238.00元,下降-5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38.00元,下降-59.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积极履行机关事务职能,加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工作,及十四五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规划调研等费用支出,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7,633.45元,与上年1,952,371.37元对比增加375,262.08元,主要原因分析:州行政中心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去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285,953.45元,其中:办公费51,334.03元、手续费655.00元、水费653,196.87元、电费843,248.05元、邮电费15,858.26元、物业管理费1,693.00元、差旅费59,653.00元、会议费5,597.00元、培训费14,160.00元、公务接待费3,570.00元、委托业务费149,100.00元、工会经费124,811.00元、福利费77,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41,931.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145.77元;用于资本性支出41,6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1,6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4,147,926.53元,其中,流动资产644,857.96元,固定资产43,460,689.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379.3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8,351,637.1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03,71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62,681.48元、固定资产减少2,772,972.50元、无形资产增加31,943.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56项,账面原值885,868.00元,累计折旧682,811.90元,资产净值203,056.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4,940.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4,130.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